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社會救助管理作爲政府的一項行政管理職責

社會救助的對象管理

社會救助對象是指受助者。社會救助對象管理包括享受救助者的資格審查批覆(申請審批程序的實行)、救助數額的增減或停發、救助對象不良行為的阻止批評與處罰、行政複議與行政訴訟、接受諮詢、提供相關救助的政策法律信息與救助工作執行情況的信息,以及提供參與社會活動、職業培訓等機會與就業介紹、生產幫扶,還包括心理慰藉與心理治療等服務,以及組織受助者參加社區公益勞動與學習等。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社會救助管理作為政府的一項行政管理職責

管理體制通常是指管理系統的結構和組成方式,即採用怎樣的組織形式以及如何將這些組織形式結合成為一個合理的有機系統,並以怎樣的手段、方法來實現管理的任務和目的。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社會救助管理作為政府的一項行政管理職責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社會救助管理作為政府的一項行政管理職責,必須建構一套健全、完備的管理體制來實現。社會救助管理體制是指國家為實施社會救助管理而建立的,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種社會救助管理機構以及管理內容、管理方式的總和。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社會救助管理作為政府的一項行政管理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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