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非常手段」追債 梅縣區一男子被逮捕

追債的方式很多,但是用毆打、恐嚇、拘禁等“非常手段”追債不可取,而且還可能觸犯法律受到法律制裁。近日,梅縣區警方就依法查處了一起尋釁滋事案,犯罪嫌疑人陳某樂為了追回欠款,先後多次毆打債主和其家人,結果錢是要回來了,同時也把自己送進了牢房。

今年6月,在該局扶大派出所接到事主鍾某報警,稱其及其兒子先後多次被債主陳某樂毆打。接到報警後,民警經過調查走訪,6月6日將涉嫌尋釁滋事的陳某樂(男,28歲,梅縣區南口鎮人)抓獲。經查,陳某樂與鍾某均系梅縣區,2016年,鍾某因沉迷於賭博,輸錢後便向鄰村的陳某樂借了3000元的高利貸,期間鍾某及其兒子小鐘先後多次還息28000多元。今年2月至4月,陳某樂又以要求鍾某敬還款為由,於2月27日、3月10日先後兩次到小鐘上班的醫院恐嚇、毆打小鐘;於4月12日,在梅城某小區對鍾某進行毆打,致使鍾某父子全身多處挫裂傷。

目前,因陳某樂暴力索債的行為涉嫌尋釁滋事犯罪,經梅縣區人民檢察院批准被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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