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心調解息紛爭,秉公辦事獲民贊

2017年11月2日下午5時35分,橋東街道綜治辦接到派出所彙報,稱轄區內某醫院有患者及其家屬可能因醫療糾紛在向醫院討要說法。接報後,街道分管領導高度重視,馬上安排司法所人員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到達現場後,司法所人員立即向院方及患者方表明身份,讓他們消除顧慮,使他們信任。隨後,司法所人員、派出所民警聯動迅速介入協調,將醫院代表及患者方分開進行坐談,穩定患者方情緒,防止矛盾再次激化升級。

經瞭解,患者鄭某(女,1953年出生)因左眼白內障於2016年12月到該醫院進行手術,術後左眼無法復明。2017年6月,患者鄭某再次到該醫院進行左眼玻璃體切除手術,現仍不見好轉。現鄭某的丈夫因需照顧妻子停工在家,家庭無經濟收入。患者及其家屬認為在該醫院進行手術,術後不見好轉,完全是醫院手術過錯造成的。但醫院認為手術符合醫療常規,沒有過錯,患者無法復明跟其自身年紀較大且患有糖尿病等疾病有關。雙方發生糾紛,之後,隔三差五患者就到該醫院要說法和賠償,甚至揚言要在醫院常住直至解決問題。醫院為保障其正常診療秩序,多次撥打報警。

對此醫患糾紛,司法所人員先後多次到該醫院與院方、患者及其家屬坐談、協調。但患者及其兒子對院方、鑑定機構不信任,認為他們單位之間存在關聯利益關係,拒絕申請做醫療鑑定又無法明確提出比較切合實際的賠償方式。經過多次接觸患者,得知其兒子性格較為暴躁,難以說服。於是,司法所調解員聯繫到患者的兒媳及其朋友,詳細分析事情處理情況,讓其搭橋引線做好思想工作。同時,調解人員也不失時機瞭解患者身體狀況,與其談心溝通。果然,發現患者及家屬原來的固執思想有所轉變。

此時,正是雙方當事人漸漸靠近和解意見的恰當時機。11月24日下午,通過司法所調解員耐心與院方、患者及其家屬坐談、協調,最終院方從人道主義、社會責任方面作出較大讓步,同意患者方提出的要求,雙方協商達成一致。11月27日下午,雙方當事人到司法所簽訂調解協議書,一起原本看來不可調和的醫患糾紛,在司法所人員的努力下最終得以化解。這時,患者家屬說的更多的是,由於他們的固執和激動,給司法所同志增添了麻煩,給醫院帶來了影響,一再表示歉意。院方代表也當場就處理方式過於簡單,表示歉意。

2017年12月6日上午,當事人懷著感激的心情,把繡著“和諧盡責,秉公辦事”的錦旗送到司法所人員手上,以表謝意。

耐心調解息紛爭,秉公辦事獲民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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