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錢揮霍無錢還款 「老賴」拒執被拘留

常言道,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當塗縣大隴鎮一男子陳某在外做生意賺錢用於消費高檔菸酒、農村自建房裝修,卻堅決不願意還到期銀行貸款。日前,當塗縣法院執行法官因陳某因拒絕申報個人財產、拒絕履行還款義務,對其採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措施。

2015年,當塗縣大隴鎮的陳某因經營KTV、麵館需要資金向銀行申請貸款7萬元,還款方式為按年等額還本按季結息。2018年5月,因陳某無故拖欠本金、利息,銀行將其告上法庭並拿到支付本息9.4萬元的勝訴判決。

銀行一再向陳某好言催促還款,陳某卻一直不予理睬。執行法官經“查人找物”等措施發現,陳某經常跑往鄰縣做生意,行蹤不定,唯一的車輛被抵債,房屋是農村自建房。7月,執行法官接到舉報線索稱,陳某將農村居住房屋翻新裝修,並消費高檔菸酒。執行法官隨即開展突擊行動,在週末的凌晨5點將陳某從床上拖起帶至法院。當天下午,鐵了心一賴到底的陳某被送進馬鞍山市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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