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學時間到了
可家長還在上班
孩子無人接、無人管
這是很多城市家庭的現實困境
在家長們翹首期盼中,
在老師們強烈反對聲中
杭州的放學託管新政正式落地。
從9月1日起
杭州“學後託管”指導意見將正式施行!
學後託管”指導意見今日推出
開展學生放學後託管服務,是2018年杭州市政府“為民辦實事”的10件實事之一。
通過前期調研,今天,《關於推行小學生放學後託管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試行)》正式推出,2018年9月1日起施行。
很多家長們關心的政策細節,都在《指導意見》裡都有了細緻解讀。
你想知道的問題,答案在這裡!
●推行小學生放學後託管服務工作如何開展?
政策解讀:開展推行小學生放學後託管服務工作,將以屬地為主,合力推進。各區、縣(市)政府,杭州經濟開發區、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杭州大江東產業集聚區管委會是推行學後託管服務工作的責任主體。教育行政部門和鄉鎮(街道)政府具體組織實施所轄行政區域內小學開展學後託管服務。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有關部門根據職責共同推進。
●放學後託管服務主要面向哪些人群,如何報名?
政策解讀:放學後託管服務由學校組織,向本校學生提供服務。服務對象為放學後家長無法及時接送,對託管有剛性需求的非寄宿制學校的小學生。由家長自願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審核後可參加學後託管服務。1—3年級優先實施。
●放學後託管服務有哪些內容形式?
政策解讀:學後託管服務主要採用自主閱讀、預習、複習、完成作業等方式開展,有條件的學校可以開展體育、藝術、科普等活動。學後託管服務要切實做到不上課、不集中輔導、不加重學生課業負擔。
●放學後託管服務人員如何構成,時間上如何安排?
政策解讀:學後託管服務由學校組織開展,工作人員應以本校在職教職工為主,學校可以根據參加服務學生人數、管理方式等因素跨年級、跨班級組織。學後託管服務結束時間原則上為17:30左右,具體時間由各區、縣(市)確定,不同季節可有適當區別。
●參與學後託管服務工作的人員,是否有相應補助?
政策解讀:承擔學後託管服務工作的人員,可以獲取適當勞務補助,補助標準由各區、縣(市)統籌確定。在職教職工參與託管工作取得的勞務補助,不計入績效工資範圍。
●放學後託管服務的經費問題如何解決?
政策解讀:放學後託管服務目前暫不收費,各區、縣(市)財政應對學校開展學活託管服務提供經費支持。在學後託管服務費納入學校收費項目之前,所需經費全部由區、縣(市)財政予以保障。
●放學後託管服務如何監管?
政策解讀:市、區兩級政府和相關部門要加強學後託管服務工作的指導和監管,堅決禁止違規補課和借“託管”服務進行“亂收費”。學校要制定並落實學生活動管理、值勤、檢查監督、安全管理等制度,加強管理,確保學後託管服務安全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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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推行小學生放學後託管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試行)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管委會),市直屬各單位:
為進一步增強教育服務能力,解決因家長下班晚等原因部分小學生放學後無人看護的實際困難,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教育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中小學生課後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基一廳〔2017〕2號)精神,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同意,現就我市推行小學生放學後校內託管服務(以下簡稱學後託管服務)工作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工作原則
(一)屬地為主,合力推進。各區、縣(市)政府,杭州經濟開發區、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杭州大江東產業集聚區管委會是推行學後託管服務工作的責任主體。教育行政部門和鄉鎮(街道)政府具體組織實施所轄行政區域內小學開展學後託管服務。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有關部門根據職責共同推進。
(二)學校組織,自願參加。各學校應充分發揮在管理、人員、場地、資源等方面的優勢,向本校學生提供服務,1—3年級優先實施。學後託管服務對象為放學後家長無法及時接送,對託管有剛性需求的非寄宿制學校的小學生,由家長自願報名、學生自主參加。
(三)滿足基本,安全第一。學後託管服務是基礎性服務工作,滿足對學生進行集中看管照顧等基本需求。學校要把安全放在首位,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學後託管服務與學校體育運動場地向社區(村)居民開放應錯時開展。
二、工作內容
(一)建立學後託管服務工作機制。學校應當建立小學生放學後託管服務工作機制,明確服務對象、時間、內容、組織方式等,告知學生家長並在學校公示欄和網站上公佈。正常放學後回家有困難的小學生,由家長自願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審核後可參加學後託管服務。
(二)規範學後託管服務工作模式。學後託管服務由學校組織開展,工作人員應以本校在職教職工為主,學校可以根據參加服務學生人數、管理方式等因素跨年級、跨班級組織。學後託管服務結束時間原則上為17:30左右,具體時間由各區、縣(市)確定,不同季節可有適當區別。
(三)科學合理確定課後服務內容形式。學後託管服務主要採用自主閱讀、預習、複習、完成作業等方式開展,有條件的學校可以開展體育、藝術、科普等活動。學後託管服務要切實做到不上課、不集中輔導、不加重學生課業負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縣(市)政府要高度重視,組織各相關部門和街道(鄉、鎮),研究制定和組織實施學後託管服務工作方案,開展工作指導、檢查和考核,不斷提高工作績效。市、區兩級教育、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協同,做好指導協調工作。
(二)落實經費保障。各區、縣(市)財政應對學校開展學活託管服務提供經費支持。學後託管服務費納入學校收費項目之前,所需經費全部由區、縣(市)財政予以保障。
(三)建設工作隊伍。加強學後託管服務工作人員隊伍建設,鼓勵和引導在職教職工主動參與。承擔學後託管服務工作的人員,可以獲取適當勞務補助,補助標準由各區、縣(市)統籌確定。在職教職工參與託管工作取得的勞務補助,不計入績效工資範圍。
(四)嚴格規範管理。市、區兩級政府和相關部門要加強學後託管服務工作的指導和監管,堅決禁止違規補課和借“託管”服務進行“亂收費”。學校要制定並落實學生活動管理、值勤、檢查監督、安全管理等制度,加強管理,確保學後託管服務安全有序。
本指導意見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
監製:毛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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