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来昌寻“真爱”却殒命传销“魔窟”

谢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张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日前,随着法官法槌的落下,这起发生在南昌市南昌县一传销窝点致人死亡的案件最终审结,传销窝点成员谢某、张某等人也将为自己的所做行为受到法律的制裁。

原来,早前外地年轻小伙石某以为在网上找到了“真爱”,结果却误入传销“魔窟”。在传销人员租住的出租屋中,石某遭遇了传销人员谢某、张某等人进行的鼻子灌水,用拳头击打胸部等而丧命。十多天后,因出租屋散发恶臭,才案发。

“魔窟”

遭传销成员鼻子灌水

用拳击打胸部致昏迷窒息

据介绍,外地年轻小伙石某在网上结识了一名知性美女李某某(另案处理),两人相聊甚欢。在一段时间的交谈之后,石某每天都在期待着见到这位网上的女朋友,和她共结良缘。

2015年6月6日,石某受李某某的邀请,乘坐火车从深圳来到南昌。次日中午,传销组织成员崔某来到南昌市西湖区老福山,经电话联系后接到石某,并将其带至传销成员谢某、张某、覃某、马某等人所租住的南昌市南昌县莲塘镇某居民小区的传销窝点。在传销窝点,石某即刻发现情形不对,要求离开,但遭到传销成员的强行阻止。紧接着,传销成员谢某、张某、覃某、马某等人对石某进行了鼻子灌水,用拳头击打胸部等。数分钟后,石某因窒息致脸部青紫并昏迷。传销人员见状,轮流对石某进行人工呼吸,并对其胸部进行按压,后见其未能清醒,便全部逃离该传销窝点。

同年6月18日,传销组织租住的房屋房东崇林霞按照早前出租房屋时的约定来收租,发现房屋有恶臭,便向公安机关报案。不久,公安干警就抵达了现场,发现房屋内有一具男尸,该男尸已腐烂。后经查系石某,距离其殒命已过去十多天了。公安干警经过侦查后,先后将谢某、张某等人抓获归案。

法院

两主犯犯故意伤害罪

分别判处死缓和无期徒刑

2016年4月,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以谢某、张某、马某、覃某涉嫌犯故意伤害罪,崔某涉嫌犯非法拘禁罪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石某家属,同时提出了附带民事诉讼。

法院审理后,以谢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张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覃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马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崔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谢某、张某、覃某、马某、崔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石某亲属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8735元。

提醒

保持清醒的头脑

勿被“杀熟”骗入传销

“传销组织的目的就是骗人钱财,以各种诱惑为诱饵骗人进入组织。”南昌大学科技学院法学教授曾毅告诉记者,他们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同时,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

对此,曾毅教授提醒广大市民,传销主要利用“杀熟”手段骗人骗钱,千万不要碍于情面抱着先试试看的心理盲目加入。如果发现涉嫌传销的组织或人员,或发现自己被骗误入传销,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假意应承,伺机求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