首批限乘火车飞机名单公示 共169人上“黑榜”

今年3月,国家发改委、铁路总公司、民航局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从5月1日起开始实施。6月1日,首批限制乘坐火车飞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共包含169人,其中铁路总公司提供31人,民航局提供86人,国家税务总局提供21人,证监会提供31人。

1日,中国铁路客户服务中心(12306)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公示了31名经认定有严重失信行为、即将被限制购买车票人员名单。据悉,经相关铁路站车工作人员收集证据,报相关铁路运输企业审核、认定的有21人,主要是存在动车组列车上抽烟、无票乘车、越站(席)乘车且拒不补票等失信行为的人员;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或立为刑事案件而纳入惩戒名单的有10人,主要是存在倒卖车票、冒用优惠(待)身份证件、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等行为的人员。

铁路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铁路部门将实施限制购买车票的惩戒。对在动车组吸烟、扰乱站车秩序、倒卖车票、被行政处罚的,限制购票180天;对无票乘车、越站乘车拒不补票的,至补齐所欠票款前限制购票。

根据相关规定,严重影响铁路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有关的行为责任人被公安机关处罚或铁路站车单位认定的,对行为责任人限制乘坐火车,主要包括以下7种行为: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倒卖车票、制贩假票;冒用优惠(待)身份证件、使用伪造和无效优惠(待)身份证件购票乘车;持伪造、过期等无效车票或冒用挂失补车票乘车;无票乘车、越站(席)乘车且拒不补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应予以行政处罚的行为。

1日,民航局公布首批《民航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严重失信人名单》,86人因“在机场安检中查出随身携带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危险品、违禁品、管制物品而被处以行政处罚”“冒用他人乘机身份证件、乘机凭证登机而被处以行政处罚”等行为被列入民航特定严重失信人名单记录,自6月1日起被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限制期限为一年。

根据相关规定,编造、故意传播涉及民航空防安全虚假恐怖信息;使用伪造、变造或冒用他人乘机身份证件、乘机凭证;堵塞、强占、冲击值机柜合、安检通道、登机口(通道)的;随身携带或托运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危险品、违禁品和管制物品;在随身携带或托运行李中故意藏匿国家规定以外属于民航禁止、限制运输物品;强行登占、拦截航空器,强行闯入或冲击航空器驾驶舱、跑道和机坪;妨碍或煽动他人妨碍机组、安检、值机等民航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实施或威胁实施人身攻击;强占座位、行李架,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故意损坏、盗窃、擅自开启航空器或航空设施设备等扰乱客舱秩序;在航空器内使用明火、吸烟、违规使用电子设备,不听劝阻;在航空器内盗窃他人物品等九种行为,并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将被采取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的措施,限制期限为一年。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提供21人,主要涉及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非法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等;证监会提供31人,涉及逾期不履行证券期货行政罚没款缴纳义务和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逾期不履行公开承诺。

据悉,名单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为公示期,公示期内,被公示人可向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公示期满,被公示人未提出异议或者提出异议经审查未予支持的,相关部门按照公示名单执行惩戒措施。今后将在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公布限制名单。 据新华社、中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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