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那麼多人不承認04年湖人F4才是抱團的鼻祖?

公子少年


加盟湖人時候的加里佩頓和馬龍,一個35歲,一個40歲,說句實在的,這兩位都是看中了OK組合的實力,然後想去蹭個總冠軍的,就像,2013年麥蒂加盟馬刺的時候,叫抱團嗎?2011年,卡特加盟冠軍小牛的時候,叫抱團嗎?

退一步說,就算04年湖人的F4是抱團,那麼請問,1995年,查爾斯巴克利加盟火箭,和奧拉朱旺,德雷克斯勒組隊的時候,是不是抱團?1968年,張伯倫加盟擁有傑裡韋斯特和埃爾金貝勒兩位超級外線的湖人,組成超強三人組的時候,是不是抱團?如果湖人F4是抱團,那麼這兩個為什麼不是抱團?如果是抱團的話,這兩個都比組F4要早上數年,F4算得上鼻祖嗎?

無論從抱團的角度,還是從鼻祖的角度,我認為題目中這個定性都是不合適的。

總覺得,把F4定性為抱團鼻祖的人,彷彿是再給後來的一些人開脫,這樣的球迷,往往心裡不認同“抱團”,但是還沒法詆譭自己心中的偶像,所以把責任推給別人,意思就是他先犯錯了,所以我的錯就不是錯了,這樣的心態不好。

關於湖人F4,不說是不是抱團,就算強行定義為抱團行為,暗示這個行為不光彩,那也不能否認後來那幾位的行為也不光彩。

其實吧,我覺得,大可不必對抱團這種事過於耿耿於懷,體育比賽有自己的發展規律,有自己的發展曲線,如今有巨星願意降薪組合,出現了勇士這種超級超級球隊,但是早期的NBA,也出現了拉塞爾時代的凱爾特人,是更加打不倒的巨無霸球隊,只不過時代不同了,雖然過程不一樣,但是結果是類似的。

強行把這種事,歸咎於某幾個人的品德問題是不靠譜的。所以也不用把這個責任推來推去的,看比賽就好了,如果真的有一天,聯盟的風氣,跌破您的底線了,可以選擇不看,不過如果NBA管理層,都沒有對自己的風氣問題加以管理,那隻能說明,這個風氣問題還沒有那麼嚴重。


Xinxin的體育世界


在2003年西部季後賽次輪中,湖人總比分2-4不敵馬刺隊,球隊四連冠夢想破碎!在2003年夏天,志在奪冠的湖人隊連續招來了兩位傳奇巨星佩頓和馬龍。當時,外界對這筆交易大為震驚,湖人隊組建了豪華的F4,頂級中鋒奧尼爾,頂級大前鋒馬龍,頂級得分手科比,頂級組織後衛佩頓。這陣容讓外界認為冠軍已是他們的囊中之物了。當時的活塞隊小前鋒普林斯這樣說道:“交易消息傳來,自己的反應就是冠軍歸湖人了。”


然而,仔細分析下湖人的豪華陣容,我們不難發現他們並沒有想象中的那麼強大,這支球隊矛盾重重,是一支老年化的球隊了。當時的馬龍已經40歲了,他早已不復當年之勇。由於他職業生涯巔峰時期被喬丹壓制著,之後隨著鄧肯和奧尼爾的崛起,他又被這兩位巨星壓制著。因此,馬龍始終沒有得到總冠軍。為了在退役之前,自己能夠拿到一枚總冠軍戒指。馬龍接受了湖人隊給他開出的年薪150萬美元底薪合同。他為得就是能夠跟隨ok組合奪冠!!!



佩頓也是有著和馬龍類似的悲劇,他在職業生涯巔峰期也是聯盟的超級巨星,他當時和自己的隊友坎普帶領超音速殺入過總決賽。但是,他的球隊被喬丹所帶領的公牛隊擊敗了。他的職業生涯也被喬丹所壓制著,加之西部其他豪強的崛起。他也始終沒有奪得NBA總冠軍。所以,當時35歲的佩頓也接受了湖人給他開出的中產階級合同。此時的佩頓即將年滿36歲,他也早已不復當年之勇。他來湖人的目的很明確,也是為了跟隨ok組合奪得冠軍。


當時的湖人兩位核心大將科比和奧尼爾還正值生涯巔峰期,他們是處於當打之言。所以,此時的湖人隊還是ok組合的天下,馬龍和佩頓只是其輔助作用,並不是真正的巨頭球員了。因此,2003-2004賽季的湖人隊F4並不是抱團,他們也不是抱團的鼻祖。當時的馬龍和佩頓充其量只算是優秀主力球員,不能算是巨頭球員了。只是當時他們在聯盟中的名氣太大了,可能讓外界誤以為當時的湖人隊F4抱團了。

可惜的是,當時的湖人隊兩位核心球員科比和奧尼爾的矛盾已經不可調和。而且,當時湖人隊主教練菲爾-傑克遜和科比的矛盾也難以化解。科比在2003年夏天犯下了“性侵事件”,也就是當時著名的“鷹郡事件”。當時的科比責怪奧尼爾沒有支持他,當時的奧尼爾也是毫不示弱,批評嘲諷科比。當時兩人不僅在場外發生各種口角,在球場上也是各種明爭暗鬥。而此時的湖人主教練菲爾-傑克遜(他的女兒在當時也遭到了性侵)對科比也是頗有微詞,他就放任了兩人的爭鬥。只是苦了當時的馬龍和佩頓啊,他們成為了奧尼爾和科比之間的潤滑劑。


雪上加霜的是:當時的湖人還遭遇了傷病的困擾,球隊整個賽季之間的磨合始終沒有達到理想的效果。在他們磕磕碰碰殺入了總決賽後,面對紀律嚴明,防守強悍,團結一致的活塞隊,他們再也無力抵抗了。活塞隊最終摧枯拉朽般的大比分4-1擊敗了湖人隊,奪得了當賽季的NBA總冠軍。之後,這支湖人隊分崩離析,奧尼爾和佩頓出走熱火隊,科比留守湖人,馬龍退役。

嚴格來說,要說抱團,巔峰組隊,2007年凱爾特人隊應該是算了。在2007年8月1號,凱爾特人隊通過大規模交易,組建了雷-阿倫,加內特,皮爾斯三巨頭陣容。當時的雷-阿倫32歲,當時的加內特31歲,當時的皮爾斯30歲(還未滿)。這三位球星都處於巔峰時期,處於當打之年。他們這組隊是處於巔峰末的抱團,但也屬於巔峰抱團。



然後,2010年熱火隊的三巨頭就將到抱團更年輕化了。在2010年夏天,熱火隊總裁帕特-萊利通過交易組建了詹姆斯,韋德,波什三巨頭陣容。當時的詹姆斯26歲,當時的韋德28歲,當時的波什26歲。他們也是巔峰時期抱團!


再說一句的是:2007年凱爾特人組建的三巨頭和2010年熱火隊組建的三巨頭,他們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他們也為聯盟日後的發展指導了一個方向。現在的聯盟早已不是當年那個聯盟了,聯盟的文化已經發生了巨大的改變。


錦涵侃美職籃


其實,個人是比較反感用抱團這個詞來形容超級球星的強強聯合的,為什麼這麼說?因為個人覺得任何一次球星合作都不能稱為絕對意義上的抱團。


就拿湖人來說,四天王科比、奧尼爾、馬龍和加里•佩頓,他們巔峰時期都是聯盟的佼佼者。科比和奧尼爾首先是不能算抱團的,因為奧尼爾來到湖人的時候科比還沒有成長起來,應該說ok組合的成功是湖人經營和培育的結果。

再者,馬龍和加里•佩頓的到來算得上報團嗎?很多人解釋馬龍、佩頓不算抱團是因為馬龍、佩頓來到湖人的時候年齡已經到了退役的坎兒,但個人覺得這種解釋是有誤的。

馬龍在離開爵士的最後一個賽季還能場均拿下20+7+4,佩頓在西雅圖的最後一個賽季,場均也有20+4+8,不管怎麼說,這個時期的馬龍佩頓還是一位在老當益壯的超級球星,對於這兩人來說,拿年齡說話是一種侮辱。

從主觀能動性上來講,馬龍和佩頓是被遊說過來的,這才是並不能稱之為抱團的原因,他們的組合的確是為了總冠軍。他們和詹姆斯加盟熱火、杜蘭特加盟勇士是有本質區別的。

勇士和熱火併沒有求著杜蘭特和詹姆斯加入,應該說這二人是到了自己職業生涯的一個節點,做出了沒辦法的選擇,這樣他們才被稱之為抱團。不過你必須承認這裡的報團也僅僅是一種做法。為什麼不建議用報團這種說法來形容球星的強強聯合呢?再拿熱火三巨頭來說,終歸韋德和波什是因為詹姆斯的加入才沒有離開和加盟的,所以抱團只能說是個體戶參與公社,一起謀發展罷了。建議大家少用這種侮辱性詞彙。


叔叔在看球


抱團之所以被質疑,是所謂“領袖”在本該建功立業的年紀,逃避帶隊的艱辛,走捷徑快速獲得一線隊友,以牟取本沒實力、沒資格獲得的利益和地位。

這種行為敗壞了當下的風氣,損毀了聯盟幾十年的積澱,透支了聯盟的未來。

湖人在F4中,馬龍、佩頓已然步入職業生涯的尾聲。從球場實力上看,雖有餘熱,但已難以給予一線全明星一樣的支持。從個人選擇看,他們在加入湖人那一刻起,已經放下了“領袖”的身份,退出了作為領袖去獲得榮譽的競爭。所獲得的冠軍不過是個人的慰籍,而不是爭歷史地位的籌碼。而他們的加盟,也不至於引起聯盟的失衡和風氣的敗壞。更早的火箭三老和後來的凱爾特人三老,都是如此。所以,球迷會對其寬容。

而2010年,三位聯盟前十的球星,三個球隊的老大加入了同一只球隊。不僅在東部引起了實力失衡,拉低了整個聯盟的道德底線,讓年輕人對如何獲取籃球榮譽有了錯誤的理解。

其中,始作俑者詹姆斯更是以領袖自己,把靠三巨頭獲得的榮譽,放進自己的功勞簿。還利用媒體,拿這種投機取巧的榮譽與熬過帶隊艱辛的歷史巨星們比較,甚至還要把他們踩在腳下。這不僅是對第一人喬丹的侮辱,對拉塞爾、賈巴爾、魔術師、大鳥、鄧肯、科比、奧尼爾、大夢、尤因、巴克利、馬龍、米勒、艾佛森、卡特、納什等一眾球星的侮辱,更是對NBA幾十年積澱的體育精神的侮辱!

這一點甚至連抱團的後來者杜蘭特都沒做這麼絕。

所以,抱團的鼻祖毫無疑問就是2010年的熱火,始作俑者是詹姆斯,結果是聯盟實力失衡、兩極分化、唯利是圖、精神淪喪。











用手機的用戶


這個完全可以理解,F4中卡爾-馬龍已40歲高齡,加里-佩頓也有36歲了,奧尼爾雖然是超級神獸,但是中鋒到了32歲,其作用,以及長年累月的征戰所遺留的傷病,極大的影響狀態。

說到底,只有科比26歲,正值當打之年,而為了湊齊F4,湖人付出了慘痛代價,全靠主力,替補CBA,所以他們能打到總決賽已經很棒了,至於“抱團”,可以說是,但是嚴格意義上來講,不是!



當然,喵叔也不認為詹姆斯是抱團鼻祖。

2007年夏天,凱爾特人隊在選秀期間,通過神交易得到聯盟第一神射手雷·阿倫和頂級大前鋒凱文·加內特,

這樣與原有當家球星全能小前鋒保羅·皮爾斯組成豪華“三巨頭”陣容。

在2007-08賽季從全聯盟最差升到全聯盟最佳,取得66勝16負的戰績。

都是正值當打之年的巨星,加內特在森林狼已經取得相當大的個人成就,雷阿倫在超音速也是BUG的存在。

所以如果說鼻祖,他們也許更適合。



身為湖蜜,看到這個問題,我笑了,給你普及一下。

那時候科比和奧尼爾本來就是湖人自己的球員,奧尼爾不說了吧,96年湖人直接一份大合同,自由市場簽約,魔術管理層意識不到奧尼爾的價值,當時哈達威已經在魔術拿了大合同,奧尼爾直接和湖人簽約,科比就更不用說了,科比是湖人教父傑裡韋斯特用一個首發中鋒和黃蜂交易來的高中手,更是湖人一手培養起來的,這都是湖人自己的資產。

重點說下馬龍和佩頓,馬龍在爵士打了十多個賽季,沒有總冠軍,馬龍基本每個賽季都是20+10,眼看要退役了,人家就不能聯手爭奪總冠軍,還有佩頓,佩頓是喬丹之外另一個獲得最佳防守球員的後衛,他的巔峰期在90年代,04年的時候已經不行,就是一個平均水準的後衛球員,即使在06年跟隨熱火奪了總冠軍,還是沒有多少人認可他在熱火的表現,他們兩個去湖人的時候已經瀕臨退役的狀態了。他們去湖人打了一個賽季,馬龍退役了,佩頓離開了。

如果小編你認為兩個快退役的人去湖人叫抱團,那詹姆斯巔峰抱團又算什麼呢?


老魏湖言


說起抱團的始祖,嚴格意義上來講是熱火三巨頭,如果放寬一些則是凱爾特人三巨頭,湖人所謂的四巨頭恕我直言還不如後來的科比+加索爾+奧多姆。

熱火三巨頭自然不用多說,詹韋波三人同屆並且都在巔峰期,論聯盟地位都足以排進聯盟前十。綠軍三巨頭雖然也都曾是各自球隊的老大,但是除了加內特稱得上超巨之外,雷阿倫和皮爾斯都只是聯盟三十大巨星的級別,更何況他們都已經處在了巔峰的尾巴。綠軍的成功得益於他們三人位置互補,加內特作為常青樹自帶體系,雷阿倫三分大心臟,皮爾斯是獲利最大的。

那麼湖人所謂的四巨頭呢?奧尼爾和科比自然不用多說,奧尼爾年齡雖長但還具有統治聯盟的能力,科比是當時最具活力的分位,但是佩頓和馬龍就談不上什麼巨頭了。當時的馬龍已經年過40,雖說場均13+9+4比很多年輕內線都出色,但是年齡讓他不在火力充足,一旦打起來了硬仗就會暴露這一缺陷,在那個賽季他也只打了42場比賽,賽季結束後就退役離開了聯盟,這樣的球員稱得上偉大,但是在那個賽季絕對算不上巨頭。

佩頓雖然稍稍年輕,36歲並不能說已經廉波老矣,當賽季場均還有14.6分5.5個助攻的表現。即便如此這樣的數據也只能算得上一般的控衛表現,更何況比起其他球隊的首發控衛他在體力和衝勁上都落下風,經驗固然重要,但是對於硬仗而言體力顯然更加的具有優勢。離開了湖人之後佩頓得分再也沒有高於10分,之後三個賽季就離開了聯盟,這樣的表現稱之為巨頭?簡直可笑!

喜歡籃球一定要關注大貓羊哦!


大貓羊


說到湖人第一個F4也就是04年那一波,馬龍那一年41歲了,在聯盟征戰了20年之久,拿過兩個常規賽mvp,可生不逢時遇到了喬老爺子,爵士生涯始終被壓制,好不容易盼到老爺子退役又殺出來個呆呆和奧尼爾,再加上年歲已高想拿冠軍也是有心無力,於是就想晚年抱下ok的大腿混個冠軍然後安然退役,可悲劇的是又遇上了鯊魚和我科鬧內訌,真是苦了馬大爺了,話說一個年過四旬的老漢你還能指望他有當年mvp級的表現麼。說到手套佩頓也跟馬大爺情況一樣想晚年拿個冠軍而不讓生涯留下什麼遺憾(佩頓可比馬龍要好命的多,好歹06年還是跟老鯊魚在熱火拿到了總冠軍)雖說比馬龍年輕幾歲可也是奔40去的球場老炮了,都是心有餘而力不足,再看看奧尼爾那年也已經32歲了,在nba也征戰了12年之久,算下來巔峰也將過,只有科比尚且年輕,還是個20多歲的當打小夥,這麼看下來你還能覺得這算是抱團麼?不過想想這幾位要是巔峰期就抱團的話那估計聯盟其他球隊就得全部掛機了,這四位巔峰期無論是攻防兩端都是BUG級的存在,外線手套佩頓的防守能力不必多說了吧看看他的外號就知道了,科比也是分位上防守最好的球員,內線馬龍和奧尼爾這兩個怪獸級壯漢估計攻防兩端都會把對手徹底摧毀,這四位要是巔峰抱團只要球隊內部沒矛盾估計8連冠都不是事,可這四位巔峰期是不可能抱團的,一個是幾位的巔峰期時間有點錯開了,再一個是根本拉不下臉抱團啊,當年的nba哪一個好漢不是各帶一隊獨自拼殺。



再看看12年的湖人第二波F4,老納也已經是奔四十的人了,各方面能力早已不是太陽時期能比的了,也是跟當年佩頓馬龍一樣想晚年奪一冠至少也摸一把總決賽的地板啊,科比那年34而且一身傷病,也終於在賽季末同勇士的比賽中徹底倒下了,加嫂同04年奧尼爾一樣32歲,也不再年輕了,唯一一個20多歲的就是霍華德了,可離開魔術的火花狀態也早不負當年,背傷加上本就糟糕的低位技術讓沒了巔峰期跑跳能力的火花墮落到了現在這個地步,再加上自身不是很努力被科比看不上,從而鬧出各種矛盾,讓這屆的F4步了04那一屆的老路。


檸檬籃球


蟹妖!看球的自然懂那年湖人所謂的四大天王是啥情況,馬龍,佩頓廉頗老矣,就是來蹭個總冠軍想體面的退役,結果趕上科比和奧尼爾鬥得最狠的時候,最終功虧一簣!如果非要說是抱團也沒毛病,只不過為何04湖人會被很多人,尤其是詹密抓住不放呢?無外乎想洗白詹姆斯:都說詹姆斯抱團,其實科比也抱團,所以詹姆斯沒錯…個人看來,這就如同學齡兒童幼稚的狡辯!但這裡還有個問題,科比當年四大天王可不是降薪抱團,也不是巔峰抱團,更不是奧尼爾,馬龍,佩頓先說好,最後科比電視直播將天賦帶到了天使之城,這是有本質區別的!如果說,兩隊一定有什麼共同點,那就是第一年都被人打的灰頭土臉,而且當家球星全部發揮失常,湖人當年是內鬥,詹姆斯呢?總決賽8分,拿不到fmvp寧可不要冠軍…嗯,這很詹姆斯!


予取予球


我覺得首先得給報團定義一下,到底什麼樣算報團,湖人的F4算不算,08年的凱子是不是,10年的熱火算不算?詹姆斯回騎士算不算?阿杜去勇士是不是?因為都不是單核或者雙核了,另外是不是需要個年齡的限制,例如過了多少歲再強強聯手就不叫報團?或者有一些諸如是否進過全明星或者數據多少這些具體的指標呢?如果沒有這些的話,可能會有很多人覺得10年的熱火就是,但是職業球員選擇自己的方向就像你我打工一樣,才不在乎同事強不強呢只要達成目標自己開心就好。所以各有各的看法不好統一。但是我覺得不管標準怎麼變化熱火這個都是報團了,我個人不覺得報團有什麼不好,個人的自由嗎。只是詹姆斯離開騎士的方式欠妥,至於忠誠這個事情,多說無益,你看看萊利是咋對韋德的,你還忠誠個毛線啊?並不是誰都能遇到庫班這樣的老闆。所以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就好了,其他的,別人怎麼說又能怎麼樣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