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被不實舉報了怎麼辦?

電視劇《陽光下的法庭》上映後,被廣大觀眾稱為“熒屏法治公開課”。該劇生動展現了新時期人民法官對社會公平正義的不倦追求,是一部貼近司法實踐、有血有肉的法治大劇。該劇可圈可點的地方很多,而筆者在看完該劇後,思索最多的是

法官如何應對案件當事人的不實舉報。

法官,被不实举报了怎么办?

《陽光下的法庭》有多個情節涉及到案件當事人對辦案法官的不實舉報問題。例如,在執行欒坤涉嫌隱匿或轉移財產案件時,執行法官孟鐸被舉報接受了當事人的吃請;在審理志成化工公司環境汙染修復案過程中,公司經理王大林在穆國柱法官之妻住院急需用錢之際“慷慨相助”,實則是欲拉穆國柱下水;在志成化工案件審結後,東方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白雪梅又遭到韓志成舉報,誣陷白雪梅“吃了”五萬元錢合同違約金。諸如此類,雖為電視劇情,卻與司法實踐高度契合,我們應當從中領悟出法官在應對當事人的不實舉報之時,所應持有的態度以及應當採取的措施。

當下,隨著社會經濟水平的不斷提高,民眾對司法審判的要求更加具體,也更加多元化;而對於案件當事人而言,最直接的期待,就是希望自己能在訴訟中獲勝。為此,一些法治意識不強的當事人,在訴訟過程中想方設法“拉攏”辦案法官,希望獲得對自己有利的判決結果;判決出來後,尤其是敗訴一方當事人,容易產生疑慮,認為法官一定是收受了對方的好處而枉法裁判,進而舉報法官。應當看到,在人民法院司法權威高度發展、司法裁判的公信力得到人民群眾高度認可之前,對於當事人的不實舉報,

每一位法官都要以理性智慧去妥善應對,這既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社會公眾負責。

要有清正勤勉的廉潔之質。縱觀《陽光下的法庭》中當事人舉報法官的幾個劇情,首先是法官並未存在貪汙腐化的行為,此為司法品質的最重要前提,有了自身的清正,才不懼怕當事人的誤解甚至惡意誣陷。而這也恰恰說明,司法審判是一門高要求的“技術活”,在司法人員的內在品質上,無時無刻要求法院工作人員必須在長期的司法實踐中,一步步養成優良的司法品質,恪守法官職業的各項鐵規禁令,始終以勤勉勤政的心境去仔細雕琢內心的靈魂血脈,牢牢守住一方清水,做到堅守職業底線、敬畏法律紅線。

要有從容不迫的坦蕩胸懷。既有自身堅潔的品質,自當坦坦蕩蕩迎接外界的風吹雨打。遭到舉報後,要以冷靜的心態,坦然面對紀檢監察部門的調查,如實陳述所知,不誇大其詞、不詆譭謾罵,充分認識紀檢監察部門調查核實的必要性,客觀公正地還原事實。對於自己尚不能確定的事情,要在調查確認的基礎上再下定論,或者及時提醒建議紀檢人員加以核實;對於當事人的舉報行為,要敢於剖析自身存在的不足,從容面對當事人的“胡亂轟擊”,要正視舉報事件,自身打鐵自身硬,自然無愧手中之法槌、心中之天平。

要有靈活機智的辦案方法。執行幹警孟鐸在吃飯時發現有不明人士提前幫忙結賬後,繼續重新付賬並索要了發票;穆國柱預感王大林不會收下還款並退還借條,於是偷偷將對話內容錄音;楊振華與韓志成終止合作後,白雪梅即要求楊振華立刻償還合同約定的違約金……這些,充分體現出法官高度的警惕意識,而這也成為法官自證清白的有力證據。

在白雪梅遭舉報時,執行局長原自強從志成化工公司涉嫌惡意轉移財產一案中,變換對濱海銀行王行長的訊問方式,找到了能證實白雪梅清白的證據,體現出靈活機智的辦案思維。警惕,重在平時的謹小慎微,需要法官一以貫之的自律自警,遇到有可能被舉報的情形時,還應當及時主動向紀檢監察部門進行說明;機智,要求法官跳出就案辦案的桎梏,運用整體性的辦案思路,以全局的眼光在案內案外蒐集能證實法官清白的證據,避免好同志被“莫須有”的舉報所累。

要有持之以恆的公正之心。被舉報之時,沒有用憤恨的有色眼鏡對待當事人,繼續堅守崗位秉持正義;洗刷清白後,從舉報事件中汲取經驗教訓,並對案件後續的審理、執行工作跟蹤推進,體現出一名法官的胸懷。

白雪梅在證實自身清白後,積極採取措施想要促成志成化工公司與HF金控集團的合作以幫助志成化工渡過難關,這讓韓志成對當初的不實舉報感到羞愧,也彰顯出白雪梅作為人民法官對社會正義的孜孜以求。正是如此,方能體現出人民法院為人民的初心。假若一旦被當事人不實舉報,就報復或鬧情緒,則缺乏法官應有的責任擔當,既是對自我價值的否定,也是對法官尊榮的降格。唯有一如既往地秉承公心公正辦案,才能聚沙成塔,逐步構建起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作者單位:廣西壯族自治區貴港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

湖南省新田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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