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數字貨幣的發展間接讓傳銷組織煥發了第二春,經由傳銷組織發行的各種傳銷幣在這兩年大肆斂財。被警察抓獲和報道的傳銷幣項目,涉案金額動輒幾十億元人民幣,不過也僅僅是冰山一角。
日前,又一起傳銷幣項目被警方破獲。
共享財經記者獲悉,吳金霖等人利用在深圳註冊的兆雲數字資產(深圳)有限公司的工商營業執照,對外謊稱該公司取得了數字資產牌照,設計發行“雲金幣”虛擬貨幣開始傳銷騙局。
2018年4月,吳金霖以其名下兆雲集團為載體,發行虛擬貨幣“雲金幣”,代號TCGC。據記者瞭解,TCGC從未登錄任何虛擬貨幣交易所,僅能在兆雲集團旗下“雲金商學院”APP交易。案發前,吳金霖宣傳TCGC高收益的誘惑,以分級銷售的模式在全國各地銷售,僅兩個月便發展了400餘級分銷商,會員1.8萬餘人,涉案金額1.7億元。
不等同於空氣幣
日前,騰訊安全聯合知道創宇發佈的《2018上半年區塊鏈安全報告》指出,全球出現過的數字加密貨幣已超1600種。這1600多種數字虛擬幣中,存在大量完全沒有實體項目支撐的“空氣幣”,被認為一文不值。但這1600多種數字虛擬幣,在高峰時期,卻撐起了6000億美元的市值。
傳銷幣嚴格意義上並不等同於一般的空氣幣項目。空氣幣通常還會有一個皮包公司或是項目支撐,有著自己的白皮書和或許是虛構出來的創業團隊,也會在交易所上市。空氣幣項目團隊在前期經由瘋狂的造勢,就是為了狠狠收割一波韭菜,賺得盆滿缽滿然後抽身而退,深藏功與名。
而傳銷幣通常沒有任何的技術支撐,通過拉人頭分紅、高收益、高利息的模式在人群中流通。一般是統一經由傳銷組織發行,不通過交易所,並且個人之間幾乎不流通。個人購買傳銷組織的傳銷幣保留在手中,以期待承諾的分紅、高價回收等。
國家互聯網金融安全技術專家委員會秘書長吳震表示,傳銷幣和空氣幣有區別,傳銷幣更底層,很多人利用老百姓不瞭解區塊鏈,打著區塊鏈名義做假虛擬貨幣,和區塊鏈沒有關係,是傳銷方式、金字塔機構等等。
傳銷幣涉案金額巨大
在貪慾的趨勢下,傳銷幣再次折射出了人性的瘋狂。
記者以“虛擬貨幣”+“傳銷”為關鍵詞,對2014年以來由各地判決的141起刑事案件進行分析、總結,發現至少65種傳銷幣複製此類套路,337名傳銷頭目被判刑,他們欺騙數千萬投資者至少100億餘元人民幣,超半數被傳銷頭目用於個人消費揮霍一空。
據瞭解,上述虛擬貨幣傳銷案中,以維卡幣涉案金額最高,共達70億,其全球會員數量共1077萬人,數量最多。
以傳銷組織在國內的發展規模來看,雲幣傳銷組織發展下線439萬為最多;其次是暗黑幣傳銷組織共發展會員340多萬人。
傳銷發幣斂巨財,我們看到的不僅僅是涉案金額後面數不清的零,背後或許更是妻離子散、家破人亡。
區塊鏈技術的初衷是好的,前景也是可以期待的。或許正應了那句話,刀並沒有錯,錯的是誰來拿這把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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