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辖区广大电动车主及经销商的一封信
各电动车经销商、广大居民朋友们:
您们好!
近年来,因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和三轮车等)使用、管理不当引发的火灾时有发生,有的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017年9月25日,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一群租房发生火灾,造成11人死亡。2018年8月2日,上海市宝山区一电动车行发生火灾,造成5人死亡。
电动自行车短路后30秒即会出现明火,3分钟火焰温度可高达1200度,燃烧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以每秒3米速度充斥楼道,居民吸入三口剧毒气体就会晕厥昏倒,随后窒息死亡,一旦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留给居民逃生的时间比想象的还要短!
为了您及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杜绝悲剧重演,织里消防大队请您自觉遵守电动车停放充电“四个决不能”要求(决不能进楼入户,决不能违规充电,决不能停放在楼梯间,决不能无人管理),并注意以下电动车火灾防范事项:
一、所有销售场所一律不允许住人;不储存大量电池;不代客充电;不私自改装电动车及电池;在售车的同时要对顾客进行安全使用提示。
二、应选购使用已获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质量合格的电动车、充电器和电池,不得违规改装电动车及其配件。
三、电动车应停放在安全地点,不得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
四、为电动车充电的线路插座,应由取得资格的电工安装并固定敷设,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路;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充电,不得长时间充电;充电时应尽量在室外进行,周围不得有可燃物。
五、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和管理单位,负责共用区域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并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和消防宣传;有条件的可设置固定集中的电动车充电桩,或设置带安全保护装置的充电设施供居民使用。
六、公民应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通过“96119”举报投诉电话向公安机关举报。
织里消防大队
2018 年 8 月4日
案例回顾
8月2日清晨5点35分许,上海宝山区通南路310号一电动自行车行内发生了一起火灾。接到报警后,公安、消防等单位迅速到场处置。经全力扑救,6时02分许火势被控制。
经搜救,火灾造成车行业主刘某等5人死亡。起火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为深刻吸取上海“8.2”火灾事故教训,切实推进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工作,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8月3日至8月5日晚,织里大队开展沿街店面消防安全夜查行动。
检查中,执法人员重点对电动车销售维修店、汽车维修铺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店面房配备的消防栓、应急照明、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电器线路是否采用易燃材料装修及易发生火灾的隐患部位进行检查。对个别商户灭火器配置不到位,消防通道堆放物品,违规使用电器设备等消防安全隐患予以督促整改。
消防安全夜查行动
消防安全夜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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