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房新政!继深八条以后,深圳再度对楼市出手严控

7月31日,深圳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国土委等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针对当前市场上存在的假离婚购房、投机炒房等市场乱象进行了针对性的打击。

深房新政!继深八条以后,深圳再度对楼市出手严控

主要为五大点。

一、暂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

通知发布之日起, 停止办理企事业单位、 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网签手续;通知发布之日前已办理网签的, 可继续完成交易。

最近深圳市部分热点区域出现新房跟二手房价格倒挂现象,“买到即赚到”效应发散,公司参与摇号带来市场情绪紧张。

手握大量资金的买家往往通过注册多个公司参与摇号,增加购房成功率。对真正有买房需求的个人是一种挤压。

北京、广州、长沙、杭州、上海已经相继出台政策,抑制个人以企业名义购房的投机行为。

这样的措施有助于及时堵住炒作漏洞,避免个人通过注册企业绕开个人限购政策。防止企业与个人争夺购房资格,加剧个人购房的摇号难度。

二、新建设的商务公寓一律只租不售且不得改变用途;

各类新供应用地(含招拍挂、 城市更新、 征地返还用地等)上建设的商务公寓一律只租不售且不得改变用途。 企业整体持有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应当一致,对外出租单次租期原则上不超过10年。

三、居民家庭新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3年内禁止转让;

居民家庭新购买商品住房的(不含人才住房、 安居型商品房),自取得不动产权利证书之日起 3 年内禁止转让。通知发布之日前已办理网签但尚未取得不动产权利证书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不在禁止转让之列。

该政策对新购买和已购买的住房执行限售,全市23.7%的住房短期内将被锁定交易,可以有效遏制房地产炒作。同时,由于调控力度较大,可能造成二手房交易量下滑。

四、个人、企事业单位新购买的商务公寓5年禁止转让;

通知发布之日起,个人、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新购买的商务公寓, 自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 通知发布之日前已办理网签但尚未取得不动产权利证书的,不在禁止转让之列。

深圳市未将商务公寓纳入限购,近年来明显出现投资资金转向商务公寓的情形,外地资金来深圳批量炒房。这个措施将使全市月81.1%的商务公寓将被锁定交易。该政策实施可能导致商务公寓投资需求下降,由于全市商务公寓面积仅占商品房面积的0.4%,对全市经济增长影响不大。

五、调控政策对离婚购房也进行限制;

对购房人离婚2年内申请住房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各商业银行、市公积金中心按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 70%执行;

若无房贷记录且能提供离婚前家庭无住房证明的按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 30%执行;

若能提供离婚前家庭仅有1套住房证明的按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 50%执行。据悉,2017年,深圳市离婚2年内购买新房的占离婚购房人数的81.9%,占全市新房总成交量的10.8%;

离婚2年内购买二手住宅的占离婚购房人数的85.8%,占全市二手住宅总成交量的4.2%。

说明通过离婚后短期内在购房投机房产的占比较大。

该政策属于打补丁政策,有利于杜绝假借离婚逃避差别化信贷、税收政策,也有利于框正社会伦理和道德。有利于堵住套利漏洞,同时,规定2年以内的期限限制,也考虑到了真正离婚的购房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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