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9日12时5分左右,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窑渠中队梁良森、薛杰元、徐吉鹏、李国华、白国名等五名民警巡逻到国道309峪口村路段时,发现一骑摩托车驾驶人坐在路边头部流血,摩托车掉到排水渠,民警立即下车询问情况。
经询问得知,摩托车驾驶员因驾驶不慎掉入路边排水渠,导致头部和腿部受伤,执勤民警看见该驾驶人头部流血不止,立即将其缓慢扶起送上警车前往县医院救治。随后民警合力将摩托车抬出排水渠放置到附近家户中并及时向驾驶人的家属取得联系。由于妥善处置,受伤驾驶人被及时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在其家属到达医院后中队民警离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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