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的抢棺闹剧出现逆转,大家怎么看?

路边社特邀评论员


追究责任,为何如此激进,实在大伤人心。死都得不到尊重,你们又如何活出尊严?农民心目中除了入土为安的观念,可能还有火化进公墓太贵的因素,要想顺利推行殡葬,应该破除旧观念和降低火葬成本。

千年传统文化怎么说成了千年旧俗?黑白真倒。到时候,墓地又是一些大佬们的发财机会。没有对逝者的敬畏之心,以后的人只会更无情,而传统的土葬文化就是对逝者最大的敬畏。

对于不少老人家中摆放的、尚未使用的棺材一律收缴、当众粗暴破拆。而从法律视角看,实施者涉嫌违法。赔偿棺木,向被侵害者道歉,既然违法了,该追究追究。

当时如果考虑清楚根本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建议有棺木的先登记允许土葬,没有的实行火葬,或者按年龄段分。推行火葬不是不可以,就早十年前吉水县也强势推行,但有的地方连公墓地也没有,火化以后还是骨灰带回家安葬,选择土葬和现在一样。


笑搞


江西的抢棺闹剧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这也难怪,改革千年殡葬旧习俗,弘扬社会文明新风气,岂能靠“一刀切、运动式”的毕其功于一役,将一个需要渐进推行的“民心工程”,搞成一朝一夕的“简单过场”?


好在有关部门及时倾听舆情民意呼声,对入户收集、集中拆解棺木等简单过激做法,及时采取了纠偏和制止的相关措施,使当地的抢棺闹剧出现了可喜逆转。在此,要不吝给江西省民政厅一个大大的点赞!

说实在,“棺木土葬”的确给当前的新农村文明建设带来了诸多现实问题。这种社会陈规陋习,不仅侵占良田山地,造成坟墓围村,破坏生态环境;并且极易形成一种厚葬薄养,攀比建造豪华墓地、助长奢侈浪费等不良风气,已到了时不我待,必须毫不动摇,坚定推进殡葬改革的地步了。

那么,为何在江西一些地区,原本是一项利民之举、惠民(惠及子孙)好事,却没有办好(指伤害了一些群众感情,造成一定不良影响)呢?!

霍小姐以为,江西的一些典型过激、简单粗放做法,虽然是一个小概率事件,但是仍然值得人们深思。
1.推进殡葬改革,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必须认真做好广大群众的思想工作。只有统盘考虑群众的感情和接受能力,和风细雨,潜移默化,尊重逝者,安慰生者,才能深入人心,逐步推进。
2.各地要因地制宜,认真补齐推进殡葬改革的相关短板,让群众没有后顾之忧。譬如,加快殡仪馆,骨灰堂,公墓,等基础配套设施,落实相关补偿方案,让火葬后的逝者能及时得到“安葬”。
3.在推进殡葬改革中,要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认真处理好“潜政绩”与“显政绩”的关系,既要讲政绩,又要讲政德。还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唯有此才能把这项工作扎实做好,深入民心。


霍小姐的八卦炉


推荐火葬本无可厚非,比如我所在的地区,只有爷爷的父亲,那还是新中国没成立之前是放置的棺材,我记事起,就家家户户都是火葬了。

大家并不会特别留意这个事情,并不是说都配合政策,是当地早已经没有了这个习惯,一代代传承下来,自然不会有异议。

其实作为社会,本就有效仿之举,所谓的风土人情,不管是不是迷信,却深耕在人们心目中太久,一时之间那那么容易扭转。

就像都说人死如灯灭,死了也就一把尘土,葬礼再浓重,其实先人也不见得知晓,还不如生前多尽孝,但是我们依然会尊重,会为逝去的人做一个好的葬礼,做一些礼节,为的是祭奠亲人,缅怀过往。

尤其这事,与其强迫,不如各地领导,或者有代表的人物,率先自己这样做,这样大家自然会慢慢的理解这个行为。


只有理解了,并且有后续更好的决策支持改革。

这次能够缓解总归是好事,但是这个政策迟早会推下去,建议继续先多做宣传,多考虑后续吧。毕竟国人向来重视身后事,尤其是江西这样一个有此习俗的地方。这些老人观念根深蒂固,一句话那就能立刻接受的了。


廖彩琳律师


既然政府出面移风易俗,改土葬为火化,节约土地为后人,那相关联的事情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了没有?一是合理性,你说节约土地为后人,那很多地方火化后丧家将骨灰盒放入棺材中又做道场之后再放入墓地埋掉又是正正当当风风光光也没人说什么,节约了土地么?反而是增加了火化时的运费烧尸灵堂租金等,纯浪费了。二是经济性,现在丧家在农村土葬,做道场摆流水席也就几万元,而火化买墓地一应事务搞下来比土葬还贵得多,丧家劳神费力,收不到一个子的人情还得付出比土葬多多的金钱,人家也会算账呢?三是政府对火化补贴千元左右,并不能调动丧家火化的积极性,而补贴多了财政上又承受不起!我看法浅薄,想到就说点点,不周到,各位海涵,少点攻击吧!


摧毁薩德系统


很多人说江西穷是因为人家都忙着抢人才而江西抢棺材,目的不同导致的结果不同。其实这么说也有一定的道理,不过国家的规定不执行到位,领导也是很难办的,只是执行的力度是不是有些过了?

对遗体的看重性

我们讲落叶归根,尤其是老一辈人,死也要死在家乡,同时也要全尸。老人不希望自己的遗体被火烧或者是变成了骨灰,毕竟受到的教育方式不同。

国家对殡葬的要求

国家规定少数名族有土葬或者天葬的,要尊重少数民族的意愿,任何人不得干涉。《殡葬管理条例》规定的实行殡葬管理条例的只有10个少数民族。

江西目前殡葬的趋势

抢棺大战其实就是征服为了落实国家的规定,也是一件好事,只是执行的方式方法不对。我认为。国家实行火葬和土葬本质的区别就是为了防止疾病的传播。有些棺材埋葬的浅,一场大雨可能就把尸体冲出,那病菌病毒就会有很多。条例规定,不管哪个民族,只要死者是因为传染病而死,就应该火葬。

文件公布了20多年了,还有很多地方并没有实施火葬,土葬的风气还是很严重,领导们看到了问题,急于解决也是在所难免,可是你强抢老百姓未使用的棺材,只答应赔偿1000多块钱,搁谁心里能得劲?

而且一些新闻中称,为了使火葬顺利的开展下去,很多地方发生了“撅尸撬棺”的现象,同时,来自江西的一则视频火爆了朋友圈,一家刚去世没多久的老人,一些执法人员冲进灵堂,将放置老人的棺材盖翻开,夹起死去的老人就往外走。

其实推行火葬的政策确实是好事,但为了防止浪费和省地方,采取抢棺材的方法就有些不对了,毕竟老板姓对棺材看的很重,很多老人一辈子攒钱就为了棺材本!

个人看法

解决一件事情有很多种办法,怎么让老百姓满意,又能达到目的,这是一个学文,而且这是领导应该掌握的能力,不然解决不了,满城风雨是轻,传出去也容易丢人。

早早就规定一个棺材赔偿,这件事也许就解决了。


兽医新同学


重点导读

1、按照南方风俗,老人很早就开始给自己准备“寿材”,寓意为增寿,寿材置办得越早越能长寿。在实行土葬的地方,好的寿材甚至可以算是老人们最后的信仰和人生终极目标。

2、西周开始,土葬作为封建礼教的一个部分,上自真龙天子,下及庶民百姓,社会各个阶层普遍重视,形成传统的“丧葬文化”。

3、土葬和火葬之争延续千年,尤其是唐宋时期。解放后,政府一直提倡火葬。1985年,《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的出台,将火葬推行法律化。但是效果并不明显,尤其是农村地区。

4、传统的丧葬习俗,有一套完善的制度礼仪,用以表达生者对死者的尊敬孝道。火葬政策的推行,使得传统的丧葬观念得到巨大冲击。

5、丧葬形式的演变本是相当缓慢的一件事情,根源在于形式背后强大的文化惯性。要想进行改革,绝非一日之功,现在火急火燎地强力推进,不如把这个难解且民意反弹巨大的事情交给时间。

江西某地在推行殡葬改革的过程中使用机械强行毁坏尚未完工的棺材(视频截图)

按照南方很多地方风俗,老人很早就开始给自己准备棺材,称之为寿材,寓意为增寿,寿材置办得越早越能长寿。很多人甚至一辈子就为了年老的时候能有一口上好的棺材,所以在农村,养老的钱也经常称之为棺材本。在实行土葬的地方,好的寿材甚至可以算是老人们最后的信仰和人生终极目标。

做好的棺材,一般会存放在家里,很明显是属于个人财物,凭什么可以入户抬走拆毁?一口棺材几千块,很多人攒了一辈子,补偿却只有1-2000块,如何能让人同意?

自从火葬推行以来,一直争议不断。回顾历史就会发现,丧葬形式的演变本是相当缓慢的一件事情,根源在于形式背后强大的文化惯性。要想进行改革,绝非一日之功,一味用蛮力,只会适得其反。

清末老北京葬礼出殡

文明初期的丧葬形式很简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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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遥远的荒古时代,早期原始人没有安葬死者的习惯。《孟子·滕文公》记载: “盖世上尝有不葬其亲者,其亲死,则举而委之于壑。”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的祖先对"弃尸"已经"看不下去",心中不忍。于是产生了比较简单“方便葬”。例如,在死者的尸体上盖上一层树叶,或者把尸体葬于山洞之中。

在母系氏族社会阶段的大部分时间里,方便葬应该是一种常态。到了山顶洞人时期才开始发生转折性的变化。

这时,约是距今3万年前,山顶洞人进入了“新人”阶段,其脑量已发1300毫升,性状与现代人没有显著区别。山顶洞人对死者的处理不再局限于简单的掩藏,不再局限于“眼不见为净”的标准上,而是有意识对死者的遗骸进行保存,并模拟一个于生者相似的环境。例如,放上死者生前喜欢的东西,一些装饰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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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禧出殡

土葬和儒家文化结合,成了文化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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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山顶洞人捧起土来洒在死者尸体上时,就已经意味着一种新的意义的葬形式——土葬开始发生了。

死亡在他们的视野里并不存在必然性,相反这只是意外的“横祸”,永生才是人类存在的终极目标,生命不死的追求反映在人类寻求安全的形式中—宗教的寄托。通过宗教,使死者的灵魂转世,从而让死者在轮回中实现“永生”。如周口店山顶洞人在面对死者时,将红色粉末洒在死者身上,象征死后还有鲜血和生命。西安半坡村的原始居民在埋葬死者的陶器上挖一个小洞,象征死者的灵魂可以通过小洞自由出入。从新时期时代到夏商时代,人们对于灵魂不死和追求永生的渴望虽然比较朴素,但又是那样真切和新奇。

《礼祭·祭法》云:“大凡生于天地之间者皆曰命, 斯物死皆曰折, 人死曰鬼。” 灵魂、鬼魂观念在中国古代普遍存在,这种观念影响到人们对死者的埋葬、礼祭等方面。

夏、商、周三代以前,“墓而无坟”(《礼记.檀弓上》),即墓上不起坟堆,但墓中的陪葬晶习俗则早已有之,且在殷墟就给我们留下了大量的实物资料,也不立碑。

春秋战国时期,开始出现坟。《礼记。檀弓上》载:孔子合葬他的父母后,解释他为什么要造坟:“吾闻之,古也墓而不坟。今丘也,东西南北之人也(谓四处奔人),不可以弗识也。于是封之,崇四尺。”四尺约合现在一尺左右。由于是一个小土堆,一场大雨就被泅平,家人只好又重新推土,可见起坟的原初意义是留有明显标志,以便吊祭。

西周是古代礼仪制度的奠基时期, 丧葬之礼亦不例外。周人“主礼”之治, 之一为“凶礼”,就是以丧葬为主体的。后代传承不断,经过整合、提升,将丧葬作为封建礼教的一个部分,上自真龙天子,下及庶民百姓,社会各个阶层普遍重视,形成传统的“丧葬文化”,丧葬虽然是“身后事”的礼俗,但却是活人尊亲死者的表示, 是礼教在生者与死者之间的一种延展发挥,所以在中华民族的历史长河中,历经繁简加固,终始稳固地传承下来。

从西周到清末,土葬都是汉族丧葬形式的主流。

火葬并非新生事物,唐代曾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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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葬的诞生比土葬稍晚,出现于新石器时代。现代意义上的火葬,最早在元前1800年前起源于欧洲中部, 后向西扩到斯堪的纳维亚半岛, 向东传到意大利及印度次大陆, 经佛教徒接受实行, 又增添上了宗教的色彩。春秋以前, 已传到我国西部边陲地区。唐时传入内地,在中国兴盛一时,并于公元七世纪向东传入日本, 向南传入柬埔寨地区。

中国古代,火葬的极盛期是宋辽金时代,元明清逐渐衰落。解放后全面倡导火葬,始于1956年。当时,有151位国家领导人联名倡议。改革开放后,政府为推行火葬三令五申。1985年2月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首次规定在“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推行火葬,并对不遵守该规定的国家职工实行处分。1997年7月21日发布的《殡葬管理条例》也有同样规定,但是推行并不顺利,尤其是农村地区。

火葬还是土葬,这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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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之后尸体的处置,向来有多种方式。《梁书》在提到扶南国的风俗时记: “死者有四葬:水葬则投之江流,火葬则焚为灰烬,土葬则瘗埋之,鸟葬则弃之中野。”鸟葬可能是最早的殡葬方式,此种方式的最初形态便是将人的尸体弃置荒郊野外,任由鸟类等动物消化。今天在藏族民间所采用的天葬,把死者的尸体送到特定的地方处理后喂鸟( 老鹰) ,就保留了远古时期某些地方鸟葬的残余。鸟葬之后才出现了水葬、土葬、火葬、风葬、树葬、塔葬、荒葬、悬棺葬等。其中又以土葬和火葬最为普遍。虽然有一种说法认为,尸体处置方法也像衣饰或发髻之类,是有一时的风尚或时髦; 一个社会中某一部分人也可以自动改变他们的葬俗,逐渐被这—社会的全体或其一阶级的人所采纳,并不一定要受外来种族或文化上的影响。但为更多人所接受的一种说法,即认为尸体处理方法是最保守的风俗,除非是在社会特别需要的重压下才会有改变。各种尸体处置方式的存在与各民族的历史地理、社会经济、宗教信仰、科学文化等有着密切的关系。尸体处置方式的改变往往会引起巨大的社会震动。

封建统治阶级为维护儒家的“伦理道德”观念,仍反对火葬。宋朝官吏不断向皇帝上奏:“放今火葬之惨,日益炙甚,事关风化,理应禁止”因为火葬合乎广大人民的利益,禁令效果不大。根据十三世纪意大利马可波罗的《马可波罗游记》的记载“人死焚其尸”的风俗仍然存在,然而到了明清两代,统治者严厉禁止火葬,并巴禁止火葬列入《大明律》,《大清律》的法律中,采取高压禁止政策,是火葬的藏法逐步衰落,没能推行。在葬法上一直到解放后实行社会主义改革,社会主义革命之后,才逐步由土葬转向火葬。

一些人可能会认为火葬是现代社会“移风易俗”的产物。其实不然。两宋时期,京师汴梁、临安、河东路、两浙路等地,都盛行火葬。不独贫穷人家“以火化为便”,江浙一带的富贵人家也多选择火葬。宋代社会为什么会出现蔚然成风的火葬现象呢?一个原因跟佛教的普及有关。火葬乃是佛家之俗,随着佛教影响力的扩大,火葬之风也扩散开来。还有一个原因是土地资源的限制,宋朝的国土不如汉唐时辽阔,人口却出现成倍的增长,地少人多的矛盾更为突出。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总而言之,火葬在宋代的许多地方,已经成为一种风气不过当时的主流意识形态并不接受火葬。一位宋代士大夫对火葬的习俗感到不可理解,认为火葬是对死者的不敬。

而今日的主流意识形态则调了个180 度大弯,认为火葬是“文明新风”,土葬才是“陋俗”,殊不知火葬曾作为一种被先人认定的“陋俗”存在了很久。平心而论,不管是土葬,还是火葬,作为“相习成风”的地方习俗,都是一地人民的价值偏好,未必有优劣之分。

事实上,宋朝政府对火葬的禁令也没有收到多大的效果。民间火葬之风,可谓屡禁不止。所以南宋初又有官员建议“除豪富氏族申严禁止外,贫下之民共客旅远方之人,若有死亡,姑从其便。”此建议得到宋高宗的批准。这是宋政府对火葬的让步,允许一部分人选择何种葬礼,听其自便。

火葬对传统文化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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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葬政策的推行,使得传统的丧葬观念得到巨大冲击。政府欲借丧葬新政策破除封建迷信,然后有一部分人始终认为火葬是对传统文化的破坏。传统的丧葬习俗,有一套完善的制度礼仪,用以表达生者对死者的尊敬孝道。然而这种隆丧厚葬,耗费颇大,流于形式化。

简单地说来,土葬不过是一种尸体处理方式。在一定条件下,用土掩埋是一种最有效的、也是最合乎人道的尸体处理的办法。土葬消除了人们心灵上的恐惧,更使尸体对于环境的可能破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控制,也减少了传染疾病的可能性,因此,土葬从其起源来说也可以视为一种卫生和环保之举。

江西婺源,农村里的送葬出殡人群

但在传统中国人看来,土葬又不止是一种尸体处理方式。入土为安,既是对死者而言,又是对生者而言。它是生者为死者安排的最后归宿,也是死者给生者留下的永久纪念,同时,在人们的观念中,它还会影响生者及其子孙后代命运,甚至认为,“子孙贫富贵贱贤愚寿夭尽系于此”。因此,古来行土葬,虽然是对于一个已经过去的生命的终结,但更是对未来寄以无限的希望。土葬也由原先的一种尸体处理方式,而成为一种悼念哀思的行为。它相信葬在地下的先人,会像植物的地下部分( 根系) 滋养地上部分( 枝叶) 一样,荫及自己的子孙。

傣族的丧葬习俗

其实真正的悼念哀思,是在心中。人死如灯灭,灵魂也随之飘散,留在世间的痕迹便是在生者的记忆之中。思想改变是个长期过程,这也已经注定了传统殡葬观念的变革将会是一场漫长的征程。很多地方强推的殡葬改革,与其说是改革,不如说是扰民。现在火急火燎地强力推进,不如把这个难解且民意反弹巨大的事情交给时间


湫水之夜


自古以来对于逝者的身后世处理讲究“死者为大”与“入土为安”的说法,所谓的入土在过去其实就是土葬。

步入新时代以来,伴随着殡葬改革的不断推进,土葬与火葬的争议一直未曾间断。就目前来看,国家层面尚未对于公民死后的殡葬方式予以强制性地规定,只是在大的方针上有所明确。即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土葬是数千年来老祖宗留下的风俗习惯,只是一种殡葬的传统形式,虽然其中在下葬的过程中不能排除迷信因素的存在,但是因此就将其完全否定显然是不合适的。况且,即便是火葬,家属在安放死者骨灰的时候也不能完全排除迷信成分的存在。

在短时间内彻底改变人们的观念放弃土葬的方式显然是有一定困难的,同时也是不现实的,江西这场运动式的殡葬改革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将要以闹剧的方式收场。

改变人们的殡葬观念与殡葬习俗不是朝夕之间就能办到的,任何政策的出台既要合乎法律之规定更要合乎民心之所向,背离了民心的政策肯定是无法得到群众的支持与响应的。

在我看来不管是允许土葬还是推行火葬都必须要结合实际,符合当地的民情,单纯地认为火葬优于土葬显然是武断的。

目前我所居住的城市实行的是火葬制度,不论是城市还是农村皆是如此。在我看来,之所以这里能够如此顺利地推行火葬,主要还是因为此处沿海平原地区,开放较早人们的理念包容开放,加之人口稠密且耕地较少,完全具备推广火葬的条件。

而在我的老家陕南,尽管在上世纪90年代政府部门曾经试图推广过火葬,但是由于群众尤其是农村地区的村民们普遍不能接受便因此作罢,所以目前当地的城市地区实行火葬而农村地区依旧保留了土葬的方式。

有些人想当然的认为土葬就是浪费土地,其实不然。我刚刚说到的陕南地区,农村里山地较多,这些地无法用于耕种,用来埋葬逝者实际上并没有造成多大的浪费。

火葬与土葬的优劣之争主要在于用地和成本上,那么除却这两个方面火葬制度就真的完胜土葬吗?其实我并不这样认为,至少火葬存在污染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

距离我工作单位大概2公里的地方就有一处火葬场,由于每日焚烧大量的尸体,火葬场的烟囱从来都是黑烟不断。

这些喷涌而出的烟尘害惨了周围的居民,在默默忍受了多年之后,去年年底居民们最终爆发了,集体跑到到政府请求拆迁。当然了,政府也非常的通情达理,满足了他们的愿望,然后将火葬场的周边的土地全部种上了绿化。

我所举的这个例子只是火葬带来的一些社会问题的缩影,事实上任何制度都有着其优劣性,想要达到十全十美恐怕是不可能的!移风易俗需要的是时间、是耐心,更需要实事求是的客观态度!



通城丹妹


我曾经到过江西,那确实是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从高铁的窗户往外看,青山苍翠妩媚,碧空万里如洗,有一种透着灵气明净。唯一感觉到不解的是,山上总是出现类似于小房子的建筑,就像一副美丽的山水画上不小心朵上了一块油彩。仔细一看那是一座座坟茔,一块块墓碑。心情顿时感觉阴森起来,眼前仿佛有幽灵在飘荡!

这么美得的青山上,看到一座座坟茔,真是大煞风景!

我是支持殡葬改革的,坚决支持!就为了青山妩媚,为了碧水蓝天,为了给活着的人留一个好的去处!

看到江西出现砸棺毁棺事件,并没有感觉到很震惊,因为接触过很多在乡镇工作的朋友,我还是了解他们工作的难度的,而不了解情况的人总会高估民众的善良,低估工作的难度。

在我的老家,开始推行殡葬改革的时候,大部分老人还是偷偷地埋了,曾经有一家有四个儿子,在村里被称为五虎上将,没人敢惹,那一年他们的母亲去世,大办丧事,土葬。工作人员接到举报去劝解,结果被四个儿子用哭丧棒一顿好打,直接追出了二里地,我们想象得到工作人员的狼狈,如丧家之犬!

我相信发生这样的事情,一定有其原因,没有人会拿着自己的饭碗开玩笑。这些大棺材在我们这里已经是上个世纪的东西了。

但毕竟出现了这样的让人不满意的事情,我认为工作方式方法有待改进。

首先要尊重民风民俗,一个地方的习俗不是说改就能改的,它延续了几百年,已经在人们心里扎了根。要给别人充分的时间。

二,配套措施要跟上,比如规划公墓,迁坟。给积极行动者给予一定的组织奖励!

相信再到江西,碧水蓝天,青山泛翠,伴有神清气爽的好心情!

江西确实是一个好地方,我喜欢!




寐语小筑


其实江西抢棺事件引起如此大的反响,值得当地政府反思了。

当地群众反感这项政策笔者认为有几点原因。

一是在经济上考虑,要知道火葬比土葬费钱多了。火化费墓地费林林总总加起来要3.4万,而土葬墓地是家族的不用花钱只要买个好棺材即可5.6千就可以了。老百姓当然要算算经济帐了。

二是文化传统,中国自古就有入土为安的说法。祖祖辈辈都用土葬,人们已经习惯了这种方式用根深蒂固不为过。没有好好宣传一上来就用如此暴力的手法,人们当然反感。

三是个人财产的担忧,要知道棺材是个人财产,因为一项政策就入室抢夺暴力拆除。要是有政策说收回宅基地,难道人们要露宿街头吗?正是其暴力执法,人们如何不担忧。

一项政策的实施应当有充足的调研,只要解决大部分问题人们自然知道如何选择。不要拍拍脑袋就决定。





无有所依


江西省民政厅做了件好事!

8月1日中午12点,江西省民政厅发文《殡葬改革要坚决防止简单过激做法》。

此文一出,最近江西部分地区关于“抢棺材”一事,终于有了一个段落式的收场,不得不说,这是一件好事,因为这件事再不能继续闹下去。

一刀切”“运动式”是文件时使用的原词,由此可知,这件事已经到了比较严重的程度,必须有个合理的解释,合理的收尾方式。

在这件事中,我们看出以下一点:

(1)随着网络的快速普及,以往”管用“的工作方式,面临巨大挑战,变得不再那么管用了,必须加以改进,不能像文件中说的那样”

简单过激“。

(2)个人认为,推行火葬是正确的,但移风易俗也应当考虑当地民众的感受。

土葬有几千年的传统,很多老人已经接受了入土为安的观念,在这种情况下,一纸布告无法扭转人们心里长久的观念。

就算要推行火葬,也应当事先做好宣传教育,让老人们接受新思想,才能平稳完成任务。

(3)推行火葬,不能损伤当地民众的切身利益,这是必须考虑的事。

江西的这一次推行火葬,无疑是很失败的,比如说,集中捣毁了村民的棺木,但补偿款太低,不足以弥补村民的损失;再比如,对于火葬的费用问题,也没有明确的说法。

如此强行推行火葬,怎能不引起当地村民的不满?

结束语:有错就改是正确做法,从文件中我们看到,江西依然是要继续推行火葬的,但应当不至于再出现”简单过激“做法,肯定会加以改进,至于如何改,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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