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
背景(2A320048)
某施工单位承包施工某住宅小区工程。工期为2011年3月28日~2013年4月1日。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总监理工程师巡检中发现施工操作人员Ⅰ类手持电动工具使用存在不当行为。立即下发了监理通知,要求项目部整改。
问题
1、事件1中,Ⅰ类手持电动工具使用的规定有哪些?
2、必须采用Ⅱ类工具的场所有哪些?
分析与答案
1、①使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时工具外壳应做接零保护,并加装漏电保护装置;
②露天、潮湿场所或在金属构架上作业时,严禁使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
③自带的软电缆不允许任意拆除或接长,插头不得任意拆除更换;
④工具中运动的危险部件,必须按有关规定装设防护罩。
2、必须采用Ⅱ类工具的场所有:①危险场所;②高度危险场所。
閱讀更多 建築工程建造師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