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莲高速(安源段)项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报名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住建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萍莲高速(安源段)项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报名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萍莲高速(安源段)项目
二、项目概况
项目分城郊标段和青山标段
1.城郊段(一标):涉及井冲村、里善村、略下村、长兴馆村四个村,被征收户155户,征收拆迁面积约70418平方米。
2.青山段(二标):涉及青山村、葡萄村两个村,被征收户197户,征收拆迁面积约79953.6平方米。
(房屋户数最终以出具评估报告数据为准)
三、报名条件
具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含三级)以上房地产评估资质并已在萍乡市房管局备案。
四、报名时间
2018年7月27日至2018年7月30日。
五、报名应当提供的资料
1.评估机构营业执照、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评本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评估机构简介;
3.评估机构近3年从事征收(或拆迁)评估的业绩情况(需提供委托评估合同);
4.承诺函:因项目需要,评估机构需承诺参与每标段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不少于5人,在10个日历天内完成标的房地产初步评估。
六、评估机构选定(确定)办法
1.本项目两标段分别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作为该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机构报名后,房屋征收部门及时将备选评估机构信息在征收范围进行公示。
2.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确定)办法
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就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将协商结果书面告知房屋征收部门。协商选定不一致的,房屋征收部门将通过现场摇号方式确定,并经公证机构公证。
七、报名方式、地点
有意向从事该项目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的评估机构,携带报名资料到萍乡市安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地点:安源大厦十二楼),同时将报名应当提供的资料电子文档发送至[email protected],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阳红0799-6661278。
特此公告
萍乡市安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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