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8歲雙胞胎姐妹青島海灘溺亡,事發時母親在發朋友圈,大家怎麼看待帶小孩時玩手機的現象?

倒黴的約克


這個鍋,手機不背!

雙胞胎姐妹花的溺亡令人惋惜,現在最痛苦的人一定是孩子的父母,我們不忍心也不想在此時苛責他們。

據說事發時,兩姐妹的母親正在發朋友圈,由於沒能第一時間看住孩子,這才發生了意外。當下,類似父母玩手機,孩子出事故的事情並不鮮見,究其原因還是大人的不負責任造成的。之前還有一個事故,年輕的父親開車帶兒子出去,結果自己下車後卻只顧低頭玩手機,孩子開門下車跑過馬路去找父親,由於孩子太小,處於視線盲區,當場遭貨車碾壓死亡。那起事故,不僅孩子丟掉了性命,還害得貨車司機也跟著遭了秧。

我們需要認識到,手機只是一個工具,利用好了對人幫助很大,倘若痴迷其中,就會影響到正常的生活,甚至發生意外。

為人父母,帶孩子時一定要有責任心。帶孩子就儘量不要玩手機,不要分心,一旦發生意外,後悔也晚了。說直白點吧,現在很多成年人玩手機的程度已經不亞於孩子們玩遊戲上癮了。這些成年人的自制力是有問題的,最好不要讓他們帶孩子。如果帶孩子,就要學會把手機放起來,沒有電話絕對不看。

其實,因為父母不負責任導致孩子發生意外的事情一直存在,有母親只顧打麻將,導致孩子走失的;有奶奶只顧聊天,導致孩子溺水身亡的;還有爺爺只顧下棋,導致孩子意外摔傷的。這些例子都和手機無關,卻都是因為家長的不負責任引起的。

也就是說,手機只是慘劇發生的誘因,最根本的還是做家長的疏忽大意,貪圖一時的玩樂,忘記了肩上的重任。

最後,希望大家引以為戒,儘量杜絕在帶孩子時玩手機或著把注意力用在其他地方。尤其在涉及水、火、電等危險地段,一定要打起十二分精神,千萬不要因為一時疏忽而追悔莫及。


夜雨如書


前一個多月,我的女兒就是在我眼前掉進湖水的,我雖然沒有玩著手機,但有區別麼?安全意識不強才是重點。作為母親,這點我是失職的。轉談重點,一個多月前我帶兒女去武漢工程大學流芳校區去看我姥姥,快中午我帶著四個孩子(表哥家女兒13歲、我的大女兒7、小兒子2歲還有表妹兒子3歲)帶著他們去的校園玩,臨走前我的七姨一再囑咐我只要離湖面遠點,哪都安全。我一進校園,孩子們就嚷著去湖邊玩,我竟然答應了。在湖邊我就轉個身的功夫我大女兒就掉進湖裡了(過後她解釋說是想去拾起湖邊的小石頭)等我轉身看見的時候寶寶瞬間只露個頭發頂在湖面掙扎,我當時也來不及考慮就跟著跳下去了,湖水真的是太深了!因為我也不會水性,我們娘倆都在水裡掙扎,當時真的很絕望。我死了沒事,孩子怎麼辦,掙扎的時候我就用全身力氣踹開女兒,剛好把她踹到離湖面近的位置,女兒的半個身子露出水面,抓住了湖邊的一條繩子,看著她快上岸的時候我就放鬆了,覺得自己死的值了!掙扎的時候我看見了湖面外有十來個人微觀,卻沒有人敢下水救我,隱約聽見湖面哭喊聲和尖叫聲…腦子裡只有一個疑惑,留下兩個孩子他爸爸該怎麼帶呢?我感覺自己沒力氣的時候隱約聽見“快抓住救生圈……快點!”我什麼也看不見,雙手露在湖面使勁掙扎的時候摸到了救生圈,可能救生圈太輕了,有點抓不穩……腦子裡只有一個想法:我要活著!拼命死死的抓住救生圈!上岸後知道是一個在校的大學生看見我們溺水的時候在附近找到了救生圈。上岸後哭了好久,我不知道自己對女兒說了多少遍的“對不起!媽媽錯了!”女兒當時也哭的不能自已,也不停的說“媽媽我錯了!”當晚我摟著我女兒看見她睡著的時候,我就起身聽著她心跳的聲音……對我而言,這是世界上最好聽的聲音!摟在懷裡一刻都捨不得鬆開她!那一天我一口水都沒進,肚子喝了很多的水!我的大姨、七姨、二姨都沒離開我,一直陪著我說話,怕我走不出來!後來才知道我的二寶看見我和他姐姐落水後,在岸上使勁的往嘴裡塞黃泥。我甚至都忘記了我還有個二寶!真的想想很後怕!快兩個月了……到現在不敢去想,新聞裡但凡有溺水的,我都會避開……到現在都想狠狠的抽自己幾下。怨誰呢?孩子不懂事,當父母的難道腦子進水了麼?青島那對雙胞胎死了 ,我相信她媽媽雖然活著,但她腦子裡的精神已經跟隨去了,留著的只是一攤會走路的肉……

事故往往是一瞬間的事,很多都是始料未及。請真愛你的生命!






哈嘍陶陶q


我強烈建議將看護孩子時玩手機導致孩子傷亡的父母入刑,以翫忽職守罪或者過失殺人罪論處!因為為人父母,你們不配!不配!生而為人,你們也應該感覺到慚愧!

我曾經很用心地收集了一些父母因為玩手機對孩子看護不周,導致孩子突發事故死亡的視頻,因為每次看到這樣的事情,我都不能自抑,可以說觸目驚心,痛徹心扉。我想做成一個視頻專輯,然後給大家以警醒!

其實活著和死亡只有一步之遙,其實母子的每一次回望可能是最後一次相見。其實,每一次交談可能是最後一次對話。生命就是這樣脆弱,真的經不住你的一次掉以輕心!

一個孩子,蹣跚地過馬路,他憨態可掬,跌跌撞撞,他在嘗試擁抱這個世界,滿心歡喜。他跑在母親的前面。很勇敢,很努力。而那位母親突然低頭看起了手機,當它抬起頭來的時候,孩子不見了。一輛小車壓過了他的小身軀,他剛剛三歲。這個世界,他來過,沒待夠!

那是一個打扮入時的母親,衣袂飄飄,那位可愛的小女孩就在她身邊,兩步遠的地方,她有兩次試圖拉住母親的衣襟,但那位母親一直低頭擺弄著手機,對此置之不理,小女孩有點無聊,她向前跳躍著跑了兩步,那是她在這個世界上的最後兩步,接著一輛小車將她捲入車輪下。那位母親,著急的捶胸頓足,但再也喚不醒孩子,她曾經試圖拉住過你,但沒有拉住,或許在她最後回順:媽媽,抱抱我,我好怕!

一位剛剛學會開車的母親帶著孩子到商場,停車場裡,孩子迫不及待地下車了,他很驕傲,因為媽媽終於陪他出來玩。他就站在原地等母親,母親倒車,倒車。碾壓過小男孩,小男孩最後大聲叫媽媽,媽媽這時如夢初醒,她下了車,看到兒子在自己的車下,大聲哭喊,但兒子已經聽不到了。她發瘋似的說:你給我起來,你給我起來!但兒子再也起不來了!她精神失常。監控顯示,她在倒車的時候,摸起來手機看了看。

……

那是一些天使,天使在人間,惡魔就在身邊!其實,母子父子生死一場,抵不住手機眼前一晃!
這樣的例子實在太多,每一次的悲劇都毫無徵兆,每一次的別離都猝不及防。

我強烈建議將看護孩子時,由於玩手機導致孩子嚴重傷亡的入刑。必須以強有力的手段向這些不負責任粗心大意的父母宣戰!不能因為是自己的父母就免受處罰。試想,如果是保姆看孩子時發生這樣的事情,家長肯定訴諸於法律。但如果是父母似乎就沒有處罰的必要了。 我認為必須處罰,因為孩子跟著你是他的不幸,孩子來到這個世界上還沒有來得及好好擁抱它,你便使他們失去了一生的權利!理應嚴懲!身為父母你們不配,不配!

北京的那對雙胞胎的母親,我建議你抓緊自首!以翫忽職守罪論處!或者以過失殺人罪論處!

必須的!




寐語小築


8歲雙胞胎溺亡,如何看待監護人玩手機發朋友圈?這是重點嗎?很多人還在說不該指責孩子母親,她已經很悲傷了,這是理由嗎?

這位母親已經涉嫌刑事犯罪了,未盡到監護責任,致未成年人死亡,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在很多國家,這位母親都會被判刑入獄。但在我們這兒的“善良”網絡上,人們卻在呼籲不要再指責涉嫌犯罪的母親,你們這是在縱容犯罪!難道那兩個孩子的生命就不值得你們善良了嗎?如果每個監護人都可以以悲傷逃脫刑責,未來我們還會有多少孩子死於無辜?如果每個人監護人都可以以悲傷減輕懲罰,未來還會有多少孩子死於家長的皮鞭“教育”之下?為什麼媒體上經常都是觸目驚心的兒童非正常死亡事件,難道我們還不需要反思嗎?

有這種思維方式的人,從根本上還把孩子看成自己的私有財產,而不是一個活生生的人,不幸這樣的人在社會上恐怕是數量不少。人和財產有著本質的區別,財產失去就失去了,但孩子是有生命的人,不能說失去就是去。法律規定了父母的法定監護責任,父母就要對孩子的生命負責,如果因監護不力造成孩子死亡,就應該追究其法律責任,只有這樣,更多兒童才能得到更好的保護。而不是像近古代社會一樣,死個孩子悲傷一下,然後就什麼事也沒有了。

或許什麼時候父母因監護不力而受到法律的懲處,我們才算是真正進入了正常價值觀的社會。


徐德文


對於這樣悲痛的新聞,還能說什麼呢?3種情況千萬不能玩手機!過馬路、上下樓梯、帶孩子。

玩手機這種事情,誰知道“一會兒”是多久呢?看文章、看劇看到入迷時,一晃就是半小時,但你覺得只過了“一會兒”。這一會兒,會有多少可能?你們家孩子在做什麼,去了哪裡,誰知道?多少人刷著手機過馬路時,恰逢情節急轉直下忘了看路,釀成多少悲劇?那兩三秒可是生死時刻啊!

我們家鄉有句老話(不知道別處是否有這個說法),“帶孩子責任大得很,眼睛都眨不得”。眨個眼睛都怕孩子走丟了,玩手機的功夫,孩子得走丟多少回了!

確實需要帶孩子的時候看手機,可以帶孩子去相對封閉的空間。例如有圍擋的小型遊樂區,封閉的滑冰場,舞蹈繪畫課程等。

在開放環境帶孩子時,如商場超市、戶外公園,人流量集中的區域,一定不能放鬆警惕,必要時一定要寸步不離牽好孩子。

逝者已逝,生者當多汲取教訓。願孩子們在天堂安息。願所有為人父母的人,多學習育兒經驗,提前瞭解各種危險隱患,給孩子們創造一個安全、健康,快樂的童年。


烽火觀察


頂著雷出來說幾句吧。家長的安全防患意識遠遠不夠啊。

給大家說一個安全生產(也包括兒童安全保護工作)的事故概率論,它是一個常識。

每一次安全生產事故背後,都意味著至少1000次的安全生產的操作違規。

同理,可以適用於兒童安全保護。

別人家不說,先說說我們家的例子。我家對兒童安全常識,普及到我自己都噁心、焦慮的地步。第一,燙傷。第二,溺水。第三,銳器扎傷。第四,繩索或其他物品導致意外窒息。

為了防止孩子燙傷,我們家飲水機都沒有。熱水現燒,孩子們從小就接觸不到熱水。反覆告誡孩子遠離一切可以燙傷的事物。

為了怕溺水,孩子從小上游泳課,上課時,必須有一個家人全程在游泳池邊陪同——陪同期間不允許帶手機進泳池。

有人說,不是有教練一對二陪你孩子練嗎?我說萬一呢?萬一哪天教練走神兒了,出去接電話、上廁所,或孩子放一邊兒去和同事聊天了呢?一旦出事,對教練只是一次不幸事故,對我,是我的命啊!所以必須雙保險。我開不起這個玩笑。

為了防止溺水,我雖然住在郊區鄉下,有個院子可以弄魚池,但池子深度只有30公分。我們家鄰居挖了個一米深的魚池,我就不讓孩子去鄰居家玩。為啥?

“美國每年死於游泳池意外溺水的孩子的數量遠超槍擊案”。家長們如果聽說鄰居家抽屜裡放著上膛的槍,肯定不讓孩子們去玩,但家長們卻不會拒絕孩子去有泳池的鄰居家玩。

還是安全防患意識不夠啊。

欺山莫欺水………水是兒童安全的頭號殺手!80%的兒童意外身亡,都是源自溺水。

孩子在水邊玩耍時,意味著,一旦失控——水,只需要2-3分鐘就可以奪走孩子。

非常非常快。遠比你想象的快無數倍。差不多和放任孩子在馬路上跑是一個危險概率。

所以,在水邊帶孩子,真的不能玩手機。刷個朋友圈,看個視頻,回幾個消息,5分鐘沒了。

孩子呢?孩子呢???5分鐘,已經足夠大海或游泳池殺死一個孩子…………

所以,難道監護人在帶孩子出遊前,沒有做過這個方面的常識準備嗎??

願這樣的不幸,少一點!再少一點!孩子太可惜了啊!!!


陳嵐的女拳


作為新時代的“精神鴉片”,越來越多的人得了手機病,不分場合無時不刻的玩著手機,朋友聚會的時候,分別好久的同窗相見的時候,走路的時候還有睡覺之前,手機都不離身邊…



孩子失蹤

8月5日,北京來的媽媽帶著兩名雙胞胎姐妹,裴元瑾和裴元桐來到了青島的一處海灘遊玩。兩名孩子自己在海灘邊玩耍,挖沙坑,堆沙堆,玩的不亦樂乎。


出於對孩子天性的喜愛,孩子的媽媽拍攝了兩人玩耍的照片和視頻,而後就開始編輯朋友圈,上傳照片分享給親朋好友看。

可是就幾分鐘的功夫,兩名孩子就不見了。孩子媽媽以為孩子去海邊沖刷玩沙子的工具,便去海邊尋找,結果並沒有找到孩子。沿海邊找了一個多小時,也沒有發現孩子的蹤跡,慌張的母親於是選擇了報警。

發現孩子的屍體

8月6日11點45分,在群眾和警方還有救援人員的努力之下,一名孩子被找到了,但已經溺亡了,經過媽媽的確認,是大女兒。


下午15點40分,一名漁船報警說打撈起一名女童的屍體,經過媽媽辨認,正是自己的二女兒。
悲痛欲絕的媽媽如今已經說不出話,孩子的爸爸也趕到了北京處理了此事。事發時,媽媽說就發個朋友圈的功夫,兩名孩子就不見了…

溺水是兒童死亡的第一大殺手!

路統計,我國每年有20多萬的兒童因為意外而死亡,平均下來,每天有多達540多名兒童意外身死,而死亡的大多數的原因都是因為溺水。

夏季是兒童溺亡的高發期,夏日炎熱,孩子的家長喜歡帶孩子去水邊玩,這無可厚非。可是在水邊,對於孩子來說,這是一個非常危險的地方,父母一個不注意,孩子就可能一命嗚呼。

大部分孩子意外死亡都有手機的影子

越來越多的孩子意外死亡都和手機有關係,因為玩手機導致孩子發生意外的案例數不勝數,孩子小。在水邊溺亡可能只需要20~60秒,而且因為孩子沒有多大的力氣掙扎,水淹到孩子的口鼻附近,孩子就失去了掙扎和呼救的能力。

在海邊,其實別說孩子,大人都很危險,海浪打過來衝上海灘,撤回的時候是擁有很大的拉力的。毫無準備的訓練有素大人都會被拉去還中,別說小孩子了。


而且在海邊,一個浪頭可能就將孩子拍倒,拉力在往海里一拽,孩子一般都是消無聲息的就消失了…所以家長千萬別以為玩個手機,回覆個信息不是什麼嚴重的事,一條信息可能就幾十秒,而這幾十秒就會奪走您的孩子!

事發海灘是非開放海灘

通過了解得知,發生悲劇的海灘是一個非公開的海灘,海邊放著禁止游泳以及玩耍的牌子。雖然夏天也有很多人在此玩耍,但是我們並不建議在沒有救生員看護的海邊娛樂。

有救生員的時候,發生意外會擁有很多科學的援救措施。因為如果海浪大而媽媽又不會游泳的話,發現孩子被帶入水中貿然上前去救援的話,也會被拉入大海,畢竟離岸流的力量是很強大的!

並且救生員在海邊的高臺上坐著,眼睛時刻頂著海邊危險的地方,一有危險他們馬上就會得知,這或許就能避免很多的悲劇…

別對其母親過多的苛責

很多人可能會在評論處說其母親的不是,不過我認為不應該把交點放在此處,畢竟帶孩子出來玩的父母,誰也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有事!不過既然事情已經發生,逝者已逝,我們能做的就應該是吸取足夠多的經驗教訓,別在重要的場合重要的環境下玩手機。出去遊玩,眼睛要時刻放在孩子的身上,因為可能你低頭幾十秒,就和孩子陰陽相隔了!


吸取經驗教訓才是我們此時應該做的事情,轉發給更多人看,將事情告訴給身邊的人,這才是我們應該做的,願您改變一下對手機的態度,手機是工具,不是奴役人心靈的物品,合理利用,妥善安排才是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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獸醫新同學


這的確是個悲劇,自己怎麼可以讓兩個八歲孩子自己在沙灘這樣的地方玩時,卻讓孩子脫離了自己的視線。

母親行為會不會構成犯罪?一般不會追究。

所謂過失致人死亡罪,就是主觀上沒有預見或預見了輕信可以避免,因疏忽大意導致他人死亡後果發生的過失犯罪。

通俗就是,大意或者相信自己的能力,明明這個災禍可以避免,卻最終造成了他人死亡的結果。

比如這個母親玩手機,作為監管人,當然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但是若在景區,景區責任也很大,具體還要看事發所處情況,是不是屬於景區,景區有沒有積極的提醒和救助。

但是該罪很少會追究至親,除非有特別過分行為,因為對於遇難家屬來說,比如本文的母親,她已經會追悔莫及,不出意外。一輩子都會遭受良心的折磨。法律因此並不會去故意雪上加霜。

玩手機出事發生了太多次,能不能長點心

玩手機沒注意孩子,結果兩歲孩子出車禍的

帶孩子游泳,結果玩手機,孩子溺亡的


手機有錯嗎?這就是個工具,十月懷胎,好不容易一點點長大,這麼多血淋淋的案例,希望做父母的多長點心,既然帶孩子來玩,就應該好好陪孩子,而不是一個人埋頭玩手機。


廖彩琳律師


帶孩子時只顧低頭玩手機,這樣當然不好,一方面存在安全隱患,另一方面,孩子更需要陪伴,只顧低頭玩手機,就失去了親子的意義。

但在北京雙胞胎女孩溺水身亡的不幸事件裡,一邊倒地痛罵這位母親低頭玩手機不管孩子,多少有失公允,形同在這位悲傷母親的傷口上撒鹽。

將雙胞胎女孩溺水的不幸歸咎於母親“低頭髮了條朋友圈,再抬頭孩子不見了”,某種程度上是內陸網友的想象。如果你在海邊長大,深知海的可怕,就會明白,確實有一些悲劇只發生在一瞬間。尤其是對大海不熟悉的外地遊客,當面對一片看起來平靜的水域時,放心讓孩子戲水,自己坐在一邊休息,享受旅行的休閒,其實也是許多人的正常選擇。在這件事情上,雙胞胎女孩的母親當然有過失,但像這條提問的其他回答裡那樣,將之視為殺人犯,顯然過火。

客觀來說,雙胞胎女孩的母親最大的過失就是選擇了這片非正規的野海灘。網上有評論說這片海灘監管不力,但問題是,野海灘本就不適宜游泳和戲水,當地並非沒有標識,你還要怎麼監管?難道建一道高牆嗎?更應該監管的應該是那些不負責任的,總是推薦“人少水乾淨的野海灘”的網上攻略。

野海灘之所以不是正規浴場,肯定有內在原因。比如離岸流多發區域,就肯定不能作為正規浴場。看起來毫無徵兆的離岸流,會突然將人帶向外海,即使會游泳的大人也會無法應對,更別說孩子。老實說,如果雙胞胎女孩遭遇的是離岸流,即使母親看到了,限於自身經驗的匱乏和對大海的不瞭解,也未必有及時救助的能力。


葉克飛


手機,手機,又是手機!又是一個玩手機引發的慘劇!真的不明白,手機上到底有什麼讓人放不下的東西?手機上的東西難道比孩子的生命還安全還重要嗎?

也許你會說她也沒有遇到預料到看看手機孩子就會走失,看看手機孩子就會溺亡。但是我想說的是,風險在我們身邊是無處不在的,就算孩子無時無刻在我們的視線之內,我們都不能百分之百保證他們是絕對安全的,更何況你還沉迷於手機很長時間,連抬頭都不抬頭看一眼,所以與其說孩子的死亡是意外,倒不如說是人禍!



看了很多評論,很多善良的網友都說不要再譴責這位母親了,因為她也不願意這樣的事情發生,這位母親已經瀕臨崩潰!但是我想說,如果我們再不嚴肅地正視這個問題,也許有一天慘劇就會降臨到自己的頭上!

至於這位母親是否會被追究刑事責任,我想這個可能性並不大,因為這位母親並沒有故意去追求兩個女兒的死亡,所以不應當屬於刑事案件,但是我想今天這個結果,要比追究這個母親刑事責任還要痛苦吧!

所以讓我們從今天起放下手機吧!



我們放眼看看,無論是在地鐵上,公交車上,還是在馬路上,到處都是低頭族!我們都已成為了手機的奴隸!好吧,也許你會說我現在坐地鐵,坐公交無所事事,看看手機也無妨。好,就算你現在坐著很安全,那請問你過馬路看手機也安全嗎?特別是對於帶孩子的家長來說,我經常看到有很多家長前面低著頭拿著手機看,後面讓孩子跟著自己,我想知道如果此時一個壞人把孩子強行搶走了,你知道嗎?如果孩子不小心被車子撞了,你後悔嗎?如果孩子不小心掉到了溝裡,你傷心嗎?難道這些問題你都事先沒有想過嗎?



所以對於孩子的安全不要怨天尤人,不要埋怨這個景區管理不善,埋怨交通管理太差,埋怨治安太亂,關鍵的問題還是在於家長!很多家長表面上說愛孩子,實際上對孩子的關心少之又少,因為這些問題,旦凡是一個負責任的家長簡單想一想就可以預料到,就可以避免的。但是很多家長從來都沒有想過這些問題,或者他們認為這些風險,這些事故,根本就不會發生在自己的身上。這一切都是意外,該著倒黴!

好吧,如果你真的這麼想,我想是沒有能夠勸得了你的。如果你認為你永遠是那個幸運兒,那就請你與你的手機一同幸運下去吧!

至於這些不幸的孩子,願你們在天堂一切安好,願天堂沒有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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