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通報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典型案例

日前,福建省龍巖市永定區紀委通報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典型案例。

1.永定區煤炭管理局綜合股股長賴碧光私車公養問題。2013年1月至2014年10月,賴碧光在擔任永定區煤炭管理局綜合股股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多次違規將其個人名下私家車加油費用,從永定區煤炭發展總公司財政賬戶報支,違規報支加油費共計17550元。2017年10月,賴碧光將違紀所得款17550元退繳至永定區煤炭發展總公司賬戶,並於2018年6月25日上繳國庫。2018年6月,賴碧光受到記過處分。

2.仙師鎮恩全村兩委幹部違規公款報支香菸問題。2015年至2016年,肖壽佔、肖天養分別在擔任永定區仙師鎮恩全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期間,違反村集體“三資”管理規定和厲行節約的有關接待要求,多次違規用公款購買香菸用於該村會議接待使用,違規購買香菸8次32包,共計556元。2017年12月,違紀款556元已退繳至恩全村集體賬戶。2018年6月,肖壽佔、肖天養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通報要求,全區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要從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要帶頭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新修訂的實施細則精神,帶頭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帶頭轉變作風、糾正“四風”,真正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各黨(工)委、黨組要認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深入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充分認識“四風”問題的頑固性、反覆性,始終保持從嚴管黨治黨力度不減、節奏不變,持之以恆、鍥而不捨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把糾正“四風”往深裡抓、實裡做。各有關職能部門要按照“1+X”常態化督查機制要求,增強責任意識,切實履職盡責,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形成共抓共管、嚴糾“四風”的濃厚氛圍。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堅決落實“五抓五重”要求,嚴格履行監督責任,緊盯“四風”新動向,有針對性地治理隱形變異的違規問題,對頂風違紀問題深挖細查、決不放過,對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力的,嚴肅問責,絕不姑息。(龍巖市永定區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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