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县城区交通违法行为综合整治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南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于2018年8月7日起联合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县城市管理局在全县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集中整治时间
2018年8月7日至13日,随后转入常态化管理。
二、重点整治路段
盱江大道、建昌大道、登高中路、交通路、体育路、王府大街等城区主干道。
三、重点整治车辆
1、电动车(含二轮、三轮、四轮电动车,以下简称电动车)。
2、摩托车(含二轮、三轮摩托车,以下简称摩托车)。
四、重点整治的交通违法行为
1闯红灯;
2.逆行;
3.违反规定载人(二轮电动车骑乘人数三人及以上、三轮电动车违法载人四轮电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
4.乱停乱放;
5.非法安装遮阳伞;
6.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或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不靠车道右侧行驶;
7.在非机动车道上乱停乱放;
8.其他违法行为。
五、整治措施
对有上述违法行为的电动车、摩托车一律暂扣七天处理。暂扣车地点原众驰车行(新武装部隔壁靠206国道)。暂扣七天后,电动车领车前必须在交警大队一楼学习点(宣教室)接受30分钟交通法规教育学习,学习时间:每周星期一、星期三、星期五下午15:00—17:00。对于摩托车的违法行为,将严格按照交通法规进行处罚,对屡犯者将从严处理,对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的,将依法严惩。
被暂扣的违法“两车”认领期限为6个月,如果逾期未领,交警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登报公示,如再无人认领,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请广大市民文明出行,遵守交通法规,配合执勤执法,共同维护南城良好的交通环境。
江西省南城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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