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w+文章被指涉抄袭,网络原创文章如何维权?

5月16日晚上,樱桃画报「易老板」在公众号发文指出闪送两次抄袭公众号文章,证据多达25处,在网络上引起热议。5月17日下午,「易老板」在公众号置顶留言表示,已与闪送达成和解。

此事虽然告一段落,但许多网络原创作者还走在维权路上,举步维艰。

10w+文章被指涉抄袭,网络原创文章如何维权?

抄袭已经很让人愤懑了,抄袭者还各种耍流氓?

10w+文章被指涉抄袭,网络原创文章如何维权?

10w+文章被指涉抄袭,网络原创文章如何维权?

10w+文章被指涉抄袭,网络原创文章如何维权?

这位兄台似乎一语道破了,「既然有现成的而且很好用为什么不用」。小编今天就来告诉你为什么不能用?

我国《著作权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公民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法享有著作权,受著作权法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的规定,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如果在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作品具备以上要件,就受《著作权法》保护。


那么,抄袭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严格地讲,没有对「抄袭」的法律定义,但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在《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关于如何认定抄袭行为给××市版权局的答复》(权司[1999]第6号)中有对抄袭行为的认定。

从抄袭的形式看,有原封不动或者基本原封不动地复制他人作品的行为,也有经改头换面后将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独创成份窃为己有的行为。前者在著作权执法领域被称为低级抄袭,后者被称为高级抄袭。低级抄袭的认定比较容易。高级抄袭需经过认真辨别,甚至需经过专家鉴定后方能认定。

侵权作品与原创作品(在先作品)的相关内容相同或者实质性相似,抄袭侵权人在创作时接触过原创作品或者存在接触的可能,且抄袭侵权人不能举证或者说明抄袭作品的合法来源的,可以认定侵害了原创作者的著作权。


如果作者认为自己原创作品被他人抄袭,建议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维权:

1、网上证据的保全。由于电子信息具有其特殊性,应及时对证据进行保全,可采取电子证据公证的形式。

2、向信息发布的平台进行投诉。

3、委托律师发送律师函。

4、行政投诉。

5、民事诉讼及刑事诉讼的救济方式。


如果确认抄袭行为已经发生,侵权人赔偿的金额应该如何确定?抄袭作品的阅读量与因此取得的相关收入是确定赔偿金额的依据吗?

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简而言之,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法定赔偿的顺序进行。当无法精确计算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时,可以根据在案证据裁量确定赔偿数额,该数额可以高于法定赔偿最高额。当无法精确计算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也无法以合理方法裁量确定赔偿数额的,应适用法定赔偿确定数额。

抄袭作品所取得的相关收入属于违法所得,在无法证明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情况下,可以主张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作为赔偿金额的依据。对于抄袭作品的阅读量,可作为认定侵权及赔偿金额时的考量因素。


原创作品应当得到尊重,跨越法律的界限窃而取之终会自食恶果。一切的捷径皆是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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