貞豐一男子發文辱罵交警 被行政拘留

7月30日下午,網名為“百香果種植銷售”的網民在陌陌上以汙穢的語言對民警進行辱罵,並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和貞豐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大門照片各一張,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貞豐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在接到群眾舉報後立即轉交有關警種。經查,潘某於7月22日晚,駕駛的小型轎車在貞豐縣永豐大道同心路行駛時未懸掛機動車號牌,被執勤交警依法暫扣車輛和駕駛證,隨後,潘某到貞豐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違法處理窗口接受處罰時,找不到行駛證,隨後就發文辱罵貞豐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執勤人員,通過調取執法記錄儀,還原了真相:21時45分,潘某駕駛臨時號牌已過期的車輛被執勤交警查獲,執勤交警在核查其駕駛證、行駛證後,當場開具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隨後扣留潘某駕駛證,將行駛證歸還潘某,並清楚告知潘某執勤交警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第一款、第十九條,對其採取行政強制措施,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及相關處理程序、複議時間、權利。

貞豐一男子發文辱罵交警 被行政拘留

截圖:網民在陌陌上以汙穢的語言對民警進行辱罵。

7月31日晚,貞豐縣公安局治安大隊民警依法將潘某某緝拿歸案,面對民警的詢問,潘某對自己辱罵民警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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