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一步,海阔天空——大畈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承包合同纠纷

近日,大畈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承包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均作出了让步,纠纷得以解决。

2015年1月,通山某种养殖合作社将其白岩山油茶基地承包给宋某进行管理,由宋某负责幼苗的种养殖,约定年承包金额为11万元,年前结清。15年底,合作社支付给了宋某7.7万元,还剩余3.3万元未支付。16年双方续签了承包协议,约定承包金额为10.5万元。年底后,合作社未向宋某支付承包费用,宋某遂将合作社诉至法院。

庭审中,宋某认为双方是劳务合同关系,既然已提供了劳务,就应当按约定支付报酬;合作社则指出,因宋某管理不善,幼苗大量死亡,损失惨重,希望宋某进行赔偿。案情比较清晰。从法理上讲,合作社与宋某确有承包协议,宋某管理下的树苗死亡率远超合同规定,确应对合作社的损失进行赔偿;从情理上讲,宋某年纪已大,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生活艰辛,虽因管理不善造成了树苗死亡,但可以判断宋某并非故意,毕竟没有一个员工会希望公司破产从而使自己失业。

法庭从情与法两方面出发,耐心的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以及说理,合作社也展现了一个现代企业应用的责任担当,当场表示愿意作出让步,不再要求宋某赔偿,并同意支付5万元劳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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