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30天拆除河涌违建21万平方米

海珠区:30天拆除河涌违建21万平方米

地面、船队、无人机立体执法河涌,全力推进河涌沿岸6米范围内违法构建筑物拆除进度,区纪委监委牵头组建12个督导组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今日,记者从广州市海珠区有关部门获悉, 海珠区对全区74条河涌沿线实施为期一个月挂图作战,全面清拆各类违规占用河涌构建筑物21万平方米。

▌地面、船队、无人机立体执法河涌

据介绍,海珠区组织实施《海珠区开展拆除河涌违法建设“攻坚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启用无人机航拍解决违法占地面积较大或现场取证困难案件中地面搜证视角过窄、现场一手证据保存难等问题,实时导入无人机采集数据,掌握74条河涌沿线构建筑物底数。

海珠区:30天拆除河涌违建21万平方米

赤沙涌整改前飘浮物多

海珠区:30天拆除河涌违建21万平方米

赤沙涌整改后

海珠区建立水政执法大队总负责辖区水安全监管,地面、船队、无人机3个执法组的“1+3”立体执法模式,将辖区河涌划分为82个涌段,实行定涌段定任务定人员包干包责,全区74条河涌巡查工作效率同比提高30%。向各街道下达河涌违建整治行动任务书,建立完善多部门和街道联合执法机制,全力推进河涌沿岸6米范围内违法构建筑物拆除进度。

▌全力推进河涌沿岸6米范围内违法构建筑物拆除进度

海珠区发挥党建工作统领一切工作的作用,扎实推进环保督察“回头看”,制定《海珠区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方案》,成立区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实施项目化清单制挂图作战。明确“十项工作规则”,推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实行区一级班子领导挂点督导、分管部门包干河涌岸线、属地街道全面负责工作机制,夯实各级河长制责任。建立区环保督察、区三级河长制、区纪委巡察组等专门微信工作群,第一时间发布工作动态并部署整改。全区各有关单位领导干部实行24小时在岗值班,涉环保和治水工作人员全部下沉74条河涌和环保工作一线,确保扎实有效开展各项整改任务。

海珠区:30天拆除河涌违建21万平方米

海珠区有关部门还强化闭环衔接,建设清水绿岸。按照“四洗五清”工作要求,及时清运建筑垃圾,清扫拆违场地,做到即拆即清即整。结合拆违治脏、拆违改造、拆违增绿、拆违添景,加快推进拆违后的空间综合利用。建立河涌保洁应急响应机制,要求属地街道发现问题立即通报,并由城管部门定时定责进行处理,确保河涌水域、堤岸垃圾日产日清。

▌区纪委监委牵头组建12个督导组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

同时,海珠区有关部门强力防治攻坚,倒逼产业升级。梳理治理“散乱污”职能部门执法清单,明确工业布碎、工地扬尘、“散乱污”企业、餐饮业管理等领域相关规定,明确全流程处置方式和争议问题解决方法,明确对“小散乱污”经营者、物业所有权人的查处措施,进一步厘清各部门职责和权限。按照“关闭搬迁为主,就地整改为辅”原则,积极引导企业转型升级,从根源上坚决淘汰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产能,着力发展高科技、低能耗、绿色环保的高端产业。按照“一村一策”,制定村社集体用地工业厂房环境整治提升和产业转移工作方案。目前,已完成清理整顿“散乱污”场所1401家,破获超标排放含重金属废水污染环境刑事案件2宗。

海珠区:30天拆除河涌违建21万平方米

大塘涌拆迁

此外,由海珠区纪委监委牵头组建12个督导组开展全覆盖、多方位、深层次的常态化督导检查,加强跟踪督办,确保市交办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针对整改工作中存在表面整改、敷衍整改、假装整改,整改问题反弹、群众不满意的,整改情况上报不实把关不严的,启动“约谈+问责”机制,严查各种失职渎职和腐败问题,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肃追究责任,为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提供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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