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局」一名市長的「痛心內疚」

8月6號,山西臨汾市長劉予強第二次坐上了“被約談席”。約談他的,是生態環境部和山西省政府。

市長坐在這裡,是因為“環境空氣監測數據造假”。不久前,他以前的下屬、臨汾市環保局原局長張文清等,剛剛因為環境數據造假犯下“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被判了刑。

兩次

2017年1月19日,劉市長就曾因為環境汙染爆表被約談進京。

當月初,臨汾大氣中二氧化硫濃度達到1303微克/立方米,當時的最近30天二氧化硫平均濃度為814微克/立方米,遠超國家標準。按標準,大氣二氧化硫濃度的二級標準是24小時平均濃度不得超過150微克/立方米,1小時平均濃度不得超過500微克/立方米。

換言之,真的是爆表。之後,原環保部、山西省政府聯合派出專家組趕赴當地,分析汙染成因、制定應對措施。

2017年的約談中,臨汾市被指出了5方面的問題,包括大氣環境質量持續惡化,焦化、鋼鐵等工業企業違法排汙,散燒煤及鍋爐汙染管控不力,綜合督查整改不到位,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不力等。

被約談的劉市長當席表示,“對臨汾市大氣環境質量現狀和存在的環境問題深感不安,心情沉重,如芒在背,如坐針氈”。

微信公號“微言環保”注意到,類似的表態也寫入了臨汾市2017年政府工作報告中:“2016年我市空氣質量六項監測指標均不降反升……尤其是二氧化硫濃度超標問題突出,受到媒體和社會的普遍關注,被環保部約談,並暫停新增大氣汙染物排放項目的環評審批……不解決好這個問題,臨汾就沒有出路;不解決好這個問題,我們就會有負於全市人民的重託。”

臨汾2017年的大氣狀況的確堪憂:當年重度及以上汙染天數同比增加31天,優良天數同比減少22天;2016-2017的冬天,共啟動重汙染天氣預警19次,其中紅色預警6次,造成大範圍、長時間限產停產。

一年多之後,2018年7月22日,生態環境部通報2018年上半年全國空氣質量狀況,對16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進行空氣質量排名——在這份排名中,臨汾市位列第169位。

「解局」一名市長的“痛心內疚”

篡改

一般來講,發現問題後,正常的做法肯定是努力找對策,儘量解決問題。不過,在臨汾市環保局原局長張文清那裡,首選的方法則是,嗯,改數據。

根據司法機關的結論,2017年4月至2018年3月,張文清指使他人,故意實施破壞環境空氣自動監測數據行為。這些人通過堵塞採樣頭、向監測設備灑水等方式,對該市6個國控自動監測站點實施干擾近百次,導致監測數據嚴重失真達53次。

這也是一則非常迅速的“發現-偵破-起訴-判決”的案例——

其案發,是在2018年3月底,生態環境部組織檢查發現了數據異常,認為有人為干擾,查實後移送公安部;一個月後,公安部將案件移交山西省公安機關;之後山西省組織偵破,抓獲16人,起訴;又一個月後,2018年5月底,這16人就因“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被判處了兩年、一年等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

在被發現環境問題後,不僅沒有好好解決,還動起了歪腦筋、使出這種方法;因此,第二次約談臨汾市長,生態環境部和山西省政府的措辭表態,話就說得很重了:

“臨汾市不在汙染防治上下功夫、真抓實幹,而在監測數據上動手腳、打歪主意,嚴重背離了中央要求,嚴重誤導了環境決策,嚴重侵害了公眾知情權,嚴重傷害了政府公信力,情節十分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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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機

一般來說,環境數據監測造假的主體,有企業,也有地方政府。

比如,2018年3月,江西省環保廳通報了歐蘭寶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偽造監測數據問題;2017年12月,寧夏石嘴山環保局使用霧炮車向監測點噴水霧以求改善環境監測數據,結果把自己大樓噴成了“冰雕大樓”。

更早一點,2016年2月-3月,西安市環保局長安分局、閻良分局的環境監測站站長和工作人員通過棉紗堵塞採樣器的方法,干擾監測數據,涉案七人被判一年三個月到一年十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這些案例中的環境監測數據,主要指自動化監測設備產生的數據。這些設備主要被安裝在兩類場合:一是重點生產企業,通常安裝在各排汙口和廠區邊界敏感點位,對主要汙染物濃度、流量或總量進行監測;二是重要生態功能區,主要對區域內大氣、水等各類環境質量指標進行監測。

城市大氣環境質量監測點,則通常設置在城市公共區域,居民關心的PM2.5、臭氧、二氧化硫濃度等指標,現在都能做到24小時連續自動採樣、自動分析、自動上傳。

為了提高環境監測的獨立性和準確性,目前一般引入第三方監測機構對自動化監測設備進行運行維護,實時數據直接上傳到相應的上級環保部門。無論是企業還是基層政府部門,想要修改數據都有一定的技術難度,且要面對法律制裁。

那麼,為何這些企業和地方政府還會鋌而走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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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企業來說,汙染物排放數據是它違法與否的重要依據。如果企業實際排放超標又不願意治理,那麼它就有很強的動力繞開自動監測,或想辦法干擾、篡改監測數據。原環保部通報的案例中,就可以看到企業針對監測數據造假的各種方式。

對於地方政府來說,區域內各個監測點的數據,都是上級部門考核其政績、老百姓樹立其口碑的依據;河流湖泊等的國控、省控斷面數據,則往往是界定兩省或兩市之間流域水環境保護責任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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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岸相望的浙江省杭州市淳安縣和安徽省黃山市歙縣水質自動監測站:杭州市和黃山市簽署了新安江水質對賭協議,水質數據直接到關係誰付錢給誰

島妹在數次調研訪談中瞭解到,環境保護“黨政同責”的壓力確實已經普遍傳導到了基層政府。最近兩年,環保條線工作人員的忙碌程度陡增。由於“快速發展的遺留問題”,我國北方數省已經面臨嚴重的空氣汙染;環保重壓之下,空氣質量指標就成了地方政府和官員考核的重要依據。

但調整產業結構、加強重汙染企業升級改造等都是投入大、見效慢的長期行為,可是績效考核卻是當月、當季、當年就要進行的。如果當期考核出現問題,地方主官是可能要被問責或談話的。

壓力之下,就算是正在全面落實長期治理的地區,也有充分的動力來顯示自己的短期成績;至於那些治理進度緩慢的地區,就更有動力讓數據別那麼難看了。

「解局」一名市長的“痛心內疚”

「解局」一名市長的“痛心內疚”

難題

臨汾相關涉案人篡改數據的動機也很明確——“儘快解除限批”。

2017年,在臨汾第一次被約談時,就遭到了“暫停新增大氣汙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環評審批”的措施限制。也就是說,在環境問題沒有明顯改善之前,該城市不能再上馬新的大氣汙染物排放建設項目,比如重工業工廠之類。

對於地方政府來說,這相當於是被卡了經濟發展的脖子,損失新增投資和新增工業稅收。因此,環境監測數據就顯得尤為重要了。

生態環境部監測司副巡視員張京麒就指出,臨汾市環保局相關人員的“蓄意犯罪行為”,就是為儘快解除限批而選擇在監測數據上動手腳,對此,“臨汾市委、市政府不敏感、不警醒”。

查閱臨汾市政府公開數據可知,今年1至4月,全市的三產結構比例大概是5:40:55,工業佔比在40%,符合重工業地區的形象。

保留高比重的重工業不是問題,問題是重工業能否實現綠色化。

數據顯示,2018年1-5月,臨汾市規模工業能耗為721.85萬噸標煤,同比增長11.02%;六大高耗能行業中,建材業、煉焦業、黑色冶煉業的能耗同比增長都在14%甚至20%以上;在1-4月規模以上工業生產總值同比增長僅1.8%的情況下,1-5月的能耗竟然同比增長了11%,不知是綠色發展還是黑色發展。

說實話,有這樣的產業和能耗數據,臨汾市空氣質量在169個城市中排名169位,一點都不奇怪。

同時,鑑於山西省尚未進行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臨汾環保局仍屬於市政府組成部門,財權、事權和人事任命都受市政府轄制,因此涉案的環保局原局長服務於地方行政方略、忽略和篡改本職所在的環境監測數據,動機就很符合邏輯了。

「解局」一名市長的“痛心內疚”

在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副主任劉長根看來,臨汾市曾經也是汙染最重的城市,後來慢慢淡化了,“實際上這裡面也有數據的問題,使很多相關工作耽誤了”。換言之,在監測數據上動手腳,嚴重誤導了國家和地方的環境決策,貽誤了很多產業升級轉型的時機。

在劉長根看來,臨汾市面臨的產業結構的問題、能源結構的問題、用地結構的問題、交通結構的問題,只有“傷筋動骨”才能改變現在被動的局面。

作為一名環境專業人士,島妹想說的是,環境監測數據是用來考察地方政府治理成效的,更是用來衡量全社會所享有的環境質量的。老百姓所期盼的,不僅僅是短期內指標的達標和優良,更在意的是能否長期、持續地擁有良好的生態環境質量,因為這是生活中能實實在在看到聞到感受到的東西。

因此,相對於地方官和相關幹部的“面子”和短期升遷,從根本上提升環境治理能力顯然更重要。這是一道大題,也是一道難題。

在第二次被約談時,臨汾市長的表態是“痛定思痛、狠抓落實”。中央對藍天保衛戰的態度堅決明確,地方主官們不要心存僥倖。

文/雲間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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