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码上执行”?连南县人民法院首推扫一扫二维码即可缴纳执行款

“法官,我已把钱给了房某了,能不能不曝光我了?”被执行人唐某问。

“经核实,你已经支付了执行案款,但是依照法律规定你还需要向国家缴纳执行费159元,才可以结案”。

“好的,我愿意缴纳执行费,但是这几天在外出差工作比较忙,过几天才有时间去银行排队缴款。”

“我们法院现在推行了执行案款二维码,你扫一扫就可以缴纳执行费了,不需要再去银行排队了。”

“真的么?那真是太方便了!我马上扫一扫!”

这是连南县人民法院为提高执行效率,助力解决执行难,与中国农业银行连南分行合作推出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缴费二维码便民措施后,被执行人通过执行案款二维码就可以在线缴纳的一幕。通过扫一扫二维码的方式转账到法院账户,这是清远法院系统首笔成功通过扫描二维码缴费的执行款。

在执行工作中,被执行人用手机扫描该二维码,就可以直接将执行案款汇入法院执行标的款专用账户,再通过承办人员的认领实现“一案一账号”管理,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也确保了执行工作的透明、高效。

2016年1月,唐某与连南县某植物油加工坊经营者的妹妹房某口头约定购买花生成品油1320斤以及油桶132个,合计货款19140元,双方约定于2016年2月7日前还清。后唐某一直未履行义务,经多次催款后付款3000元,仍欠货款16140元,房某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后在法院法官调解下,双方于2018年3月达成调解协议,唐某应付钱款及利息17241.75元,然唐某一直未履行义务。房某于2018年5月8日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此后多次致电唐某与其沟通交流,后在执行法官极力劝说之下,最终被执行人唐某同意将所欠钱款以及利息通过微信转账给当事人房某,唐某在申请结案缴纳应缴的执行费时却没时间去银行排队缴纳执行费用,于是出现开头的一幕。

被执行人在扫一扫二维码以后,输入相应执行案号以及名称和执行款金额,即可进行缴费执行款,相当方便快捷。推出“执行案款二维码”这一举措,是连南县人民法院建设“数字法院”的举措之一,同时为推进执行案款收缴提供极大便利,免去了被执行人到银行排队缴款之累,也杜绝了执行人员现场收取执行案款的廉政风险。

什么是“码上执行”?连南县人民法院首推扫一扫二维码即可缴纳执行款
什么是“码上执行”?连南县人民法院首推扫一扫二维码即可缴纳执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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