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易地扶贫搬迁自筹资金、违规收费……市纪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

侵占易地扶贫搬迁自筹资金、违规收费……市纪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

侵占易地扶贫搬迁自筹资金、违规收费……市纪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
侵占易地扶贫搬迁自筹资金、违规收费……市纪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释放越往后监督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现将我市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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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山区河沙镇桥墩村党支部书记兼主任唐文湛违规侵占易地扶贫搬迁自筹资金问题。2017年7月,唐文湛违规侵占群众易地扶贫搬迁自筹资金共计1.8064万元,用于个人开支。2018年5月,唐文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侵占资金已上交。

▋射洪县潼射镇板桥沟村村主任李云华违规收取费用问题。2017年8月至2018年4月,李云华在农村土坯房整治工作中违规收取228户农户入户照相打印费共计0.228万元。2018年5月,李云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费用已退还农户。

▋大英县玉峰镇梁家坝村村委会主任汪小兵违规借取贫困户小额信用贷款问题。2016年12月,汪小兵在明知贫困户小额信用贷款需专款专用的情况下,仍让贫困户熊某贷款3万元借予自己购买生猪。2018年5月,汪小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借用的小额信用贷款已退还贫困户,并支付利息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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