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8萬元賣非婚生女兒 受審才知道非親生……

自稱生活壓力大,

一對男女朋友便打算賣掉九個月大的女兒。

男子還通過QQ群聯繫到買家,

但在收到8萬元後又反悔,

於是買家報警

……

男子8萬元賣非婚生女兒 受審才知道非親生……

8月8日上午,孩子父親陳某鈺因涉嫌拐賣兒童罪在海淀法院受審。但根據檢方當庭出示的證據,陳某鈺並非女嬰的親生父親。對於這個鑑定結果,陳某鈺表示不認可,要求重新鑑定。

2017年12月5日下午3點,北京西站警方接到姜某的報警,稱其在前日中午在深圳北站花8萬元購買了一個9個月大女嬰,現女嬰母親反悔。接到報警後,民警前往西站某酒店瞭解情況,將姜某和陳某一併帶回瞭解情況。

陳某供述稱,女嬰小涵(化名)是她和男友陳某鈺的非婚生女兒。陳某當時稱,孩子出生後,雙方家長都不認可,也不為他們倆提供幫助。

陳某說,倆人生活壓力越來愈大,為避免孩子受苦,男友陳某鈺提議將孩子送人撫養,她不同意,但在男友的誘騙下還是將孩子帶給領養人看了。至於男友怎麼找到的“領養人”,錢怎麼談的,陳某都說自己不清楚。陳某稱,

她自始至終不同意賣女兒。

陳某到案後,其男友陳某鈺也主動投案。8月8日上午,陳某鈺因涉嫌拐賣兒童罪在海淀法院受審。上午10時許,陳某鈺被帶進法庭。

檢方指控,小涵系陳某鈺與陳某非婚生子女。2017年12月4日,陳某鈺夥同陳某以出賣為目的,在深圳市深圳北站廣場按照與對方事先商定,以一次性支付8萬元並簽訂“送養收養協議書”的方式,將小涵出賣給姜某夫婦。

因姜某擔心在返家途中孩子哭鬧引起注意,遂提議由陳某坐火車陪同前往。但就在乘坐火車期間,陳某鈺和姜某因陳某返程車票發生爭執,陳某鈺對出賣孩子一事反悔。

2017年12月5日,陳某、姜某夫婦在北京西站附近賓館入住等候陳某鈺前來處理此事當日,姜某報警。

男子8萬元賣非婚生女兒 受審才知道非親生……

檢方認為,陳某鈺以非法獲利為目的,夥同他人出賣親生子女,應當以拐賣兒童罪追究其刑責。據瞭解,孩子的母親陳某,買家姜某夫婦均另案處理。

對檢方指控的事實和罪名,陳某鈺當庭表示沒有異議。但他稱,因火車票起糾紛只是藉口,主要是因為他不想賣孩子了,就讓陳某把孩子帶回來,錢他會想辦法還(姜某等人)。

據陳某鈺供述,他在QQ群裡找到一個買家,當時商定7萬元,並讓對方每個月發送一次視頻。在(對方)見過孩子後,他又加價一萬元,對方也同意了。拿到錢後,女友送孩子去了天津。他則拿著8萬元去澳門賭博,當天就輸了6萬多。“現在還剩下一萬多,因為我欠了10多萬的外債,就想贏回來。”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今天庭上,根據檢方出示的證據,陳某鈺並非女嬰小涵的親生父親。對於這個鑑定結果,陳某鈺表示不認可,要求重新鑑定。

截至記者發稿,庭審還在繼續。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 記者 周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