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見義勇爲英雄司機爲什麼被依法逮捕?他獲獎六年間發生了什麼事情?

6年,並不是一個十分漫長的時段,然而卻可以讓一名曾經的英雄淪為看守所裡的涉惡嫌疑人。

6年前,他是雨夜救人的全國見義勇為英雄司機,接受老百姓的錦旗——

全國見義勇為英雄司機為什麼被依法逮捕?他獲獎六年間發生了什麼事情?

6年後,他變成了凌駕於行業規則之上的“哥老倌”,被老百姓舉報欺行霸市、敲詐勒索——

全國見義勇為英雄司機為什麼被依法逮捕?他獲獎六年間發生了什麼事情?

近日,這位“英雄司機”四川眉山的哥江龍(化名)被依法執行逮捕。

我們尚不能根據媒體的報道來定論,這需要公安機關仔細的偵查收集證據,需要檢察機關嚴謹的判斷提起公訴,需要法院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拿出公正的判決。

畢竟,只有法律才能還受害者和施害者以公正。

但江龍墮落的人生軌跡,或許能提供給我們一些啟示:

啟示一:

黑惡勢力不一定時時凶神惡煞

人們都很難把愛心的哥的和藹可親與涉惡嫌疑人的橫眉怒目聯繫在一起。

即使現在,江龍的事蹟還被當地人津津樂道——

2012年7月26日凌晨4點,傾盆暴雨,江龍從眉山火車站出發送乘客,突然發現前方一輛摩托車橫摔在道路左邊,兩名中年男子趴在地上,紋絲不動。江龍立刻停車,脫下雨衣為傷者蓋上,並撥打報警電話。

被此舉感動,車上的乘客撥打市長熱線為他請功。自此江龍開始為公眾熟知,在2013年的一次評選中,榮獲了“全國見義勇為英雄司機”稱號。

全國見義勇為英雄司機為什麼被依法逮捕?他獲獎六年間發生了什麼事情?

在當地,出租車司機們都稱他為“江英雄”。平日裡,他組建愛心車隊,帶領車隊裡的50餘名的哥幫人尋找失物,尋找小孩等,曾經創下高考首日免費接送27名考生的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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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愛心人士的“保護色”下,他還有另外鮮為人知的一面——“哥老倌”

他和何某某等人制定行業規則,卻又讓車隊凌駕於規則之上。如果普通的哥載客不打表,輕則砸車、重則被打,而他們的車不打表,沒有人敢去攔。

大家都怕他,只有他去攔別人的車,沒有其他人敢去攔他的車。

從榮譽到“特權”,從保護人民到凌駕人民之上,從守法者到違法者,變了味的“愛心”從此成為了江龍涉惡勢力團伙的“保護色”。

招搖過市、欺行霸市,甚至開始以執法者自居,這起案件告訴我們,披著各式“外衣”的黑惡勢力,更具迷惑性。

直到如今,他依舊振振有辭:“太愛幫人了”。

而明辨雙眼,除惡務盡,是掃黑除惡的應有之義,法治的利劍,不會給掃除黑惡勢力留任何“死角”!

啟示二:

老百姓是黑惡勢力的直接受害者

如果像江龍自己所說,是在整頓行業亂象,那麼被“整頓”出租司機們的公正又從何談起?

警方介紹,據不完全統計,江龍4次參與毆打他人,1次損壞同行計時器,1次敲詐勒索。

2015年有一天,江龍等人開著出租車,在餐館外等候時發現一男子酒駕,認定其“不敢報警”後,丁軍駕車上前“碰瓷”。最終醉酒男子賠了3000元。

2017年12月12日,“愛心車隊”司機安某發現出租車司機張某不打表,便駕駛車輛將張某車輛攔下,後來江龍等人趕到,在爭執過程中毆打了張某。

後來,他們又成立了一家出租車公司,苦於沒有出租車經營權,江龍帶領幾十名出租車司機,把眉山一家出租車公司圍了3天,要求對方讓出出租車經營權。

全國見義勇為英雄司機為什麼被依法逮捕?他獲獎六年間發生了什麼事情?

(網絡配圖)

誠然,無論酒駕還是不打表,都應接受相應的處罰,但這種處罰,絕不該是惡勢力的敲詐和打砸!

更何況,江龍針對的是“愛心車隊”之外的出租司機,他的車隊則成了“打擊”範圍的例外。

江龍“打擊”的,分明是老百姓對出租服務的選擇權!

作為普通人,我們無力在江龍的車隊和別的司機間進行甄別。如果任其發展,當地出租行業被江龍完全控制時,老百姓恐怕只能忍受“不打表”等一系列的“傲慢”。

出租行業,是老百姓出行的主要交通方式之一,更是許多人賴以謀生的職業。

江龍團夥以惡治惡的做法,除了造成更大的混亂,最終侵蝕的是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出重拳、下重手,從根本上遏制黑惡勢力滋生蔓延,用實際行動守護一方安定,掃黑除惡的目的,就是解決老百姓最恨、最怨、最煩的民生之痛!

啟示三:

無論是誰,涉黑惡必嚴懲!

在公眾的心中,江龍一直是個古道熱腸的英雄,直到2018年7月31日,警方證實江龍一夥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依法執行逮捕的時候,人們才知道,那個“英雄”已經變了。

江龍的境遇,想必會讓許多人想到影視作品中“免罪金牌”的存在——昔日陣前立功,案發之日,公堂上掏出“免罪金牌”,將功折罪,從輕發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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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拍戲歸拍戲,如今的法律,早已沒有“免罪金牌”存在的可能:除了法律認定的“自首”“坦白”等立功情節,無論有多大功勞或地位,都必須平等的接受法律的裁決。

再多的光環,也掩蓋不了犯罪的事實。

再光鮮的人,可能也有不為人知的另一面。

很多時候,我們總是容易把一個人標籤化,非黑即白,但事實上每一個人都有複雜的多面性,而我們所能做的就是查其言觀其行,不冤枉一個好人,也不放過任何一個犯罪分子。

至於江龍,他做過的好事,我們永遠不會忘記。

即便如今他已身陷“囹圄”,但他過去傳遞出來的正能量,依然會在這個社會上傳遞。

而他犯下的過錯,肯定會依法得到懲治,同時也讓人們深刻的認識到一個事實——在一個法治社會,“梁山好漢們”是沒什麼出路的。

面對黑惡,我們態度明確:堅持依法嚴懲、打早打小、除惡務盡!

因為除了法律和司法機關,沒有任何一個人擁有動用刑罰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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