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全額罰息爭議大,有望打破

最高人民法院|全額罰息爭議大,有望打破

2017年,央視主持人李曉東因信用卡有69元未還清而遭遇全額罰息,將建設銀行告上法庭,引發關注。

李曉東刷信用卡消費18869.36元,因綁定自動還款的儲蓄卡餘額不足,剩下69.36元沒還清,10天后產生了317.43元利息。

李曉東將建設銀行告上了法庭,一審敗訴二審勝訴。

法院要求銀行返還多扣的253元。

其實很多情況下,用戶只是忘記了還款日,並非不還。

而銀行完全可以,事先以短信或電話方式提醒用戶,而不是過期就罰。

最高人民法院|全額罰息爭議大,有望打破

全額計息一直存在爭議,被很多消費者稱為“全額罰息”。

“全額罰息”顧名思義,就是指信用卡透支後,不管你是否有還款,只要沒還清,逾期後,銀行會全額計息。

銀行這樣很容易導致用戶因為沒有按時還款,而被收取高額利息和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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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舉個例子 —

最高人民法院|全額罰息爭議大,有望打破

如果你用信用卡透支了1萬元,你在還款期內還了9900元,還剩100塊沒還,逾期日利息為萬分之五,那麼逾期一天後你該交多少利息?

對於這道題,你可能給出的答案是:五分錢。

但銀行會告訴你,“正確答案是五塊”。

全額計息,對於很多信用卡使用用戶來說並不瞭解。

而部分銀行在用戶辦理信用卡的時候也並未向用戶說明這類狀況。

導致很多用戶在逾期後,都不明白為什麼會有高額罰息。

最高人民法院|全額罰息爭議大,有望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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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關於審理銀行卡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徵求意見稿)》。

意見稿中明確,髮卡行對“按照最低還款額方式償還信用卡透支款、應按照全部透支額收取從記賬日到還款日的透支利息”的條款未盡到合理的提示和說明義務。

持卡人主張按照未償還透支額計付透支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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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徵求意見稿》中對過高利息、複利、違約金的調整亦有明確說明,對於年利率24%、36%和介於之間的數額進行了明確。

約定利率超過年利率36%部分無效。

對於未超過年利率24%的數額,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對於超過年利率36%的數額,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對於超過年利率24%,未超過年利率36%的數額,持卡人自願支付後請求返還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總體來說,銀行的霸王條款,很明顯對於不知情的信用卡用戶不利。而最高人民法院的此項規定,則是體現了對消費者的保護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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