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意外去世,公婆執意留下已懷孕五個月的孩子,孕婦卻自己選擇把孩子打掉,算自私嗎?

用戶61407135


對於女子的做法,我們並非當事人,很難評判她是否自私。畢竟已經遭遇不幸,再做一個這樣的決定確實讓人不理解!

一、對於孕婦打掉孩子,在我國並不觸犯法律,這是她自己的權利。因為丈夫意外去世,她是唯一可以做這個決定的人,至於她的做法我們只能從道德和情感上來評價了。

二、選擇打掉孩子看起來是很自私,原因無非是:

自己委屈了,家家都有一本難唸的經,可能平時在家裡公婆對她並不好,加上老公去世,已經對這個家沒有多少留戀了。

擔心自己的未來,即便公婆做出各種承諾,帶孩子、贈財產等,但是,畢竟是自己的骨肉怎會不關心呢,老人能照顧孩子多久,老人身體不好了怎麼辦等等,更重要的是孕婦自己還會重新開始生活,有個孩子是否會變成負擔,很現實的問題。

女子本身就是一個自私的人,為了自己以後的生活。你這就沒什麼可說的,即便以後有新生活也不會快樂的!


管律師


對網友的任何觀點不做評價,畢竟嘴都長在別人身上

說一個我朋友的事,十年前我朋友老公在她們結婚一年後出車禍當場死亡,家中獨子,當時朋友已經懷孕4.5個月,朋友孃家也是本村人

公婆也是強烈要求朋友生下孩子,補償金給了20萬,說讓我朋友帶走10萬,剩下的10萬留著他們撫育孩子。朋友孃家也是不同意生,畢竟關乎女兒一輩子的幸福,公婆老倆口天天去朋友孃家門口跪著,求朋友給她們留個後

本來朋友和她老公感情也很好,加上公婆這樣,後來孃家也鬆口了,畢竟都是一個村的,朋友把孩子生了,做完月子就出去打工了,分給她的10萬塊錢也沒要,只求老人把孩子照顧好

故事說到這裡,是不是所有人都覺得是個好結局,公婆明事理,分給了朋友一半賠償金,並且獨子撫育孩子。朋友也有情有義,給公婆留了後,對得起她和老公的感情,並且把10萬塊錢也留給了孩子。

但是這真的是結局嗎?你錯了,生下孩子只是悲劇的可是而已。

母子連心啊,誰能做到對自己的孩子不聞不問呢?反正我朋友沒做到,如果真能做到的話也不會當時心軟生下孩子

前倆年關係比較歡樂,朋友打工回去都會買各種東西去看兒子,公婆也是很知足,每次走前朋友也會給公婆點錢,畢竟農村老人除了種地也沒什麼額外的收入

慢慢的,也許是失去獨子的打擊太大了,公婆相繼身體各種不好,長期吃藥。經常要住院,再加上要養孩子20萬竟然要花完了,這期間大概是4.5年左右

當時我朋友打工就開始每個月給她婆婆寄錢了,她家也是想了各種辦法,要麼孩子她父母養,或者她帶出來,但是她考慮了各種因素後,還是公婆帶著最為妥當。她有哥嫂弟媳,又都有孩子,當時人家是極力反對讓她生孩子的,現在讓她父母帶的話比較影響人家的生活

就這樣拖拖拉拉的朋友到30多歲也沒找到合適的人結婚,期間也相處了幾個,最後都因為她負擔太重分手了

後來我們一起上班,成了好朋友,後面的事我就比較清楚了,經常跟她討論這個問題,問她後不後悔,她說怎麼後悔,如果單論事來說她後悔,因為這成了她一輩子的負擔,但是那是她兒子,她所有的愛都給了她兒子,她怎麼能後悔?

她說如果她看到有和她一樣情況的,她一定會勸那姑娘,千萬不要生下孩子,不要去在意別人的評價,因為沒有人能替你受後半輩子的苦

後來她碰到個喜歡她的男人,男人家裡不同意,她兒子也是非常反對,公婆沒發表意見。她們力排眾議結婚了。這就是老天終於看到她的苦給了她一個好結局嗎?

當然沒有,結了婚好日子很短,各種的不和諧就來了,她婆婆腦出血還是腦淤血之類的住院了,非常嚴重,兒子給她打電話讓她拿錢,其實她打工這麼多年並沒存下錢,讓她老公拿錢,其實誰也不是聖人,她老公自然也有意見。她兒子跟她說你要是不拿錢你以後就不是我媽,我爺爺奶奶辛苦把我養大,她們是我最親的人,我不允許她這麼離開我。你當年為什麼要把我生下來,生了我又不帶我,人家都有爸爸媽媽我沒有,我只有爺爺奶奶,你為什麼要生我,全都是你的錯,你必須負責

我朋友當時真的是非常的傷心,傷心她兒子的態度,為什麼看不到她的付出,當時十三四歲的孩子本身就是叛逆的吧,加上父母角色的缺失,最親的奶奶瀕臨死亡,畢竟絕望的心裡吧,把氣都撒在了朋友身上

後來她老公還是給她拿了幾萬塊錢,她老公的媽也是非常生氣,本身就不同意她們結婚,還這麼多事,有事沒事就給她來幾句讓她難受難受,反正是各種的不和諧。加上她兒子那邊各種的鬧騰,先婆婆這麼一病身體更不好了,她又來回的折騰幾次,最後就離婚了

現在40歲了,也沒結婚,就這麼過著。朋友長得不難看,白白瘦瘦的,性格也很好,也許是有人願意娶她的吧,她不想湊合,一直單身到現在

我覺得從情理上來說,她們每個人都沒有錯,從她公公婆婆來說失去獨子,想讓兒媳婦生下孩子留個後,這是情理之中,可以理解

她跟她老公有感情,最後也同意生下孩子並留下錢,可以說有情有義

她後面結婚的老公愛她,但是愛這個東西當不了飯吃,多時候都敗給柴米油鹽,愛她就得一輩子負責她兒子,她兒子的爺爺奶奶嗎?這是多重的負擔

她後面的婆婆,一個生過孩子的女兒嫁給自己兒子,一般家裡都反對的吧,不光兒子要負擔,她兒子的爺爺奶奶有病有事也要自己兒子負擔?是我的話我也有意見啊

所以說,這個事就沒有對錯,錯就錯在我朋友,為啥?每個人都是站在自己角度考慮的,並且也合情合理,錯就錯在我朋友沒有站在自己的角度考慮這個問題,生下孩子可不是一時的衝動,那是跟你後半輩子息息相關的


浮華一世淚傾城1


“丈夫意外去世,公婆執意要留下已懷孕五個月的孩子,孕婦私自要打掉腹中的孩子,算不算是自私”?

首先,我們來了解一下具體的情況:“丈夫”(前夫)是意外去世的;其次,他本來是獨生子;其三,她的公婆想讓她將孩子生下來;其四,她公婆說了,“財產將來都會給孩子”;其五,胎兒已經有五個月大了。最後,就是現在的問題,當然,也是最重要的,就是:她已經決定了,現在,要將腹中的胎兒打掉!

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丈夫”意外去世,這個是誰也沒法預料到的,應該也是任誰也不想的結果吧;但是,偏偏就已經發生了。“斯人已逝”,願他安息;活著的人,不管怎麼樣,還是要繼續生活下去的。

這個女人,她原來的丈夫,已經不在了,不能保護她(們)了,她還年輕,以後,還會有很長的路要走,應該是還會要開始“新的生活”的。她現在肚子裡的孩子,本來是她與她原來丈夫的,但是,現在,她那個丈夫,已經死亡了,本來,她要打掉自己肚子裡的孩子,也是無可厚非的。因為,她有這個權力,並且,也是唯一有這個權力的人了。這個,別人,哪怕是任何一個人(包括她的公公婆婆),都是無權干涉的。

但是,如果說,她原來的公婆,因為原本只有一個獨生子,現在,獨子意外去世了,(白髮人送黑髮人。)想要留下兒媳婦肚子裡的孩子,也是情有可原、毋庸置疑的,並且我們都是能夠感同身受的。既然,他們都提出來了,想要她留下孩子,也就是他們唯一的可能的“孫子”,那麼,她又為什麼會不同意呢?

原因無非有二:一,他們原來待她,可能不是那麼厚道,也就是說,根本就沒有拿她當做自己家裡的人,(像表面光鮮的某些所謂的家庭一樣)對她可能不是那麼的好,甚至是虐待,也不無可能。因此,她選擇打掉腹中的胎兒,合情合理。怪不得她,她沒有必要,也沒有義務,為了一家原本並不友善對待她的並非善良的人們,保留著腹中的孩子,並生養下來,用以為來它們“延續香火”。她沒有義務,也不能平白無故地留下一個沒有必要的“遺腹子”。因為,這可是一個孩子,如果她自己生下來了,她自己一個婦道人家,要獨自撫養一個孩子,肯定不易;沒有了爸,媽又是孤苦伶仃的一個,就是對孩子的健康成長與將來,也是沒有好處的,不負責任的;就算是她以後再嫁了,帶著個孩子,不管是對孩子,還是對她自己,也基本是可想而知的。(就算是她原來的公婆們都說了,會“幫助”她,將小孩撫養長大。一句話而已,也是不能確定的。何況他們也已經老了,將來會怎樣,誰也說不定的。)更重要的是,凡是有良心的父母,誰也不可能對自己的孩子,不聞不問,不理不睬的。她也免不得,會要花很多的心思,在這個小孩的身上的。真正的,“吃力不討好”,對母與子都沒有半點好處,如果是這樣,這又何必呢?!

其二,如果說,這個女的,在原來的這個“家”裡,是被呵護備至,很受寵愛的。而她也是溫柔善良、通情達理的,也就不存在題主這個問題了。因為親愛的丈夫,意外去世了,她肯定會是撕心裂肺、痛不欲生的,恨不得與心愛的丈夫就一起去了。而腹中的孩子,她更會呵護備至,生怕一個不小心,就又沒了。對於丈夫留存的這唯一的“骨血”,就算好心的親戚朋友們來勸告她,讓她打掉肚子裡的胎兒,好重新開始接下來的新生活,她也是基本不會同意的。儘管前途未卜、前路渺茫,哪怕是有再多再大的困難,她也應該會選擇,咬緊牙關,堅持下去。為了愛她的那個相濡以沫的好老公,為了待她如親生女兒的已經年老體弱的可憐的公公婆婆們。也為了自己還有的揮之不去、永不磨滅的曾經的那些念想。

而在這個“丈夫”死後,毫不猶豫,馬上就要打掉腹中的孩子,毫不含糊的,不管胎兒已經有五個月這麼大了;不管原本深愛自己的丈夫,已經永遠地去世了,甚至是會不會死不瞑目;不管公婆如何好言相勸,甚至是苦苦哀求;還答應幫忙撫養,長大成人,並且傾囊相送,也依然我行我素,鐵石心腸,絲毫不為所動。

那麼,應該說,她就肯定是個自私的女人,並且還絕對會是個極度自私自利的女人!是不懂得感恩、不懂得珍惜;不會設身處地地替別人著想,也是不可能會去顧及別人的感受的。

如果, 情況真的是這樣的,在曾經深愛自己的丈夫死後,就馬上打掉他唯一存留在世間的骨血,不管他已經不能再經受打擊的父母,連自己的念想都毫不猶豫地抹滅了,好方便馬上開始,接下來的自己與另外一個男人的“新生活”,那麼,她也是不可能會幸福的。(真正的男人們,也要擦亮眼睛了,如果,一時迷糊,迷上了這種女人,註定也是不會有好的結局的。另外,如果是別的,就更不用說了咯……)

至於,“公婆們”,要想兒媳婦將來為自己著想,也得先為兒媳婦們著想才行。“人心換人心。”如果,你們在兒媳婦初進家門時,以為反正是別人家的女兒,就對人生地不熟的年輕的兒媳婦各種刁難,那麼,在你們年老體衰後,她們,也就沒有義務必須要(與你們的兒子一起)好生伺候你們。你們,也就可能會“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不得善終了,惡婆婆(公公)們,好好反省反省,好自為之吧!

總之,不管是作為“大人”的公公婆婆們,要放下架子、和藹可親,關愛、善待自己的兒媳婦(還有孫子們);作為晚輩的兒媳婦,更應該尊老愛幼,孝敬公婆、愛護小輩。只有大家和睦相處、其樂融融,才會真正生活幸福、健康快樂。

廣大的朋友們,你們覺得 ,我說得對嗎?你們也來說一說吧,是不是這個理呀?!



豆248752315


我是滕駿國家二級心理諮詢師,華大應用心理研究院心理諮詢師、精神動力學、接受與承諾ACT取向的心理諮詢師。致力於婚姻情感、兩性關係與親子關係方面的心理諮詢活動。 想成為心理諮詢師,可以關注及私信我們的頭條號,華大心理陪你助人自助!

自私是人的生存本能。“寧叫我負天下人,休叫天下人負我”上到一國的國君,下到黎民百姓沒有一個不為自己考慮的。一代梟雄曹操可以為了保命,殺掉他叔父全家;為了在動遷中能拿到更大的好處,兄弟姐妹間的糾紛不斷。但是每個人的自私程度不同,這是因為受到了良知的羈絆。

良知是一種對人(或者寵物)的情感依附。有良知的人可以犧牲自己的生命,為革命事業拋頭顱灑熱血;為了家庭幸福,寧可犧牲晉升的機會,堅持要一個孩子,安心在家做全職媽媽;甚至冒著丟掉工作的風險,回家照顧寵物狗。

自私是相對的,沒有絕對的自私,也沒有絕對的無私。從這件事情可以看出:要孩子是公婆的自私,為自己的家族延續香火,對得起祖宗;打掉孩子是孕婦的自私,孩子是累贅,不僅影響她再次的婚姻,還讓她付出既當媽又當爸的努力來拉扯孩子。

作為吃瓜觀眾,我們應當尊重孕婦的選擇。誰都知道懷孕不容易,懷孕期間的反應也不是他人能夠理解、忍受的。對孩子的依戀,從懷孕時就已經開始了,當孕婦最終下決定不要孩子時,相信她也是非常痛苦的,但又不得不為之。所以請尊重她,不要用自私或道德去評價它。

我是滕駿,希望文章對你有所啟發。如果還是不能走出陰霾,我就在這兒聽你的故事 。
不管你有任何心理或情感困惑,可以關注及私信我們的頭條號,向作者提問諮詢!

華大應用心理研究院


丈夫意外去世,公婆執意留下已懷孕五個月的孩子,孕婦卻自己選擇把孩子打掉,算自私嗎?許多觀點真的是隨著社會的扭轉再改變,剛看了一個人的答題竟然有近2000人在點贊,答題就幾句話是這樣寫的。

“不算吧? 這麼做,孕婦也是受害一方 如果她考慮清楚了,與其說是自私,不如說是理性。”

如此看來,我白雪姐姐的觀點與這眾多點贊之人的觀點可是大有分歧了。

描述說生下來的孩子公婆承諾負責扶養,而且還要把所有的遺產都給這孫子留下。

先不要說公婆是怎麼許諾的,先不要說孕婦你是怎麼想的,單憑丈夫的突然去世,單憑孩子已經都五個多月了,單憑你肚子裡五個多月的孩子是公婆唯一的指望了。

單憑公婆失去兒子的心情,和你曾經與老公的感情,我看在沒有商定好的情況下你就私自把孩子打掉了,僅憑這一點我看你就是自私的,而且是極為自私的。

想到沒有,那也是你自己的親骨肉,如果你怕將來不好嫁人,公婆已經為您掃除了障礙,你就這麼忍心在老人失去兒子的同時再讓他們失去孫子嗎?你就這麼忍心拒絕孩子和這個家庭而去嗎?

況且,生下的孩子不用你帶呀!你一走了之沒有人怪你呀,可是都五個多月即將成人的孩子卻讓你硬生生的打掉了。

其實我也是女人,我理解你的難處,可是權衡利弊,面對公婆的苦苦哀求,面對之前曾經恩愛的老公你於心何忍?哎!可以替他人想一想,可以把孩子生下來再走哇!


白雪姐姐



雖然很現實,但是不管怎麼說,這個女人也太無情了,再怎麼說也算是一日夫妻百日恩,難道就沒有一點恩情,做了別人老婆卻讓人家絕後,有違天道人倫。


主要是都已經懷孕6-7個月那麼久的人了,堅持三個月就可以給別人留個後代,幹嘛非得讓人家絕後,在那樣的情況下生下孩子,公公婆婆都會對你感激不盡,感恩戴德的,肯定會對你非常好,你根本就不用擔心所謂養孩子奶粉錢之類的問題。


好吧,如果你說孩子會拖累你以後要嫁給別人的生活,但是生下孩子能對你的以後生活能有多大的影響呢?你無情的話完全可以生下來不管他啊,生下來交給孩子的爺爺奶奶就行啦,這樣你以後的老公也不會知道,我想就是知道,你老公也不會在意多少,甚至會覺得你人品好更好的待你。


以如今中國女人的地位,就算你是二婚,甚至生過孩子,也會有很多男人搶著要的,何況你是特殊情況。

真不明白居然有很多人理解它的做法,你們不覺得那樣的女人太自私,太冷酷太無情,太絕情了嗎?那樣的女人,你們敢要嗎?


國輝影視劇


看見這個問題,尤其是看了幾個回答之後,感覺心好痛!

在我的認知觀念裡,把孩子生出來那是人之常情,感覺任何一個有點良心的人都會這樣做的,如果打掉,那已經不是一個小小的自私那麼簡單了,那是喪失人性,窮兇惡極的表現,我想再狠毒的人也不過於此了吧!

現代社會打胎似乎已經見慣不怪了,但那畢竟也是人命,假設你對你的丈夫還有一點愛心的話,我想你對你們愛的延續體都不會扼殺的,或許吧,你是迫於無奈,勉強和他結婚的,對他一點感情都沒有,如果是這樣,我只能再多加一個稱呼給您了------看出來了,似乎一點喪夫之痛都沒有,想的也只是以後怎麼再嫁個好人家!

作為一個人,我不知道你有沒有想過你公婆的感受,一對中老年人就這一個獨生子,卻白髮人送黑髮人,你知道那是一種什麼感覺嗎?他們活著的唯一希望或許還能指望著能有一個孫子或孫女,還能看到兒子的身影,以至於不會斷子絕孫,可你一下就把他們的精神世界摧垮了,把唯一的生存希望都給絞殺了,你不止是殺了一個小小的生命,而是三個人的生命,甚至說你丈夫的意外去世和你都脫不了干係的,在我的感覺你,你就是一個殺人犯,罪大惡極,天理不容!一輩子都會受到良心上的煎熬!

你想再嫁個好人家,呵呵,不知道哪個好男人聽說了你的光輝事蹟後會願意娶你。都說女人有的剋夫,你這樣的不止是剋夫而且是克子女克父母呀,將來再把第二任的都克沒了,好去再禍害第三任第四任嗎?省省吧,做出這樣傷天害理的事的人,再嫁都費勁了!

事情反過來說,假設你把孩子生下來,兩位老人負責養育,不僅給二老一個生存的希望,你更多了一位親人,也正是你善良的最好體現,作為任何一個好男人都會被你的義舉所感動的,所以我想你的二婚恰恰更是好找的,而且是幸福的。假設人真的有靈魂,我想這也是你死去的丈夫願意看到的結果,否則的話,我都不知道你死後該怎麼去面對你的丈夫和孩子!


玄同閣傳統文化


這是一件真實的事情,曾經在網上討論的轟轟烈烈,有人支持這個年輕女性,而有些人譴責這個年輕的媽媽。

我能理解公公婆婆的心情,也特別理解這個年輕的女性。

公公婆婆只有一個獨生兒子,現在兒子去了,自己也不能再生育,如果身邊有個孫子輩的孩子,能成為精神的寄託所以他們想讓兒媳婦留下這個孩子。

而作為一個年輕的女性,未來的路很長。雖然和丈夫是真愛,但任何人都不願意看到女人深深陷在過去生活的痛苦之中,丈夫無法挽留的離開了她,她要開始新的生活。

一個女人帶著一個孩子,對他未來的生活確實有很大的影響。因為中國的文化環境,很難接受一個女人帶著孩子出嫁。而一個女人自己帶著孩子成為單親媽媽,則生活更加的艱難。

也許婆婆會說,孩子出生後有孩子的奶奶帶,但無論如何,她依然是孩子的媽媽。萬一她聽從婆婆的安排,把孩子完全扔給婆婆,自己開始新的生活,她一定會受到道德的審判,不是一個合格的媽媽,不配做媽媽等等。

單親孩子、遺腹子對出生的孩子也不是公平的。一個孩子需要完整的家庭,需要媽媽和爸爸,沒有了爸爸,她的生活將是不完整的,心理發育也會受到影響。

未來如果媽媽有了新的家庭,繼父如果能接納孩子還好,萬一不接納萬一遇到一個對孩子冷暴力或者實施暴力的孩子,這是多麼殘忍的事情。

如果真的是如婆婆安排,孩子和爺爺奶奶長大,孩子弱小的心靈就會受到傷害,從小在自憐自愛中長大。

我們作為旁觀者能夠這樣客觀的分析孩子出生後的家庭種種的可能,但生育權是女性的,只有她自己能決定未來生活。一個成年人永遠優先於未出生的胎兒,尤其是不足月的胎兒。

如果她願意生下孩子,她的親人和公公婆婆都應該支持她,而她不願意生下這個孩子,所有的人都應該尊重她。

王玉玲

婦產科醫生王玉玲,副主任醫師,從醫25年。擅長女性月經疾病、不孕症、圍產期疾病的診治。著名的女性健康科普作家,新浪微博、今日頭條自媒體簽約作者,《女性週刊》《國家衛計委機關報》專欄作者。科普暢銷書《做個智慧的準媽媽》《子宮的秘密》作者。


婦產科醫生王玉玲


說個真實的故事,

表妹結婚懷孕不久後,她丈夫出車禍去世了,他也是家中獨子,公婆自然希望她把孩子生下來。

而表妹父母也是好心腸建議把孩子生下來,給她公婆家留個根。


就這樣表妹把孩子生了下來,是個男孩,而她丈夫的賠償金也是她公婆拿過去了。

後來她又結婚了,不過家庭組合比較特殊,表妹還是留在公婆家,找的對象(簡稱小於)相當於入贅,一起在表妹公婆家生活,後來她又和現在的丈夫生了個男孩,一個特殊的一家六口。

在一起六七年,如今小於提出離婚,說過不下去,太累了,先說說生活,表妹公婆年紀大了無法賺錢,表妹工資也不多,基本全家老小都靠小於一個人養。

再說說她公婆,一直怕老了沒人管,把他們自己的錢和他們兒子的補償款把的死死的,就連家裡買個菜之類的都和小於要,而且總覺得小於是個外人,經常找茬。


他們那麼大年紀了還看不明白,親兒子沒了,親孫子才上小學,他們老了還不是要靠表妹和小於,就這樣還處處找茬。

真的應了一句,不作死就不會死,如今老頭老太太成功的把表妹和小於攪散了,兩人離了婚,各回各家,偌大的院子只有他們老兩口加一個孩子(他們把親孫子留下,不讓帶走)守著了,這下子都是自己人,終於可以放心了。

所以說公婆要求沒有了丈夫的孕婦生下孩子,關鍵看公婆人品,公婆人品好,根據情況可以選擇生下孩子,公婆人品差,孩子不生也罷,生下自己帶不容易,留給公婆,他們人品都有問題,還能教出個人品好的孩子麼?最後還不如害苦了孩子。

生與不生都可以理解,生下來可以用善良來形容,不生也是人之常情,畢竟這個社會是現實的。


漫步白雲端


我覺得不管是公婆和孕婦都不是自私。他們都是可憐的人,在思想上都是痛苦的,他們都是失去了最親的人,我們給予他們的應該是更多的理解和體諒,而不是進行道德的綁架或評判,所以無論他們怎麼做,都是合情合理的,他們沒有傷害其他人

我只希望公婆和這個不幸的女人都能夠早日走出悲痛,因為日子還要過下去,未來的日子還有很長。如果公婆通情達理,很疼自己,那就把公婆也當作自己的父母,儘儘孝心,哪怕以後嫁人了,也偶爾回家看看,公婆也是開心的,欣慰的。

也許我們都是善良的人,更加同情這位婆婆,老年喪子,希望兒媳給自己留下一點血脈,也好讓自己有個活下去的理由和動力。可事情沒有發生在自己的身上,孩子要是出生了,兒媳自然就不會離開這個家了,也許自己的一輩子幸福也要搭進去了,為了一個才5個月的孩子,而去犧牲一個年輕女人的幸福,我們也是不願意看到的吧。

所以面對這樣的事情,讓我們抉擇恐怕也是無奈吧。

接著說說什麼自私,孕婦和公婆為什麼都不是自私的人。

自私是為了滿足個人的利益而損害了他人的利益,完全是基於個人利益需求做出行為反應,才是自私。

孕婦打掉孩子,也許有個人利益在裡面,為了自己無牽無掛,以後可以更好地嫁人;可孕婦打掉孩子,相信也是考慮再三,承受著巨大的思想壓力,也有太多的不捨和心痛,那可是自己的孩子,自己身上的一塊肉,如果不是現實所逼,誰願意殺死自己的孩子呀。孩子還沒有出生就失去了爸爸,先不說單親媽媽不好做,也許看到這個孩子就會想起孩子的父親,尤其還會有人說是孩子命硬,剋死了自己的爸爸,孩子的出生和爸爸去世是同一年的話,那將是折磨人一輩子的事情。

公婆有沒有能力撫養孫子長大都是一個未知數,孫子長大了要娶媳婦,誰來管,這樣的孩子即便出生了,也是磨難重重,命運多舛,不會幸福的。與其受罪,真不如不來到這世界。

孕婦打掉孩子,沒有損壞其他人的利益,因為生育不生育是自己的事情,如果自己作為女人,生育權利都要被道德綁架,或者被公婆強制的話,那才是孕婦的悲哀,反而是公婆侵犯了孕婦的利益。

公婆執意留下孩子,也不能說自私,因為公婆承諾孩子生下來自己親自撫養,這裡也應該包括兒媳想嫁人就嫁人,自己絕不阻攔,並且會當女兒對待,進行陪嫁;雖然這然說,可公婆的內心我們自然都清楚,還是希望兒媳不要離開這個家,不讓打掉孩子,也是為了用孩子挽留兒媳而已。雖說是為了自己的利益,有點強迫兒媳,可人情上也是能夠理解的,自己的兒子沒了,兒媳也要走了,家裡一下子就剩下老兩口了,兩個小孫子也沒有保住,自己活著還有什麼盼頭和意義呀。

老人如果真自私,那何苦要讓自己更難受,要知道撫養小孫子,也將是自己一輩子的痛,也許不撫養小孫子,老兩口的生活質量還能好一點,撫養孩子,自然會降低生活質量,付出更多的辛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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