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闽清县人大常委会专项调研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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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闽清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及法院、公安局、教育局、关工委、团县委、妇联等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到县检察院专题调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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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领导在参观“青榄园”未检工作区并听取闽清县检察院检察长林施兆作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后,对本院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同时也指出了当前该项工作中仍待探索解决的问题:打击犯罪方面,未成年人特殊诉讼程序、制度需进一步落实,如社会调查与评估,不公开听证等尚未落实到位,附条件不起诉、分案起诉、犯罪记录的封存、合适成年人到场等制度的执行方式还未充分挖掘。而预防犯罪方面,社会化帮教体系有待完善,法治宣传教育易浮于表面,流于形式的问题仍有存在,对于失学、辍学、留守儿童、服刑人员子女等特殊群体亟需更为有效的教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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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与会人员讨论的关键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委蒋东升主任提出四点意见:

一是严格执行诉讼法关于未成年人特殊程序的规定,充分运用社区调查、分案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等制度,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是坚持未成年人双向保护,既要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也要注重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同等保护,避免对其造成二次伤害,并持续跟踪司法救济、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后续保障实施情况。

三是积极延伸检察触角,进一步深入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社会体系构建,加强法治教育,全力推动形成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化预防大格局。

四是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加强法律监督力度,严惩性侵、拐卖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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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黄坚副主任针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四点意见:

一是进一步提升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县检察院在未检办案工作区已配备人性化设施,满足硬件条件,但仍需加大信息共享等软件方面的相关投入。

二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应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原则和依法“少捕、慎诉、少监禁”方针贯穿于办案流程始末,注重矛盾化解,坚持双向保护。

三是进一步加快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化帮教预防体系建设,留守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犯罪问题需特别关注,汇聚县共青团、关工委、学校、社区等社会合力,完善日常沟通机制,以联席会议、联合调查研究等形式共同探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特点,提出有效预防建议。建立未成年人犯罪回访制度,落实督促社区跟踪帮教措施,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帮教社会工作体系。加大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增强未成年人辨识能力,自觉抵制和预防犯罪。

四是进一步配齐配好未检专业化队伍,强化业务技能培训,加大对未成年人心理咨询的帮教力度,不断探索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环境模式,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真正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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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林施兆检察长对与会代表支持检察工作表示感谢,并对领导和代表们提出的建议给予真诚反馈:本院党组将认真梳理、充分吸纳代表们的意见,下一步将以深入开展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工作为突破口,依托社会各界合力,改进和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构筑牢固的“法律之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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