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中國唐代也有「灰姑娘」的故事嗎?

民間宗教信仰自原始宗教發展而來,大致包括自然崇拜、鬼神崇拜、占卜巫術三方面,並由此產生了鬼神、精怪、巫術、符命等原始宗教觀念。民間宗教信仰是相對於成熟宗教而言的,它與民間生活、民間傳統的聯繫更為緊密。在古代中國,相較於經濟、文化、教育發達的北方地區,南方文明開化較晚,各少數民族雜處,加上川澤眾多、山林茂密的地理環境,更易於各種巫術信仰、鬼神迷信的產生,巫鬼文化也由此成為南方文化的一大特色。在唐宋文言小說中,南方的巫鬼文化多有體現,大量的志怪作品或產生在南方,或取材於南方的民間傳說、風俗傳統。

你知道中國唐代也有“灰姑娘”的故事嗎?

  段成式是唐代北人南仕的代表人物,史稱其“世客荊州”,自青少年時期隨父親段文昌宦遊劍南、淮南、荊州諸地,晚年任吉州、處州、江州刺史,解官後寓居襄陽,人生大部分時期在南方度過,對南方的風俗民情十分熟悉。除了《酉陽雜俎》,段成式的多部志怪小說都是撰於南方,如《廬陵官下記》撰于吉州任上,《錦裡新聞》撰於成都。“廬陵”與“錦裡”一屬江西,一屬四川,都是巫風盛行之地,對段成式創作志怪小說應有影響。《酉陽雜俎》中的“酉陽”亦地處南方,書中所載故事多有采自荊楚、巴蜀等地者。以《怪術》一篇為例,其中所收集故事共計18則,發生在南方的有10則,具體地點有荊州、蜀、衡山、桂州、揚州、江淮、江西、雲安等。另外在《黥》《諾皋記》《支諾皋》等篇中載南方故事亦甚多,如較為有名的“葉限”一則,講述南方士人吳洞之女葉限的神奇經歷,被視作中國版“灰姑娘”。此事由作者舊家人李士元所說,末尾稱“士元本邕州洞中人,多記得南中怪事”,邕州地處今廣西壯族自治區,“洞”是西南少數民族基層行政組織的稱謂;故事開頭稱“南人相傳”,且發生時間是秦漢前,可見此故事在西南少數民族間有著長期的傳播史。

  宋代社會夙好巫鬼,而南方尤盛。《宋史·夏竦傳》載“洪俗尚鬼,多巫覡惑民,竦索部中得千餘家,敕還農業,毀其淫祠以聞。詔浙江以南悉禁絕之”。夏竦在上疏中亦提到洪州“東引七閩,南控百粵,編氓右鬼,舊俗尚巫”。《宋史·劉彝傳》載虔州(今江西贛州)“俗尚巫鬼,不事醫藥”“彝著《正俗方》以訓,斥淫巫三千七百家,使以醫易業,俗遂變”。從“淫祠”“淫巫”的數量可以看出南方氾濫的巫鬼之風。南方歷來多“淫祀”,信仰各種神仙鬼怪,修祠祭祀者甚多,範鎮《東齋記事》雲:“袁州仰山神祠,自唐以來,威靈頗著。幅員千里之內,事之甚謹。柔毛之獻,歲時相繼。”方勺《泊宅編》載鄱陽湖畔“龍王本廟”雲:“士大夫及商旅過者,無不殺牲以祭,大者羊豕,小者雞鵝,殆無虛日。”費袞《梁溪漫志》“江東叢祠”條雲:“江東村落間有叢祠,其始,巫祝附託以興妖,里民信之,相與營葺,土木浸盛。”朱彧《萍洲可談》雲:“江南俗事神,疾病官事專求神,其巫不一,有號‘香神’者,祠星辰,不用葷;有號‘司徒神’者、‘仙帝神’者,用牲。皆以酒為酌,名稱甚多。嘗於神堂中見仙帝神名位,有柴帝、郭帝、石帝、劉帝之號,蓋五代周、晉、漢也,不知何故祀之,祀祠並無義理。又以傀儡戲樂神,用禳官事,呼為弄戲。”各種神祠名目繁多,幾乎遍及南方各地的民間鄉村,故朱熹曾雲:“風俗尚鬼,如新安等處,朝夕如在鬼窟。”“鬼窟”之說雖有誇張之嫌,但有力證明了南方巫鬼風氣之盛。

  靖康之變後宋室南渡,大批文人隨之遷居至南方,得以近距離觀察南方地理環境、風土人情、傳統習俗,而一些相關的巫鬼故事也得以被採錄,成為志怪故事的素材,《夷堅志》正是在這種背景下產生的。洪邁出生於江西鄱陽,此地自古妖狐鬼怪傳說甚多,這同當地的風俗密不可分,洪邁在作品中曾對此有所提及:“鄱陽少年稍有慧性者,好相結誦經持懺,作僧家事業。率十人為一社,遇人家吉凶福願,則偕往建道場,齋戒梵唄,鳴鐃擊鼓。起初夜,盡四更乃散,一切如僧儀,各務精誠,又無捐匄施與之費,雖非同社,而投書邀請者亦赴之。一邦之內,實繁有徒,多著皂衫,乃名為白衣會。”此處所載之“僧家事業”是已經世俗化的民間宗教,同巫覡行鬼神事區別不大,而此種風俗在鄱陽如此興盛,足見此地鬼神信仰之濃厚。洪邁曾仕宦於閩、浙、贛等地,包括泉州、吉州、婺州、紹興,這些地區大都信奉巫鬼。《夷堅志》中皆有所記載,如“吳楚之地,俗尚巫師,事無吉凶,必慮禁忌”“江浙之俗信巫鬼”“大江以南地多山,而俗禨鬼,其神怪甚佹異,多依岩石樹木為叢祠,村村有之。二浙江東曰五通,江西閩中曰木下三郎,又曰木客,一足者曰獨腳五通,名雖同,其實則一”。

  宋代湘、鄂、贛等地還盛行殺人祭祀的風俗,《墨客揮犀》載“湖南之俗,好事妖神,殺人以祭之。凡得儒生為上祀,僧為次,餘人為下”。南宋時此風仍盛,高宗時中書門下省言“訪聞臨安府並諸路州縣,多有邪偽之人於通衢要鬧處割截支體,刳剔腸胃,作場惑眾,俗謂南法,遞相傳習”。(《宋會要輯稿·刑法二》)這一“殺人祭祀”的習俗在《夷堅志》中也有所記錄。《夷堅三志壬》“湖北稜睜鬼”條開頭介紹道:“殺人祭祀之奸,湖北最甚,其鬼名曰稜睜神。得官員士秀,謂之聰明人,一可當三;師僧道士,謂之修行人,一可當二;此外婦人及小兒,則一而已。”接著先引劉思恭所述一事:福州一士往湖北迎親,途中休憩時被殺;後自述一事:一村民遣婦歸寧,道途中被二婦人所殺,斷其頭、去其肝、易其服。二事皆是殺人祭祀,分別發生在湖北、江西,文中稱“此風浸淫被於江西撫州”“此類不勝記”,可見作者對此類故事頗為熟悉。

  “南法”是流傳於南方的巫術、法術的通稱,道士、僧人所施法術皆可稱“南法”,如《錄異記》所載即屬道士之“南法”:“邵州城下,大江南面潭中,昔開元年,天師申元之藏道士之書三石函於潭底,元之善三五禁咒之法,今邵州猶多能此術者,為南法也。”另有僧人之“南法”,如“越州僧願成客京師,能為符籙禁咒,時王雱幼子夜啼,用神咒而止……會章惇察訪荊湖南北二路,朝廷有意經略溪洞,或曰蠻人多行南法,畏符籙,王雱即薦願成於章”。(《宋朝事實類苑》卷七十一)除了僧道之“南法”,更多的是巫覡所施之法術,如周去非《嶺外代答》“南法”條載:“嘗聞巫覡以禹步咒訣,鞭笞鬼神,破廟殞灶……邕州溪峒有禽曰靈鶻,善禹步以去窒塞。又有鳩鳥,亦善禹步以破山石。”此“南法”即南方之巫術。“南法”作為南方法術、妖術的簡稱,又被稱作“嶺南妖術”者,如“向遇一道友,能呼鶴雀之類,從而求之,幾月乃許傳授。其法用活雄鳩血書符,殺命助靈,心已不喜,先授七字符,約旦日教以作用,閱其咒語,盡反犬有狐狸等字,方知此為嶺南妖術爾”。(《祛疑說》)可見“南法”的形式五花八門,各種巫術法術皆可包括在內。

  《夷堅志》中對“南法”也有所記載,如“蜀士白傘蓋”“莆田處子”“桂林秀才”“董氏子學法”等條,都是關於“南法”的故事。“蜀士白傘蓋”條述蜀士赴調途中遇習南法者,此輩“皆習南法,害人極多,每歲必擇日具禮祭神,而餕其胙,然後較藝,或得新法,即彼此傳授”,將遇害,後因誦白傘蓋真言而得脫。“莆田處子”條述建州政和縣一人買一處子,將以“嶺南妖法採生祭鬼”,後女子因誦《大悲咒》而得脫。“桂林秀才”條載一人“精於南法,非特能變幻百物,亦能害人”。“董氏子學法”條載龍虎山後有巫祝,所習“謂之南法,乃邪術也”,“能使平地成川,瓦石飛擊,敗壞酒稼,鼓扇疾疫,其餘小伎作戲,更多有之”。前兩則之“南法”屬於殺人祭祀,後兩則之南法則屬於一般的巫術、法術。

  洪邁對南方的巫鬼故事如此熟悉,同他“好奇尚異”的嗜好是分不開的,“人以予好奇尚異也,每得一說,或千里寄聲”。此外,他生於南方長於南方,深受南方文化的浸染,加之博物洽聞,對南方的巫鬼之風有深入的瞭解,而給他提供故事素材的親友,也大多來自南方,這點在序中有所交代:“群從姻黨,宦遊峴、蜀、湘、桂,得一異聞,輒相告語。”由此,《夷堅志》所顯現的“南方”特色便不足為奇了。

  (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中國小說文體發展史”(11&ZD106)階段性成果)

  (作者單位:蘇州大學文學院)

原標題:唐宋文言小說中的南方民間信仰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中國社會科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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