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对“1998.8.28”南浔练市白马塘特大抢劫案三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

今天下午,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对“1998.8.28”南浔练市白马塘特大抢劫案三名犯罪嫌疑人唐荣余、唐荣保和倪国良以涉嫌抢劫罪依法提起公诉。

案情回溯

唐荣余、唐荣保、倪国良系堂兄弟、表兄弟关系。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三人曾合伙在江苏省吴兴市八坼镇一带开船跑运输,后回老家江苏省兴化市从事装修行业。因经济状况较为拮据,三人共谋外出抢劫运输船。唐荣余、唐荣保、倪国良乘车至吴江市八坼镇,在河边窃取水泥挂机船一艘,后驾驶该船至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嘉兴市桐乡市境内水域,物色抢劫目标船只。8月28日深夜,三人驾船至白马塘水域时,以驾驶船只尾随贴靠的方式,登上被害人刘某、姜某夫妇驾驶的水泥挂机船,以暴力的方法实施抢劫,致被害人刘某、姜某死亡,劫得人民币一万余元后逃离现场。

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对“1998.8.28”南浔练市白马塘特大抢劫案三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

2017年12月28日,唐荣余在上海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次日,唐荣保、倪国良在宁波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检察机关快速审慎办理

针对本案侦破时间跨度大,大量关键性证据缺失的状况,湖州市人民检察院成立由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钟伟锋任组长,员额检察官蒋奇,检察官助理尹瑜组成的办案组。

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对“1998.8.28”南浔练市白马塘特大抢劫案三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

以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钟伟锋为组长的检察官办案组提审犯罪嫌疑人

三名犯罪嫌疑人归案后,办案组第一时间联系公安机关要求提前介入该案,以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规范取证的要求,对侦查取证方向提出明确意见和建议,并监督公安机关文明规范办案。

在深入阅卷的基础上,办案组召集市区两级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4次,提出意见、建议50余条,形成上万字的书面《补证提纲》,引导公安机关最终查找并补充收集到各种证据40余份,全面完善证据体系。

为坚持亲历性审查,办案组与公安人员在烈日下乘船赴白马塘水域复勘现场,全面复盘了三名犯罪嫌疑人的水上作案行动轨迹,增强对案件的感性认识,确保在案证据运用的有效性。

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对“1998.8.28”南浔练市白马塘特大抢劫案三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
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对“1998.8.28”南浔练市白马塘特大抢劫案三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对“1998.8.28”南浔练市白马塘特大抢劫案三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

办案组复勘案发现场

为加快办案节奏,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时机,做到精诉快诉。办案组在2018年6月29日受理该案后,在一个半月的审查起诉期限内完成全部审查工作,将本案提起公诉。

湖州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查明,唐荣余、唐荣保、倪国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方法入户抢劫公私财物,致两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一项、第五项、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涉嫌抢劫罪追究唐荣余、唐荣保、倪国良的刑事责任。同时,对唐荣余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并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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