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覺得NBA有哪些不爲人知的合同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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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NBA,那些有意思甚至有點奇葩的合同細節還是挺多的。下面,挨個給您介紹一下。

林書豪的毒藥合同

2012年,林書豪成為受限制自由球員。其他球隊可以給他開出合同,但是母隊尼克斯隊可以匹配任何報價。當時火箭隊特別想得到林書豪,於是他們腦洞大開,開出了一份“毒藥合同”。這份合同毒就毒在不是普通的遞增合同,而是第一年500萬,第二年500萬,第三年1500萬。根據阿里納斯條款,火箭隊可以在計算工資空間的時候,以平均年薪833萬美元計入工資帽。但是如果尼克斯隊匹配這份合同,就只能按照500萬-500萬-1500萬這樣的原工資來計算。這會導致球隊在第三年工資帽爆炸。所以,尼克斯最後忍痛放棄了林書豪,讓火箭隊成功鑽了規則的空子。這份合同,對於尼克斯來說是毒藥,但對火箭隊不是。

易建聯的800萬泡沫合同

2016年夏天,突然傳出易建聯與湖人隊簽約的消息,而且工資高達一年800萬美元。這讓中國球迷心情為之一振。可惜,這份合同只是一個大大的泡沫,遠沒有看起來那樣美好。所謂的800萬美元工資裡,易建聯的基本工資只有114萬美元,其他的都是獎勵條款。而這114萬里,只有25萬是保障合同。此外,當易建聯出場次數達到20場,他可以獲得229萬美元獎金。40場,獎金變成457萬。60場,則是686萬。這份毫無誠意的合同,令人感到心寒。最終,易建聯主動要求湖人隊裁掉了自己,一分錢也沒拿到。

森林狼和喬-史密斯的陰陽合同

1998年,森林狼隊想得到曾經的狀元秀喬-史密斯,但是工資空間又不夠。所以他們商定了一個兩年175萬美元的假合同,讓史密斯以遠低於市場價的工資加盟。準備合同到期後,再給他一份7年8600萬美元的大合同進行補償。可惜,最後這件事被NBA發現了,給予森林狼嚴厲的處罰,連續5年剝奪他們的首輪選秀權(這件事可坑苦了加內特)。

馬刺和迪奧簽訂“與體重掛鉤的合同”

鮑里斯-迪奧,NBA著名的靈活死胖子,曾經為馬刺隊奪冠立下汗馬功勞。但是有一天,波波維奇發現,迪奧已經胖的很令人討厭了。因為身高2米03的迪奧,體重比2米11的鄧肯還要重。於是在迪奧的新合同裡,對他的體重進行了相關規定。在這份2014年簽下的合同裡,總價值為4年2800萬美元。不過每一年都有50萬屬於“體重控制條款”。每年10月25日,如果迪奧的體重不超過254磅,可以額外獲得15萬美元。全明星賽後的第一個星期二,體重不超過254磅,可以再得到15萬美元。每年的4月1日,體重不超越254磅,就能得到最後的20萬美元。要想得到這50萬,還真不容易啊。

魔術師約翰遜的25年長約

目前的NBA,合同期限最長也就是5年。是不是有點太少了?在NBA歷史上,最長的合同高達25年。1981年的時候,湖人隊曾經與魔術師約翰遜簽下了一份25年的長約,總工資達到2500萬美元。這樣的合同年限,可以說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了。但十分可惜,剛過10年,1991年的時候,魔術師就被查出感染了艾滋病毒,被迫退役。這份合同最後也無疾而終。

拉塞爾比張伯倫多賺1美元

1965年的NBA,張伯倫和拉塞爾都面臨與球隊續約。76人隊首先為張伯倫送上年薪10萬美元的合同。別小看這10萬美元啊,雖然現在動不動就是幾千萬年薪,但那可是1965年,已經算是相當高了。同年,凱爾特人隊也給比爾-拉塞爾提供了7.5萬美元的合同。拉塞爾當時就急了,說我的年薪怎麼能比張伯倫少呢?那不就說明我不如他嗎?於是,凱爾特人只好把合同年薪提升到10萬,和張伯倫的一樣。不過拉塞爾還是不滿意,又在10萬的基礎上加了1美元,就是為了證明自己比張伯倫更優秀。看來,這NBA傳奇巨星,也有小心眼的時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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