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塊錢引鬧劇 「麻友」賭氣偷車獲刑又罰金

蘆溪法院網訊 被告人樊某因被害人餘某有一次打麻將欠了他20塊錢沒還,遂起意盜竊餘某的電動車以報復餘某。近日,蘆溪縣法院審結了該案,一審以樊某犯盜竊罪,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四個月,並處罰金三千元。

2018年3月29日晚,樊某從家中騎摩托車來到蘆溪鎮某足浴店門口,見餘某的電動車停放在此,遂於當晚9時許來到店門口將餘某的電動車盜走並停放在附近的一間房間內。次日,樊某將電動車以450元的價格賣給 “老劉廢品收購站”。

法院經審理認為,樊某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其歸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可從輕處罰;其歸案後通過其親屬已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並取得被害人的諒解,可酌情從輕處罰。樊某犯罪後有悔罪表現,根據我國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可給樊某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對其適用非監禁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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