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漳县:生活供水管材采购涉嫌暗箱操作百姓的饮水安全谁来保障?

目前,国家正在广泛实施的农村生活用水置换项目,旨在地下水超采区从南水北调水厂通过管网向农村联村集中供水水厂延伸,从而置换农村高氟水、深层水,实现地下水压采,提高农村饮水安全标准。然而,这项本来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在河北省的临漳县却被办的“走了形”、“变了样”,成了某些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的一块“唐僧肉”。

今年7月中旬,有知情人向民主与法制社记者反映,临漳县2017 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村生活用水置换工程(以下简称:临漳县水置换工程),由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邯发改招标核字[2017]265号核准招标,项目业主为临漳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井灌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处(以下简称:灌溉工程处),建设资金为中央、省、县财政资金及群众筹资,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光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已经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按说这样一项事关70多万群众饮水安全的大型民心工程,更应当不折不扣地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 严格实行从工程项目到材料采购等各环节的公开招投标程序,唯有如此,才能在工程质量和供水安全等方面提供可靠的保障。但是,临漳县承办这项工程的灌溉工程处,却公然违反国家有关是政府工程必须全程进行公开招投标的规定,仅仅是对工程项目实行了公开招标,但对工程中大量使用的各种管材却并未进行招标采购,如此,势必会造成供水管材等在质量方面的鱼龙混杂、良莠不齐。

为此,这位知情人发出了这样的质疑:灌溉工程处为何公然违反国家“招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在工程项目的材料采购方面“特立独行”、“另辟蹊径”呢?工程的材料采购如果没有公开公正的招投标程序作保证,这不是暗箱操作、为材料供应方逃避监管提供方便又是什么呢?试问如果工程管材的质量都无法得到有效保证,那么百姓的饮水安全又将从何谈起呢?

这位知情人还忧心忡忡地告诉记者,临漳水置换工程第1至14标段由于没有明确管材所需标准,管材(PE)采购非一家公司所为,导致目前在施工中使用的管材(PE)质量参差不齐。而灌溉工程处之所以这么做,都是为了照顾他们的 “关系户”,因为这些“关系户”中标公司使用的产品(PE管材)没有获得节水产品认证,也就根本不在政府采购范围之内,如果经过招标采购程序,肯定会通不过。同时,因为临漳县水利局也未对各个中标公司所采购的饮水用(PE)管材进行公示,所以,这其中是否存在公众饮水的质量和安全问题,实在是一件让人提心吊胆的事情。

随后,记者经过查证,获知临漳县水置换工程一共设置15个标段,第1至14标段招标公告里只是介绍工程段名称,没有提及任何有关管材的标准和质量要求。记者注意到,在这个工程预算高达六千多万元水置换工程项目中,PE管材作为项目中的主要主要工程材料,预算就高达1500万元。这样一块在工程项目中占据的资金比例颇大,并且涉及百姓供水安全切身利益的部分却未履行招投标程序,显然是耐人寻味、极不正常的。

与此同时,记者还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对河北省其它地区水置换工程招标进行了查询。记者先后查询了广平县、馆陶县、临西县、南宫县,招标公示记录如下:

广平县:一共设置15个标段,1-8标段为工程施工,9-14标段为PE管材及管件采购,15标段为球墨铸铁管及管件采购

馆陶县:一共设置15个标段,1-8标段为管道安装及建筑工程,9-15标段为PE管材(1.0MPa)采购

临西县:一共设置13个标段,1-5标段为工程施工,6-13标段为PE管材采购

南宫县:一共设置14个标段,1-5标段为工程施工,6-12标段为PE管材、管件采购,13标段为机电设备安装,14标段为工程监理。

通过比较,记者发现临漳县水置换工程只进行了工程监理和工程施工招标,却未对使用PE管材进行招标公示。这其中究竟存在着什么样的“隐衷”或奥秘呢?

为了弄清其中的缘由,记者前往临漳县进行了实地采访。临漳县水利局副局长李海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辩称,该工程已经报请邯郸市发改局审批,有问题也是他们的事。

在临漳县灌溉工程处 ,当记者表明希望就临漳水置换工程项目存在的问题作进一步了解时,工作人员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请求,称自己不是很清楚,可以去找相关领导了解。

截至目前暂未得到临漳县政府主管部门的回复。此事件望纪检监察部门介入调查,查清事实真相,公开处理结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招标,第四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招标或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于国有投资项目的主管人员还将给予处分。

同时,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关于大力推广节水灌溉技术推进农业节水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要求:落实好节水灌溉工程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优先采用认证产品的工作要求,逐步实现节水灌溉工程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的准入管理。也就是说节水灌溉工程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要优先采用获得节水产品认证的产品(PE管材)。而临漳县水利局对此却置若罔闻,不仅拒不履行法定的招投标程序,而且还任由未获得节水产品认证的疑似不达标的工程材料在项目施工中“大行其道”,这究竟是为了什么呢?

记者将继续对此保持关注。(本社记者秦培录 司学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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