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纪祥:前孔子时代的古释奠礼考释(上)

摘   要:“释奠”本是孔子之前便已存在的古礼,其成为“祭孔”礼之代称,乃是后来之事。自古籍经典文献中,可钩沉出前孔子时代释奠古礼之图廓大略。释奠礼乃是广义的总名,分言之则尚有“释菜”与“释币”。释奠礼重,故是大名;释菜则礼轻。“释奠”一词可以总称施于“学”中祭先圣、先师、先老之礼,尤其是“始立学”时。言释奠可以包含释菜,反之则否。古“释奠”礼有其变化之趋:自早期的“主兵”出征四方而至“主文”兴学设教;从早期之施设此礼的本质乃属非常时属性,到后来渐有常时行礼之属性。源于孔子之前的古“释奠”礼,真正被提升为国家级常设之礼,从而转变了其本为“非时而祭”的原初属性,乃是后世与祭孔礼联系的结果。


关键词:释奠;释菜;释币;先师;先圣

作 者:台湾佛光大学历史学系教授。

“释奠”之礼本是唐代以降所普施行于各级学校、孔庙、文庙之统称,盖以“祭孔”为“主”之祀典也。然“祭孔”之礼,必兴于孔子殁后,孔子生时不仅无有“祭孔”,即便孔子出生之前亦无“祭孔”之事与理也。惟“祭孔”既与“释奠”可画上等号,则“释奠”实可以区别为两个阶段:前孔子时代的释奠礼与后孔子时代的释奠礼。因之,于孔子生前便已存在的“释奠”古礼,何以在孔子死后竟会形成以“孔子”为“祀主”的“释奠”新礼,此实是礼学史上的一个重要课题,大可以论究;而在回答此一问题之前,首先必须回答另一课题:即孔子生前便已存在的古释奠礼,究竟主意为何?本文的主题与主轴,便环绕于此一提问而展开:在孔子生前便已存在的“释奠”古礼,其所施行既与“祭孔”无关,则古释奠礼施设的场合、对象、性质、内容等,究竟如何?

本文所使用的文献数据,系以古典经籍及其注、疏文本为范畴,钩沉其图廓大略,其中参考古人研究成果心血处甚多,间亦参酌己见;如有未尽之处,则系笔者学力之疏,尚祈方家正之。

一、早期“释奠”古礼本主于兵

早期的“释奠”古礼,本非专为“学制”而施设,亦非专行于学宫之中,而应当是一种天子出征“主兵”性质的师祭。古“释奠”礼在早期的演变史中,有其自“主于兵”而趋“主于文”的历史动向在焉。不惟如此,行于“学”中释奠礼受祭的“先师”,亦非后世专主文的传经诸儒师,而更有其讲兵谋与夫征战之事与学在焉;“释奠”行礼原初系在“宗庙”中设陈而施,其举行之场合转变至“学校”,亦是后来渐浸渐变之事。释奠礼之专施于“学”,向授学者的“先师”致礼,或是由某学学官率该学之士主持该学先师之祭礼,以及天子、诸侯重视兴教立学养士,释奠礼之仪节益趋隆重,乃至有乐、有舞、有奠、有献、有牲有币,这些体制与礼乐之仪都是后起。凡朝代之开国与立国,其建制与改制之趋向,本就多为“由武趋文”,这乃是历史上各朝代的常态。则“释奠”其初之遗意,本是“主于兵”的属性,此一推论亦属合理。是故“师”字本指军戈之士,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天子出征则告庙,为师出征而祭也。《礼记·王制》云:

天子将出,类乎上帝,宜乎社,造乎祢。诸侯将出,宜乎社,造乎祢。

郑玄注云:

类、宜、造,皆祭名,其礼亡。

《周礼·春官·肆师》云:

类造上帝,封于大神,祭兵于山川,亦如之。

郑玄注云:

为兆以类礼,即祭上帝也。类礼,依郊祀而为之者。封谓坛也。大神,社及方岳也。山川,盖军之所依止。《大传》曰:牧之野,武王之大事也。既事而退,柴于上帝,祈于社,设奠于牧室。

贾公彦《疏》云:

云“设奠于牧室”者,谓祭行主文王于牧野之室。[1]

此皆云天子出、出征之诸祭礼也,依郑玄,则“设奠”礼最早犹可溯自周初武王伐殷牧野之战时。郑注引《礼记·大传》篇为证。《礼记·大传》云:

牧之野,武王之大事也。既事而退,柴于上帝,祈于社,设奠于牧室。

郑玄注此云:

柴、祈、奠,告天地及先祖也。牧室,牧野之室也,古者郊关皆有馆焉。先祖者,行主也。

孔颖达《正义》曰:

柴于上帝者,谓燔柴以告天;祈于社者,陈祭以告社也;设奠于牧室者,设此奠祭于牧野之馆室,以告行主也。[2]

《周礼·肆师》经文又云“封于大神”、“祭兵于山川”,郑注以为皆系出征时所行祭事,皆是非常时之祭,故“封于大神”须新造坛;军止必依山川,故即依军之所行止而祭之。郑注云设奠于牧室,亦是此义,盖据《礼记·大传》以言武王奉文王木主出师伐纣,其为非常之大事又以出征故,遂舍奠于牧野之室,此《史记》之《周本纪》、《伯夷列传》亦载此事。以上皆为出征时所行非常、非时之祭。是故郑云设奠者,亦是非常、非时而祭之属。然则依《周礼》郑注、贾疏之文,“设奠”是“主兵”行祭之义,由武王出兵与纣战,奠祭文王行主也。《礼记正义》云:“案《周本纪》云:载木主。木主以其成文王之业也,故不载迁庙主。”《礼记·曾子问》中记有孔子、曾子之问答,亦与师行载迁庙主有关,其记云:

曾子问曰:古者师行,必以迁庙主行乎?孔子曰:天子巡守,以迁庙主行,载于齐车,言必有尊也。

是所记曾子此问,已问及古昔出征师行,是否必载迁庙主?其义又何在?盖迁庙之主与无迁之庙主,各有其义,以是武王伐纣若载文王之庙主,则有其非义,盖文王为武王显考,系无迁之庙主也。是故曾子又问曰:

曾子问曰:古者师行无迁主,则何主?孔子曰:主命。问曰:何谓也?孔子曰:天子诸侯将出,必以币、帛、皮、圭告于祖祢,遂奉以出,载于齐车以行,每舍奠焉,而后就舍。反必告,设奠,卒,敛币玉,藏诸两阶之间,乃出。盖贵命也。

郑玄注云:

以脯醢礼神,乃敢即安也。所告而不以出,即埋之。

《礼记正义》曰:

经云每舍奠焉,以其在路,不可恒设牲牢,故知以脯醢也。……云所告而不以出即埋之者,皇氏云:谓有迁主者,直以币帛告神,而不将币帛以出,行即埋之两阶之间;无迁主者,加之以皮圭,告于祖祢,遂奉以出。熊氏以为:每告一庙,以一币玉,告毕,若将所告远祖币玉行者,即载之而去;若近祖币玉不以出者,即埋之。以其反还之时,以此载行币玉告于远祖,事毕则埋于远祖两阶间;其近祖以下,直告祭而已,不陈币玉也。[3]

依《正义》所引,皇侃、熊安生两氏其义不同,熊氏所云在于“反必告”与其下句“设奠”为一事;而皇氏则将“设奠”同于“舍奠”,故“设奠”乃“出”事。又,皇氏所云之有迁主、无迁主,即是熊氏所云之远祖、近祖。案:皇氏义较郑玄为近。天子出征之师祭事,《礼记·王制》篇亦有云:

天子将出征,类乎上帝,宜乎社,造乎祢,祃于所征之地。

郑玄注曰:

祃,师祭也,为兵祷。其礼亦亡。

《礼记·王制》又载:

出征执有罪,反,释奠于学,以讯馘告。

这乃是“主于兵”属性的“释奠/舍奠”礼见诸先儒《礼记》中所保留者。“以讯馘告”之“讯馘”,郑玄注云:“所生获、断耳者。”《礼记正义》:“云‘讯馘,所生获、断耳’者,以生获解讯,以断耳解馘。……《释诂》云:‘馘,获也。’讯是生者,馘是死而截耳者。”至若执有罪何以须释奠于学?则《正义》亦有释,其云:“谓出师征伐,执此有罪之人,还反而归,释菜奠币在于学,以可言问之讯、截左耳之馘,告先圣先师也。”据《王制》所记,郑注、孔疏之释,则“释奠于学”乃是天子出征返而后所行之告礼也;以“可言问之讯、截左耳之馘”而行释菜奠币之告礼;则此所记“释奠”礼乃是“主于兵”之告祭礼,明矣!

早期“释奠”礼与“告庙”有关,反映了“释奠”的场合,乃是在“庙”中。尤其是天子出兵、返师的“告庙”,实已见“释奠”初义仍与“祖祢”有关,《周礼》所云“舍奠于祖庙,祢亦如之”,即是此义。《周礼·春官·甸祝》云:

甸祝,掌四时之田,表貉之祝号。舍奠于祖庙,祢亦如之。

又云:

师甸致禽于虞中,乃属禽;及郊,馌兽。舍奠于祖祢,乃敛禽、禂牲、禂马,皆掌其祝号。

贾公彦疏此经之二文云:

上经舍奠于祖庙,谓出田;今此舍奠在馌兽之下,是告反也。[4]

又云:

此经上下惟言时田不言征伐,按《大祝》“大师造于祖,大会同造于庙”,皆造祖祢,故兼言征伐。[5]

贾《疏》所言之意,是出田亦如征伐,皆当告庙,舍奠于祖祢之庙;反,亦以舍奠之礼行之祖祢之庙。郑玄注曰:

貉,兵灾也。甸以讲武治兵,故有兵祭。《诗》曰:是类是祃。《尔雅》曰:是类是祃,师祭也。

郑注又曰:

禂,祷也。为马祷无疾,为田祷多获禽牲。

不仅是天子出兵出师之“出”,只要天子将有出行,便是大事,故须告庙,而后乃行;返亦告庙。

凡经文中之“舍奠”,郑玄注多云“释奠”,如《周礼》此处经文,郑玄即注云:

舍,读为释。

贾公彦《疏》曰:

舍读为释者,《周礼》、《礼记》多为“舍”字,郑读皆为“释”。[6]

而郑所云“读为释”者,系古、今文之故,惟以古文作“舍”,故郑云“读为释”,以今文读之也。《仪礼·乡饮酒礼》载云:

明日宾服乡服以拜赐,主人如宾服以拜辱,主人释服,乃息司正。

郑玄注云:

古文“释”作“舍”。

郑既曰古文“释作舍”,则其“舍作释”,自是以今文读之矣!

贾公彦《周礼疏》又云:

天子将出,告庙而行,言释奠于祖庙者,非时而祭即曰奠,以其不立尸。奠之言停,停馔具而已。七庙俱告,故祖祢并言。[7]

贾《疏》以为“天子将出,告庙而行”,是故《疏》文中所云“释奠于祖庙”者,须与“天子将出”的“告庙”之礼联系起来;《礼记·王制》所云的“释奠于学”,系与返归讯告有关。依《礼记正义》所释,“出征执有罪”、“祃于所征之地”,然后返则“释奠于学”、“以讯馘告”,其“释奠于学”之“学”,当指出征既执有罪,归则以“讯馘”告,所告者、所释奠者,应是与此“出征”之事、出征之学有关者,亦即指主授兵学定兵谋之先师;此先师亦在祖祢先人之列,故释奠于学,所释奠者即为此同血缘祖祢之先人,所释奠之处则亦当在“庙中之学”中举行;盖天子出征为天子出之事大者,凡天子出既必告庙、归亦告庙,况于天子之出征此类事之尤大者;故若“释奠于学”,则此“学”必在“庙”中方是。以上《周礼》与《王制》所言,略有不同,《周礼》云师祭、兵祭系“舍奠于祖庙,祢亦如之”;而《王制》则曰“反,释奠于学”;一云出,一曰返;《正义》则将反归之释奠于学系于祭先圣先师,则未必是归而告庙之祭,其以为“释菜奠币在于学,以可言问之讯、截左耳之馘,告先圣先师也”。故非是告庙于祖祢,而系于庙中之学告于先圣先师也。

有关天子、诸侯出必告庙,归亦如之,《春秋》中此方面的记载犹多,盖诸侯出与归,史官皆必书之,以此为大事也;若将诸侯之出、归与告庙之礼联系起来,则更可以体会史官所以必载之故。《春秋·桓公二年》经文载:

九月,公及戎盟于唐。冬,公至自唐。

桓公为鲁侯,出必载,归必载,此史官之职也,亦史官记史之书例也。范宁于此条下注云:

告庙曰至。传例曰:致君者,殆其往而喜其反,此致君之意义也。[8]

《春秋》中若此之例甚多。试举其要,如《春秋·桓公十六年》载:

夏四月,公会宋公、卫侯、陈侯、蔡侯。伐郑。

秋七月,公至自伐郑。

又《春秋》庄公二十二、二十三年载:

二十有二年冬,公如齐纳币。

二十有三年春,公至自齐。……夏。公如齐观社。……公至自齐。

《春秋》文公三年、四年载:

三年冬,公如晋。十有二月,己巳,公及晋侯盟。

四年春,公至自晋。

诸侯出征伐有罪,亦然;出必载归必记也。如《春秋·成公三年》载:

三年春,王正月,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伐郑。

二月,公至自伐郑。

又如《春秋·定公六年》载:

六年二月,公侵郑。

公至自侵郑。

《春秋·定公十年》载:

十年夏,公会齐侯于颊谷。

公至自颊谷。

此会孔子亦与,《公羊传》云:“颊谷之会,孔子相焉。”

以上所引,皆出自于《春秋》之文。凡如此之类,史官所记者,皆以见天子与诸侯之出、归,皆为大事,故必书之。征、伐犹然!

若然,早期行礼祭于祖庙之中的的“释奠”,其受祭者必自血缘性之源来体会,这乃是“释奠”礼中“宗庙”制下的祖源性,我们稍后也可以自此来阅读《文王世子》篇中所言“主于学”与“祭于学”的“先圣”、“先师”。《周礼疏》所云之“非时而祭”,盖以“奠”为“凶礼”也,是故于天子征事中必有亡伤,伤而亡则服丧礼,故必曰“非时”,凡祖祢之亡不能预知,故其丧事不能“时”,故曰“奠”,是故奠者,非时而祭也。《疏》文云“奠之言停,停馔具而已”,当是此意。至于“释奠”的“主文”属性,在历史发展中应是后起,凡一朝一代必先征战而后天下乃定,定则求其安,则其“学”朝向“主文”的一面发展与提倡;则天子之“兴学”与“立教”,便是释奠于学朝向主文发展面向的反映,《礼记》中《学记》、《文王世子》等篇,最能反映此一属性,尤其《文王世子》篇托言于文王为世子之时,其所记载,“先师”已脱离“祖祢”的“告庙”仪典,由“主兵”而转向“主文”,同时“释奠”之场所,亦已由告庙之行礼移转至与宗庙不同地点的“学校”中举行。

二、“始立学释奠”与“常时释奠”中的先圣与先师

《礼记·文王世子》中记载了儒家学者对于“学”、“释奠”礼、“先圣/先师”关系的理解,其文云:

凡学,春官释奠于其先师;秋冬亦如之。

凡始立学者,必释奠于先圣、先师。及行事,必以币。

首句之“官”,郑注:“官谓礼乐诗书之官。”首句之“学”,经文中出现的行礼释奠之时系春、秋、冬三时。然若以后世历法已备时观之,“时”自是指一年、一岁之“四时”,故注家皆以“言春,夏亦在其中”解之,如郑注云:“不言夏,夏从春可知也。”《疏》亦曰:“以三时释奠,独不言夏,故言夏从春可知也。”[9]皆以四时为常制。经文此处所言之“学”,依《疏》文解云:

凡学者,谓礼乐诗书之学。于春夏之时,所教之官,各释奠于其先师;秋冬之时,所教之官,亦各释奠于其先师。[10]

元陈澔《礼记集说》则云系“四时之教常事”[11];“四时之教常事”,故与“始立学”不同。《疏》云:“凡学者,谓礼乐诗书之学。”《礼记·王制》亦谓:

乐正崇四术,立四教。顺先王诗书礼乐以造士。春、秋教以礼乐,冬、夏教以诗书。[12]

则“学”实有三义:一曰“礼乐诗书”之为“学”,此指内容,又各有其细名,如“春夏学干戈,秋冬学羽龠”、“春颂、夏弦、秋学礼、冬读书”之类皆是也;二曰“礼乐诗书之官”,此谓“学官”;学官依不同代之制而各有其名,如典书、大小乐正之类是也。三、“学”又可指场所,如东序、上庠、泮宫、辟雍、成均、瞽宗之类名是也。

“始立学”者,陈澔所注系指“诸侯受封,天子命之教,于是立学。所谓始立学也”[13]。《礼记正义》则曰:“诸侯新建国,天子命之始立学也。故《王制》云:‘天子命之教,然后为学也。’”[14]故知“学”本于天子与国家之“设教”。“学”与“始立学”相较,“始立学”显然是较为隆重的,贵族子弟入学的始年,举行“始立学”之礼,不但要举行“释奠”之礼于“先师”,对于“先圣”也要一并举行。《礼记正义》云:

立学为重,故及先圣;常奠为轻,故唯祭先师。此经始立学,故奠先圣先师。[15]

其解以“立学”与“常奠”对言。犹重在“始立学”,谓是初次设教之有学,故谓之“立学”或“始立学”;天子与诸侯皆然。陈澔注亦云:

所谓始立学也。立学事重,故释奠于先圣先师。四时之教,常事耳,故惟释奠于先师,而不及先圣也。行事谓行释奠之事必以币,必奠币为礼也。始立学而行释奠之礼,则用币。四时常奠不用币也。[16]

是此处“学”与“始立学”之礼皆用“释奠”,其礼重与礼轻之差异,表现在“祭先圣”与否及“祭用币”与否上。

关于何谓“先师”,《周礼·春官·大司乐》云:

凡有道者、有德者,使教焉。死则以为乐祖,祭于瞽宗。

郑玄注云:

郑司农云:瞽,乐人,乐人所共宗也。或曰:祭于瞽宗,祭于庙中。《明堂位》曰:瞽宗,殷学也;泮宫,周学也。以此观之,祭于学宫中。

《礼记·明堂位》曰:

瞽宗,殷学也; 宫,周学也。

郑玄注云:

瞽宗,乐师瞽矇之所宗也。古者,有道德者使教焉,死则以为乐祖,于此祭之。

是依汉儒旧注,“瞽宗”可有二义:一指“祭主”,乐人所共宗者,若然,则“祭于瞽宗”指祭此先师“瞽宗”,而祭处则在庙中;一指殷学,云是所行祭之所;而郑玄则以为此处当指“祭于学宫中”而非“祭于庙中”。故知郑玄以“瞽宗”为“学”也。而郑注引郑司农所云“瞽,乐人所共宗”者,即是乐人之先师也,贾公彦《周礼疏》则云“祭乐祖必于瞽宗”[17],“乐祖”即是“先师”也。贾公彦《疏》又释曰:

学礼乐在瞽宗,祭礼先师亦在瞽宗矣。若然,则书在上庠,书之先师亦祭于上庠;其诗则春诵夏弦在东序,则祭亦在东序也。[18]

《礼记正义》亦曰:

教书之官,春时于虞庠之中,释奠于先代明书之师,四时皆然。教礼之官,秋时于瞽宗之中,释奠于其先代明礼之师。如此之类是也。[19]

四时皆然,故诗书礼乐之官,于春夏秋冬四时,行释奠之礼于诗书礼乐先代之师,且为常制之事。凡常制中受祭释奠礼之主者,则为该官之“先师”。《王制》又载:

受命于祖,受成于学,出征执有罪,反,释奠于学,以讯馘告。

郑玄注“受命于祖”为“告祖也”,注“受成于学”则为“定兵谋也”;注“释奠”则曰“释菜奠币礼先师也”。“先师”一词,郑玄自以为乃系“若汉礼有高堂生、乐有制氏、诗有毛公、书有伏生”之属。郑玄以宗法封建崩后之两汉背景来推论《文王世子》中的周代“先师”,虽其意义无差,然仍不免以后世视域而混入注《礼记》文中,盖《王制》之“受成于学”与“反,释奠于学”,两“学”字易混淆:一则“学”若“主于兵”,则祭此“学”领域中之“先师”,当亦属主兵之先师,故郑玄注学为“定兵谋”;二则天子出征与归而告庙,所行之释奠于学之“学”,亦应在庙中方可,然《王制》毕竟未言“反,告庙”,而系言“反,释奠于学”,则此“以讯馘告”者,由“释奠”礼为之,必是“非时之祭”无疑;盖“非时之祭”方不祭于庙中祖祢以报功也;以其是非时之祭,故“释奠于学”;此“学”,笔者以为极有可能便在庙中,盖陈馔以祭,虽系非时,然其地点亦应在庙中。惟既是非时陈馔设具,则所停所陈便非“常制常规”之常所,故言“释奠于学”。则“学”也者,正以示其本非告庙之正祭正所,但仍可供非时而祭。如此,“出征而反”,或告庙或不告庙,告庙则告祭于祖祢,然告祭祖祢之前,礼应着军服先“释奠于学”,盖先设奠祭先师(定兵谋之师)、行兵祭,如出征之时,此方可谓之“反”也。如此,非时而祭之“学”与常时而祭之“告庙”,正相对言;不仅言其行祭之场所,亦以言其行礼之有异也。如此方可谓“释奠于学”。惟“学”在“庙”中何处,则实已难考;或亦有可能非在庙中,但临近于庙,以便返师而祭,释奠后再另行告庙之典。

郑玄又以汉时经师作经文“先师”之模拟,则或恐与事实有违,盖平民于周代立制必不能为天子兴学之“先师”,凡得列为周室学官执“释奠”、“释菜”礼中之“先师”者,即令不与天子同宗,亦必为百官贵族也。凡欲考究释奠之礼由主兵转向主文,执礼场合在“学”中由学官主事之祭义者,必以《文王世子》篇所记为主文。

“先圣”,则是历史之“古代圣王”或是“开国始王”;而对“先师”的“释奠”则是在“始立学”之外,尚须于每年或每岁的春(或春夏)时举行,“秋冬亦如之”。从《文王世子》篇中,我们无法得知其所云之“学时之制”其详为何,但可以知道,有关“释奠”与“学”的关系,其礼是以“师”为常时受祭的对象,而主祭之官则为掌教于该学之官;周时以诗书礼乐设教,则设诗书礼乐之学官,诗书礼乐之官于三时或四时行释奠礼之常祭,所祭者则为诗书礼乐四学中属于该学之“先代之师”,亦即“先师”。“始立学”时则祭礼“先圣”,“先圣”在此处则应当是传达“王者设教”之意涵,盖不论何种学官之“先师”,其布教授学皆是来自于“先圣”之命,方得有此学与此学官之设置,是故“始立学”之释奠礼为重,以其并祭“先圣”也。则“先师”所系,其源出于“先圣”;其学官、其掌教,皆源于一代之初所设立,是故谓“始立学”;此“学校始立学”之“始”与“学士始入学”之“始”,有其不同之义,《文王世子》所言盖多指后者;惟《世子》篇名以“文王”冠之,则前者之义犹然在焉!汉儒所言,亦指向周家所承之历史垂统有关,在“圣”与“师”之间,有何种历史文化之轴便设何种“学”,而有何“学”便有何种“设教”,《礼记·学记》云:“君子如欲化民成俗,其必由学乎!”郑玄注:“所学者,圣人之道在方策。”是故此“学”“教”,必来自于某一个垂统的“先圣”所布之政,欲以化民,遂有“师”业可言。故《汉书·成帝纪》载阳朔二年(前23 )成帝诏曰:“古之立太学,将以传先王之业,流化于天下也。儒林之官,四海渊原,宜皆明于古今,温故知新,通达国体,故谓之博士,否则学者无述焉!”此义颇以“博士”为古之“师”义,所传所述在“传先王之业”,则“先圣垂统”之义又明矣;“太学”则居于朝廷之中,向于四方所治之天下“流布教化”。汉之“太学”,于古或曰“庠、序”,或曰“成均”,亦曰“辟雍”。《礼记·王制》篇记云:

有虞氏养国老于上庠,养庶老于下庠;夏后氏养国老于东序,养庶老于西序;殷人养国老于右学,养庶老于左学;周人养国老于东胶,养庶老于虞庠,虞庠在国之西郊。

所谓“上庠、下庠”、“东序、西序”、“右学、左学”、“东胶、虞庠”,郑玄注云“皆学名也,异者,四代相变耳”。又曰:“上庠、右学,大学也,在西郊;下庠、左学,小学也,在国中王宫之东。”再云:“胶之言纠也,庠之言养也。”所谓“四代学制”者,即指“虞、夏、殷、周”而言,此盖汉儒言周代之制时的用语,以“四代”言其因革与传承,故郑玄即以“四代相变”为其注文。《文献通考》马端临“案”语云:

礼书曰:四代之学,虞则上庠、下庠,夏则东序、西序,商则右学、左学,周则东胶、虞庠;而周则又有辟雍、成均、瞽宗之名。[20]

又曰:

周之辟雍,即成均也;东胶即东序也,瞽宗即右学也。盖以其明之以法、和之以道,则曰辟雍;以其成其亏、均其过不及,则曰成均;以习射事,则曰序;以纠德行,则曰胶;以乐祖在焉,则曰瞽宗。[21]

以上所述,实可略察知《礼记·文王世子》篇追述周制“学礼”中之“师”、“圣”义,于礼意中为何之源,汉人所认知中的“古之立太学”,其“将以传先王之业,流化于天下也”。或可以明“师教”之业与夫其意义为何;而“将以传先王之业”者,已指向何以“释奠”礼中须祭“先圣”之故,盖“先圣”即“先王”也,不曰“王”而曰“圣”,前代、后代相因“垂统”之义尤深。

《礼记·文王世子》篇又云:

凡释奠者,必有合也。有国故则否。凡大合乐,必遂养老。凡语于郊者,必取贤敛才焉。或以德进,或以事举,或以言扬。曲艺皆誓之,以待又语。三而一有焉,乃进其等。以其序,谓之郊人,远之。于成均,以及取爵于上尊也。

陈澔注以为《文王世子》篇中之“凡释奠者,必有合也”之“合”,系指经文后所云之“大合乐”。陈氏云:

凡行释奠之礼,必有合乐之事。若国有凶丧之故,则虽释奠,不合乐也。常事合乐,不行养老之礼;惟大合乐之时,人君视学,必养老也。旧说:合者,谓若本国无先圣先师,则合祭邻国之先圣先师。本国故有先圣先师,如鲁有孔颜之类,则不合祭邻国之先圣先师也。未知是否。[22]

其所谓旧说者,系指郑玄之注也。郑玄注此处经文,云:

国无先圣先师,则所释奠者,当与邻国合也。

《正义》曰:

此谓诸侯之国,释奠之时若己国无先圣先师,则合祭邻国先圣先师。谓彼此二国,共祭此先圣先师,故云合也。非谓就他国而祭之,当遥合祭耳。若鲁有孔子、颜回,余国祭之不必于鲁,若己国有先圣先师,则不须与邻国合也。当各自祭。[23]

细较郑、陈二氏之解义,似以陈氏所解于义为长,亦较能扣紧经文为释。故释“合”,以“合乐”较为得解。经文之“大合乐”,郑玄注云:

大合乐,谓春入学,舍菜合舞;秋颁学,合声。于是时也,天子则视学焉。

《正义》曰:

明合乐之时,天子视学;于其明日,必遂养老。[24]

又曰:

大合乐,谓春入学,释菜合舞;秋颁学,合声。[25]

郑注与《正义》之言,皆出于《周礼·春官·大胥》之文,因他经以证之也。《正义》又引《月令》之文互证,曰:

《月令》:季春,大合乐,天子亲往,则明春合舞、秋合声之时,天子亦亲视学也。[26]

《礼记·月令》篇云:

季春之月。……是月之末,择吉日,大合乐,天子乃率三公九卿诸侯大夫,亲往视之。

经文此处虽无明文言天子系视学,然考之可知,是故《礼记正义》引《月令》之文以解郑注,合天子视学与大合乐为言。

凡行释奠之礼,先圣先师之并祭,在始立学之时,若四时之常祭,则但祭先师而已。“先师”者,即主祭学官之先师也,则“学”之有师,亦有始师;有祭,主祭则掌该学之学官,受祭则该学之先师。是“学”也者,有传、有承,有教、有学,有教学之场所,有祭典之仪,以示其学之隆重也,亦以示其学之已为制之常设者也;既是天子所设之制,亦是天子所命诸侯之为制也!凡学,必学之于师也,而师又学之于先师也,故必有祭,以隆其学,亦已隆礼其先师也。故天子诸侯设教,在始立学、在立学、在学,故必主祭主教学之先师,此亦尊师明教重学之义也!凡行释奠之礼,必由学官负责主祭,春学则春官主祭之,秋学则秋官负责主祭之,夏冬亦如此;若天子,则须亲视学,盖学为天子之设教而立也。

三、天子视学、养老与释奠礼之主祭者

凡释奠之时,若天子率百官亲往视学,则有大合乐。天子视学虽隆重,然而《文王世子》篇中的“释奠”礼,却未言系天子之亲自与祭,仅是“观礼”而已,故曰“视学”;若执礼主祭者,实为掌该学之学官,亦即有司主祭也。天子但观礼,待有司祭礼毕,而后视学焉。《文王世子》篇云:

天子视学,大昕鼓征,所以警众也。众至,然后天子至,乃命有司行事,兴秩节,祭先师先圣焉。有司卒事,反命,始之养也。

经文所言之“有司行事”、“有司卒事”,皆言“有司”负责主行此“释奠先圣先师之礼”也;既是“释奠先圣先师”,故知是“始立学”之时。是故郑玄注云:

使有司摄其事,举常礼,祭先师先圣。不亲祭之者,视学观礼耳。非为彼报也。

既非亲出征、归返之亲告,故但仅视学观礼耳。此郑玄所云“非为彼报”之义。郑玄注又云:“告祭毕也,祭毕,天子乃入”,此即天子“乃命有司行事”以祭先圣与先师,是故有司行礼,祭毕,乃告天子,而后天子始入;盖为“视学”而来也。又,经文此处所言“始之养也”,“养”是“养老”之义,“始”义即是“始立学”之“始”义。盖始立学,有司既释奠之后,必遂养老,以示天下以“孝养”,以昭天下“父子、君臣、长幼之道,合德音之致,礼之大者也”。此处之“老”,据郑玄所注,皆是“年老更事致仕者也。天子以父兄养之,示天下之孝悌也”。故知“养老”之“老”,皆是天子之血缘宗亲年长致仕者。此亦《文王世

子》前文所云“凡释奠者,必有合也。有国故则否。凡大合乐,必遂养老”之义,则有司释奠之后,天子视学,而后行养老之礼,郑玄注“始之养也”云:“又之养老之处。凡大合乐,必遂养老,是以往焉。言始,始立学也。”是知“必遂养老”于古时亦为大事也,故《文王世子》既言“视学”毕,遂更言“养老”之礼,且天子亲往焉行事。其曰:

适东序,释奠于先老。遂设三老五更群老之席位焉。适馔省醴养老之珍具,遂发咏焉,退脩之以孝养也。反,登歌清庙,既歌而语,以成之也。言父子君臣长幼之道,合德音之致,礼之大者也。下管象、舞大武,大合众以事,达有神,兴有德也。正君臣之位、贵贱之等焉,而上下之义行矣!有司告以乐阕,王乃命公侯伯子男及群吏曰:反养老(幼)[27]于东序。终之以仁也。

此即是《文王世子》篇所言“养老”之法。养老之法乃天子亲行之大制,包含天子亲释奠先老、设席位醴三老五更群老、以乐声迎诸老、退酌醴献诸老、天子歌诗复以语、以乐及舞飨诸老等礼制。郑玄注云:

亲奠之者,已所有事也。

三老、五更,各一人也。……天子以父兄养之,示天下之孝悌也。名以三、五者,取象三辰、五星,天所因以照明天下者,群老无数,其礼亡。

发咏,谓以乐纳之。退修之谓既迎而入,献之以醴,献毕而乐阕。……反,谓献群老毕,皆升就席也。

象,周武王伐纣之乐也。以管播其声,又为之舞,皆于堂下。众,谓所合学士也。

《礼记正义》疏曰:

适东序释奠于先老者。若其寻常视学,则于东胶中,唯行养老之礼。若始立学,既视学毕,则适之养老之处,东序之中,天子亲自释奠于先世之老,祀先老既毕,遂设三老五更群老之席位焉。若非始立学,则不释奠于先老也。

适馔省醴养老之珍具者。布席既毕,天子亲适陈馔之处,省视醴酒并省视养老之珍具。遂发咏焉者。省具既毕,出迎三老五更。将入门之时,遂作乐声,发其歌咏,以乐纳之也。退脩之以孝养也,谓三老五更入而即位于西阶下,天子乃退酌醴献之以脩行孝养之道也。

反登歌清庙者,反谓反席。三老五更群老初受献毕,皆立于西阶下,东面,今皆反升就席,乃使工登堂上西阶,北面,歌清庙之诗,以乐之也。既歌而语,以成之也者。谓既歌清庙之后,则至旅酬之节,语谓谈说善道,以成就天子养老之义也。

礼之大者也,言登歌清庙、语说父子君臣之道,是礼之大者也。下管象舞大武者,谓登歌之后,笙入立于堂下,象谓象武王伐纣之乐,堂下管中奏此象武之曲,庭中舞此大武之舞。

大合众以事者,众谓大会众学士以登歌下管之事。[28]

堪注意者,为天子视学系与养老合而行之,若为始立学,则非仅设馔席以醴诸老而已,更有亲自释奠于先老之祀,若非始立学则否。而天子之视学,系有司之学官行释奠先师之祭,天子不亲祭;然若释奠于先老,则乃天子亲祭之也。此亦略可解,盖有司释奠于学,乃系有司执此礼祭于先师,先师则为学官之先师,其血缘之亲、秩爵之重,盖皆不如先老之于天子也,故天子不亲祭之;若先老,则天子必亲祭之,以先老为先世之老,其血缘亲亲与爵尊,是故犹天子之亲致祭于宗庙者也!“先老”者,其义当指此。盖“先老”之亲、尊,虽不如所嫡与所宗、所庙者,然亦先王之大臣重臣,其爵、秩均高,故天子必亲释奠于先老。若三老与五更,则系今天子之“老”,所谓“养老”之礼,主指此也。郑注“三老五更”以为系“年老更事致仕者”,则凡今天子所致“养”礼“老”者,皆齿高、望重、爵尊、亲亲于天子之嫡宗者,若“先老”之于先代诸王然。天子以养老礼而亲致醴之、迎之、席之、乐之、歌之、语之,盖以此教化而示诸学士与天下之民也;故郑注以为“天子以父兄养之,示天下之孝悌也”。《文王世子》篇此处所言,一则足以反映“老”之地位:何以“先老”行祭释奠之礼,而不于庙中致祭?又何以天子必须亲行此释奠之礼;二则亦足反映:“先老”之血缘亲亲与尊爵等第,明是与天子之祖祢有差,故以释奠礼之;其时节在始立学时:天子视学以后,行养老礼之前,天子亲释奠之;其场合则在“学”中,未闻与庙有关也。三则足以反映:“养老之礼”虽在“学”中举行,然与天子视学并行,则诚是王室重礼,“父子君臣长幼之道,合德音之致”,“礼之大者也”;是故天子必亲行事,亲迎、致献、醴馔、登歌舞乐与语,而皆在学中,率众学士“大合众以事”,所以明“学之为父子焉,学之为君臣焉,学之为长幼焉”,“父子君臣长幼之道得而国治”[29]!天子视学,欲令学士以学也,重其学也;天子视学后复致养老之礼也,则以孝养教化天下也。故有司释奠先师在焉,天子释奠先老在焉;其学制与其致礼,合而在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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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郑玄注,孔颖达正义:《礼记注疏》卷十九,台北:艺文印书馆印行阮元刻《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本。

[2]郑玄注,孔颖达正义:《礼记注疏》卷三十四,台北:艺文印书馆印行阮元刻《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本。

[3]郑玄注,孔颖达正义:《礼记注疏》卷十八,台北:艺文印书馆印行阮元刻《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本。

[4]郑玄注,贾公彦疏:《周礼注疏》卷二十六,台北:艺文印书馆印行阮元刻《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本。

[5] 郑玄注,贾公彦疏:《周礼注疏》卷二十六,台北:艺文印书馆印行阮元刻《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本。

[6]郑玄注,贾公彦疏:《周礼注疏》卷二十六,台北:艺文印书馆印行阮元刻《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本。

[7]郑玄注,贾公彦疏:《周礼注疏》卷二十六,台北:艺文印书馆印行阮元刻《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本。

[8]范宁:《春秋穀梁传集解》卷三,台北:新兴书局印明校永怀堂本。

[9]郑玄注,孔颖达正义:《礼记注疏》卷二十,台北:艺文印书馆印行阮元刻《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本。

[10]郑玄注,孔颖达正义,《礼记注疏》卷二十,台北:艺文印书馆印行阮元刻《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本。

[11]陈澔:《礼记集说》,台北:世界书局, 1990年,第114页。

[12]郑玄注,孔颖达正义,《礼记注疏》卷十三,台北:艺文印书馆印行阮元刻《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本。

[13]陈澔:《礼记集说》,台北:世界书局, 1990 年,第 114 页。

[14]郑玄注,孔颖达正义:《礼记注疏》卷二十,台北:艺文印书馆印行阮元刻《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本。

[15]郑玄注,孔颖达正义,《礼记注疏》卷二十,台北:艺文印书馆印行阮元刻《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本。

[16]陈澔:《礼记集说》,台北:世界书局, 1990 年,第 114 页。

[17]郑玄注,贾公彦疏:《周礼注疏》卷二十二,台北:艺文印书馆印行阮元刻《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本。

[18]郑玄注,贾公彦疏:《周礼注疏》卷二十二,台北:艺文印书馆印行阮元刻《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本。

[19]郑玄注,孔颖达正义:《礼记注疏》卷二十,台北:艺文印书馆印行阮元刻《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本。

[20]马端临:《文献通考》,北京:中华书局, 1986 年,第 379 页。

[21]马端临:《文献通考》,北京:中华书局, 1986 年,第 379 页。

[22]陈澔:《礼记集说》,台北:世界书局, 1990 年,第 114 页。

[23]郑玄注,孔颖达正义:《礼记注疏》卷二十,台北:艺文印书馆印行阮元刻《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本。

[24]郑玄注,孔颖达正义:《礼记注疏》卷二十,台北:艺文印书馆印行阮元刻《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本。

[25]郑玄注,孔颖达正义:《礼记注疏》卷二十,台北:艺文印书馆印行阮元刻《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本。

[26]郑玄注,孔颖达正义,《礼记注疏》卷二十,台北:艺文印书馆印行阮元刻《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本。

[27]《校勘记》以为当无“幼”字。参见郑玄注,孔颖达正义:《礼记注疏》卷二十,台北:艺文印书馆印行阮元刻《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本。

[28]郑玄注,孔颖达正义:《礼记注疏》卷二十,台北:艺文印书馆印行阮元刻《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本。

[29]郑玄注,孔颖达正义:《礼记注疏》卷二十,台北:艺文印书馆印行阮元刻《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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