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答题卡掉包”举报不实要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新见阳光


从前天开始,这起令国人震惊的“高考答题卡调包”事件已经出现了舆论反转的苗头,公众的心态也由最初的狂热逐步趋于理性。

如果最终证明四名涉事考生及其家长的举报不实,那么在动用了如此巨大的公共资源的基础上想要用一句“误会了”便轻松过关显然是不可能的。

涉事的考生及其的家长的举报分为两个层面,第一是考生家长向纪委监察部门实名举报;第二是考生自己向公安机关报案。

考生苏某及另外一名考生的家长其身份属于公职人员,作为体制内不的一份子对于诬告、陷害所需要承担的后果他们自然心知肚明的。对于他们而言,怀揣着“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想法是正常的,他们能够走到一起并且联合举报,这就说明了其中必定有人在中挑动、串联,并且将事态不断扩大,从这一点来看他们为了子女真是无所不用其极。

但是如果说只因“护犊情深”而去无中生有的想要撼动高考制度并且从中渔利估计借他们十个胆子也不敢。因此,我认为更大的可能是家长受到了考生的蒙蔽,选了无条件的相信自己的子女,所以他们的实名举报并非出于恶意,并不需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此前,涉事的考生中除却信阳的李某其余三位都已就所谓的“调包”事件向公安机关报案,而各地的公安机关也均进行了受案初查。作为考生其对于自己的试卷真伪必定心知肚明,在明知没有问题的情况下仍然恶意向公安机关报案,那么其行为已经涉嫌谎报警情,这属于一种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谎报警情的处罚轻重程度分为三种情形。

第一、影响范围较小的,事后积极悔改并且主动采取措施消除不良影响的。

第二、影响范围较大的。

第三、引发社会恐慌的,

其中第三种情形由于其存在巨大的社会危害性,因此多数情况下会被警方顶格处罚。

说这桩惊天的“调包”事件没有引发社会的恐慌显然是不可能的,事实上在事件曝出的第一时间,大多数的公众对于现行高考制度的信任度不可避免的出现了大面积的下降,人们普遍出现了一种恐慌心理,恐慌自己或者自己的子女同样遭受如此不公的待遇,这种后果不是区区一两句的致歉之语或者狡辩之言就能顺利过关的。

当然,在事件的最终结果出来前我们一切的观点只能是一种推测!



通城丹妹


8月8日,基本结果已经出来,信阳考生已经承认考试试卷无误,而商丘考生仍坚持认为试卷不是自己的,现已经在进行笔迹鉴定。


那么,就会有很多网友会有疑问了,如果最终全部都确认无误了,那举报的学生和家长要不要承担法律责任呢?

其实,我根据查阅《刑法》等资料,据我个人经验认为,举报的学生和家长应该不会承担法律责任。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17条的规定,诬告陷害罪的主体是任何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即属于一般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为。这里的“他人”,是指所有的第三人,既包括一般的干部、群众,也包括正在服刑的罪犯和其他在押的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

首先,诬告罪的认定一般是自然人,而河南省招生办并不属于这个范围。

其次,他们的举报行为并没有构成恶意举报。

可能会有的网友会想,如果这样都不会承担法律责任的话,那如果每一位考生都怀疑自己的高考试卷怎么办呢?

但仔细分析就知道,他们的举报并没有存在恶意,只是怀疑而进行实名举报。

反之,我们换一个方式思考,每个人都有举报的权利,但不能因为举报不实就对其进行法律制裁。因为举报本身就含有怀疑的意思,只是希望通过举报,来还原真相。

再者,并没有给被举报的“招生办”严重抹黑

相信有人会想,如果举报均不实,那么招生办不是蒙受了不白之冤吗?但其实不然,仔细思考,如若举报均不实,并没有人再认为河南省招生办不纯,反而会更加的相信高考,更加的认可我们的高考权威。

那举报的学生和家长就不会接受任何惩罚吗?

我个人认为他们会接受社会舆论的声讨,被扣上不诚信的帽子。

而且根据8月8日的报道,知道其中举报的学生苏小妹是因为自己高考压力太大,过于紧张,“故意”将考试考砸。


对于如此不诚信的行为可能会被记录社会“黑名单”中,高校可能不会招收他们,甚至可能会取消他们的多少多少年的高考资格。

感谢各位的阅读,你们对此有什么看法呢?欢迎评论区留言哦,顺便点个关注呗~


物理看花N


从目前逐步曝光的消息来看,举报不实的可能性越来越大,绝大多数的人都倾向于是孩子撒了谎。但在事实尚未真正浮出水面之前,还不能完全确定。

如果说家长的举报被证实是子虚无有的话,我认为不管孩子还是家长都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但他们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作为公职人员的家长工作和前程会大受影响,而孩子可能因为此次事件在信誉上受损,在未来的考试、就业、入公职等方面受到限制。也就是说,法律上无法解决的,社会会给他们一个沉痛的教训。

为什么说不用负法律责任呢?因为这个问题还构不成诬告或者说是陷害,而且也并非恶意攻击。

在此事件当中,家长本身也是被欺骗者,他们可能被孩子给坑了,他们听信了孩子的话,一直在寻求一个公正的答复,而之前也和省高招办有过接触,是在经过沟通交涉后对处理结果不满后才采取的举报行为,这个举报是符合要求的,也是家长的权力,任何人都不能干涉,而纪检部门对举报情况,也有义务来调查澄清并向家长说明情况。

而且家长也是实名举报,并对所举报事实进行了事实陈述,主观就是为了求证,而不是恶意攻击和陷害。所以不会承担法律责任。


元芳有看法


举报不实分为两种:

  • 第一种:恶意的虚假举报
  • 第二种:无心的举报不实

如果是第一种,明知自己的试卷没有任何问题的情况下,仍然恶意实名举报的,我认为应当予以惩处,毕竟客观上如果考生真的是恶意举报,那么这个举报无形中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同时扰乱了社会秩序,这种行为应当考虑予以治安处罚。

但是如果是第二种,我认为不应当也不能对其进行惩处,因为每个考生都有权利对自己的高考成绩提出异议,不排除考生因为考试的时候过度紧张导致前后股份悬殊巨大情况的发生,所以如果对考生合理的质疑都要进行惩处,那么只会适得其反,让民众的猜疑更大!

而且客观的说,谁也不会没事去做实名举报,而且如果自己知道自己说的是假话的情况下,那么事实终究要被拆穿,到时不仅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还有可能因为自己的不当举报而被公众熟知。所以我认为本案中的考生,应当不是恶意举报,不排除事前事后的心态的变化,导致估分悬殊的可能性存在,所以不建议对此种行为进行惩处,除非确有证据证明考生是恶意举报。


麋鹿说法


如果仅仅单从举报这一情况来说,举报不实不应该负相关法律责任的。最多也就是批评教育一下。但是,如果是有主观故意的情况,就需要负相关刑事责任,这牵涉到诬陷、恶意诬告。如果从高考答题卡这件事来看,学生和家长举报,这个是作为我国公民的一种权利,这个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但是,作为学生,在看到自己答题卡以后,依然不承认自己的笔迹。如果最后笔迹鉴定确实还是学生自己的话。最起码,学生应该被记录到诚信档案里面,会对她以后的升学、就业、出国等有一定的影响和限制。

因为作为答题卡的笔迹,自己一般都不会认错的。比如信阳的考生李闻天(化名),再看到自己的答题卡以后,确认笔迹是自己的,然后写一个说明就没有什么事了。但是像商丘的余小淇(化名),再看到自己答题卡以后,坚持认为笔迹不是自己的。如果经过笔迹鉴定,确定笔迹就是她自己的话。这个学生就应该被记录到诚信档案里面,但是也不会上升到刑事问题。

关于此事,您有什么想要说的?欢迎留言评论说说您的看法。


保险岛岛主


这是孩子导演的一场闹剧。1.严格的高考程序致使换卷几率几乎为零,2.会考测试不可能是优等生的成绩,3.自主招生的论文代写和发表在某宝网盛行,给钱就行,本事件主角的论文也存在作假嫌疑。综上,始作俑者是孩子的虚荣心作祟,家长也被蒙蔽其中。但孩子尚小,刚刚成年,认错即可,希望能给她改正的机会,家长加强教育的同时需请专业人员为孩子疏导心理。作为家长要勇于承担责任,为孩子做出榜样,公开道歉,还高招办清白,维护高考声誉,接受由此产生的对家长的个人惩处。


153026932


这各问题是双向的,一是招生办如果做到查阅方便就不会有举报,,现在的科技如此发达,发现问题及旱用电子档对照,就什么都了清楚了,况录完后考卷也不是秘密。

二是家长方对自家小孩的了解,勾通有误,自已为事而产生的误解,这种事只能说让各方的工作在细一点,都无有意攻击对方,所以无须上到违法一说,但对小孩的成长将是一个打击,希望政府能在这方面下点功夫,必竞都是有儿女的,而孩子又是国家栋梁,他们的人生还很长,真的祝他《她》们幸福。


赵吉刚431


如果这次结果如果真是学生方的问题,责任是小,应该上升不到要承担法律责任,最多就是批评教育,这也算是给未踏出校门的他们走入社会前一个深刻的教训了;但责任背后,更是前途的问题,私觉得这次事件对他们之后的求学之路会有很大的影响。

1、即使从学生的估分成绩来看,也不算是特别得优异。这种情况下,本来的选择就小,再经过这次舆论的发酵,估计该上不少学校的黑名单了。

2、不管是学生,还是家长,都会被打上失信的标签。在这个讲究信用的时代,失信对一个的影响有多大,想必大家心理都有谱。

不知道大家怎么看?


保险助手服务


目前最终调查结果尚未出炉就已经在大谈举报不实该负什么责任了,还上升到法律层面。自古以来民告官的代价之大可见一斑。这件事不论结果如何,至少说明当前高考查分制度是有缺陷的。每到高考期间,全国人民高度重视,越来越多的环节置于公众监督之下。可是有些环节仍然是模糊的。比如,阅卷。阅卷的大部分是高校研究生,追求的是阅卷数量和经济效益,几秒钟看一题就能保证分数公正?到查分阶段,只有分数,看不到试卷;即使怀疑也只是官方代为查验,而查验的过程是怎样的呢?查什么呢?。这个过程不公开不透明又如何让人信服呢?所以,本次事件的重点不是急不可待地去追究举报者的责任,而是反思制度、完善制度让考试的每个环节都公开透明。


Bulusun


很多人说孩子的平时成绩是抄的,郑州一中为什么不发声,苏小妹的同班同学为什么不发声,非常奇怪,我的孩子当初西交少年班初复试均过线,却被郑州一中择校时淘汰,现在平一中重点班,年级排名最好30+,最差200+,难道孩子在西交考试,现在平一中考试都是靠作弊,郑州一中择校时漏出原型了,西交少年班的考试可以随便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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