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子虛構投資項目 詐騙249萬餘元被批捕

兩男子虛構投資項目 詐騙249萬餘元被批捕

日前,靈武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合同詐騙罪對賀某某、洪某某批准逮捕。該案涉及數額之大、涉案人數之多較為罕見。

寧夏某硒砂瓜果品集團公司成立於2008年4月,是一家經營硒砂瓜種植、儲存、銷售等業務的公司。2016年5月,犯罪嫌疑人洪某某接管該公司,擔任公司法人代表。此時公司已無任何資產、無辦公場所,也未開展任何經營活動且負債較多。2014年6月,犯罪嫌疑人賀某某成立寧夏某農牧發展有限公司,該公司成立後無任何資產,沒未開展任何經營活動。2017年1月,犯罪嫌疑人洪某某和賀某某簽訂《項目投資合作協議》,約定寧夏某硒砂瓜果品集團公司向寧夏某農牧發展有限公司分三次投資20億元用於開展萬頭有機肉牛養殖基地項目。犯罪嫌疑人洪某某在寧夏某農牧發展有限公司關於該項目建設前期費用申請書上籤署“公司研究決定批准申請數額”,並偽造餘額為1.5億元的銀行賬單,犯罪嫌疑人賀某某以該合作協議和銀行賬單為幌子,誇大公司實力,隱瞞項目真相,吸引他人簽訂工程合同,對外發包建設工程,先後與金某、童某等15人簽訂《工程建設施工合同》,並收取金某、童某等15人工程違約金或保證金共計249萬餘元,並將其中67萬餘元轉給犯罪嫌疑人洪某某,餘款自己佔有使用。截至案發,249萬餘元被兩人全部揮霍。

靈武市檢察院經審查認為,犯罪嫌疑人洪某某、賀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的合同詐騙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洪某某、賀某某。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