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又开会了,这些信号银行人必须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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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又开会了,这些信号银行人必须领会

近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分析当前经济金融形势,并特别指出,必须更加重视打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

对此,会议首先强调:“处理好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关系。在坚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前提下,注意支持形成最终需求,为实体经济创造新的动力和方向。”要理解这一表述,需要我们首先深入认识当前的经济形势。

如果展开近年来我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速坐标图,会发现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条逐渐小幅向下倾斜的线条,特别是自2016年5月投资增速从两位数回落至个位数以来,月度数据再没有返回两位数。投资增速为何会呈现持续放缓的趋势?从直接原因看,基础设施投资增速放缓是重要压力源。但从历史经验和发展阶段来讲,投资增速下降并在一定水平上企稳是必然现象,这也是多年来我国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的结果。此外,目前我国经济对投资拉动的依赖正在减弱,消费正在逐步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驱动力。

在这样的宏观经济背景下,要处理好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关系,其根本路径是通过结构性改革释放出市场新的最终需求,从而促进供给侧投资,最终使经济进入健康可持续运行状态。

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统筹协调好“短期需求侧的逆周期调节与中长期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短期稳增长、扩内需与中长期的调结构、体制机制改革”“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服务实体经济”这三对关系。在目前流动性总量保持合理充裕的条件下,要解决实体经济依然存在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其根本办法是提高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意愿,即打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促进“宽货币”向“宽信用”转变。这既需要货币信贷政策,也需要财政政策、监管政策以及金融改革、激励约束等共同作用,形成政策合力。

第一,金融机构应在提供融资服务方面加大改进力度。会议指出:“要在信贷考核和内部激励上下更大功夫,增强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内生动力。”针对民营企业与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金融机构不能仅仅限于数量指标上的考核,而应该进行整体的制度建设,加快建立有效调动基层积极性的激励机制。应制定独立的信贷计划,优化统计核算机制,完善绩效考核方案,推行内部资金转移价格优惠措施,安排专项激励费用,细化尽职免责办法。通过合理确定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价格,带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实际利率明显下降。通过逐步降低对抵押担保和外部评估的依赖,从源头上减轻小微企业融资费用负担。

第二,金融机构应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即会议所指出的“充分调动金融领域中人的积极性”。近年来,金融业去杠杆、严监管态势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金融机构“不敢贷、不愿贷”的行为。此次会议特别把调动“人的积极性”放到非常重要的位置,旨在扭转金融领域里的一些消极被动思想。

第三,财政政策应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会议明确了国债、减税以及担保机制等方面的政策选择。需要指出的是,财政政策在基建补短板方面固然需要加大投入,但这种投入应该是温和的、以稳定经济为主要目标,而不是盲目的大干快上。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五大任务中“降成本”相对于其他工作目前仍有些迟滞,成本居高不下问题如果不下决心解决,就不容易形成市场最终需求,金融机构流动性也很难有效进入实体经济。对此,一方面应尽快为企业降低成本,尤其是制造业、商业服务业企业成本;另一方面应减轻个人直接和间接的税费负担,增加中低收入者收入,增强其消费能力。

第四,持续开展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和非法金融机构专项行动。

金融机构应依法合规经营,强化服务意识,加大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地方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依法履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和非法金融机构的职责。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群众风险防范意识。

文:王静文

作者单位:中国民生银行研究院

文章刊于《中国城乡金融报》8月8日A1版

编辑:农银报业新媒体中心 李彦赤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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