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源法院信息化建设助力执行攻坚

近日,被执行人王某(化名)主动来到江源法院找到执行法官,只见他满脸惭愧的说道:“我是来缴纳罚款的。”

被执行人王某因无证、醉酒驾驶未年检轿车逆行,与相对方向驶来的轿车相刮撞,造成两车损坏,被江源法院依法判决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未履行法定义务,拒不缴纳罚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法院立刻向被执行人王某发出执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刻意回避执行,躲避执行法官,执行一度陷入僵局。4月12日,执行法官在执行查控系统中发现王某名下一张银行卡内有可供执行财产,于是轻点鼠标,将其账户800元存款冻结。王某在得知自己银行卡被冻结后,主动来到法院履行了判决义务。

无论案件大小,无论财产多少,江源法院执行法官始终用实际行动践行公正司法,坚持执行信息化运行,致力于消除被执行人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对抗和侥幸心理,推动社会诚信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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