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延安市新能源車優先通行的通告

2018年5月24日,我市正式開始啟用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為了落實上級部門關於新能源汽車優先通行有關決定,體現新能源汽車在通行方面的差異化管理,推廣新能源汽車的使用,經研究決定,我市懸掛新能源汽車號牌車輛在通行方面享有以下優先通行權:

一、由東向西行經東關大橋不受目前機動車限時通行約束

自施行之日起,懸掛新能源汽車號牌車輛不受該路段目前機動車6:00—22:00禁止通行約束,全天24小時可由東向西通行

二、西溝十字東口由東向北右轉可進入北大街在公交專用道通行

自施行之日起,懸掛新能源汽車號牌車輛行經此路段可由東向北右轉進入北大街,在公交專用道通行。北大街由南向北允許駛入道路東側(車輛右側)路口,禁止左轉或者掉頭。

該通告自2018年6月19日起施行。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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