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松原市首例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公益诉讼案在长岭开庭审理

「案件」松原市首例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公益诉讼案在长岭开庭审理

近日,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长岭县法院开庭审理。

此案中,犯罪嫌疑人张某销售含违禁成分“西地那非”的保健品,不仅触犯了刑法,更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生命权、健康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长岭县检察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提起公诉,同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此案是松原首例食品药品安全方面公益诉讼案件,也是松原检察机关认真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切实维护公共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

「案件」松原市首例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公益诉讼案在长岭开庭审理

经查,2017年3月至4月间,犯罪嫌疑人张某在某宝网上通过非正规渠道低价大量购买含有国家禁止添加在保健品内的“西地那非”物质成份的保健品,并转手销售,赚取差价,“西地那非”为处方药,俗称“伟哥”,在脱离医生指导下使用会对服用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

「案件」松原市首例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公益诉讼案在长岭开庭审理

庭审过程中,长岭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出示了张某侵害不特定消费者生命权、健康权的相关证据,详细阐述了提起公益诉讼的法律依据。最终,长岭县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判决在省级主要媒体上发布召回公告,在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售出保健品的召回工作,并要求被告人张某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销售有毒有害保健品金额十倍的赔偿金,被告人张某当庭表示全部接受。

「案件」松原市首例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公益诉讼案在长岭开庭审理

“食品药品安全直接关系到每个公民的健康安全,是最大的民生问题,检察机关应充分履行法律赋予的公益诉讼职能,依法追究行为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侵权责任,加大打击违法行为力度,加重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成本,从源头上守护群众入口健康!”长岭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案件承办检察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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