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海副市长专题研究人民调解和一级司法所建设工作

8月7日,赤峰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于海到市司法局召开座谈会,专题研究人民调解和一级司法所建设工作。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牛芳泽,党组成员、副局长李亦晨、张洪新、王强和基层、宣教、社区矫正、办公室等科室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于海副市长专题研究人民调解和一级司法所建设工作

会上,牛芳泽局长围绕我市人民调解、一级司法所建设等工作向于海副市长作了简要汇报,同时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需要市委政府协调解决的事项作了重点汇报。

于海副市长专题研究人民调解和一级司法所建设工作

于海副市长对赤峰司法行政工作近期各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进一步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和一级司法所建设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一是加快提请以两办名义出台我市《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切实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民生工程抓实抓好。二是以继承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抓手,进一步提炼完善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先进经验和特色模式,打造人民调解赤峰核心理念和工作品牌,真正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三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保障,推动落实人民调解案件补贴经费和表彰奖励,进一步调动人民调解队伍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四是针对一级司法所建设中存在的警车保障不足和人员力量薄弱问题,一方面在集中力量打造“中心所”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市车编办及当地党委政府予以帮助;另一方面用好用活用足政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充实司法所队伍。

座谈会期间,于海副市长还对全市法治乌兰牧骑、律师、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社区矫正中心及市信访法律事务公益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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