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男子过户9套房子给恩爱妻子,妻子离世女儿拒绝父亲继承

杭州人阿胖,50来岁,通过大半辈子的生意打拼,在杭州买下9套房。

前几年,阿胖听生意场上的人讲起,可以通过转移财产的方式,“规避”一些法律风险。他想了想,不排除将来生意走下坡路吃官司,进而被当成老赖进行强制执行。所以,阿胖也想了个“高枕无忧”的办法:跟老婆“假离婚”。

假离婚男子过户9套房子给恩爱妻子,妻子离世女儿拒绝父亲继承

其实,阿胖夫妻关系一向和睦。而且,阿胖提出的假离婚,是把财产过户到老婆名下,所以老婆欣然答应。

于是,夫妻俩瞒着在海外读研究生的女儿,悄悄办理了协议离婚,并把原本属于夫妻名下的9套房子,全部过户给了妻子。

假离婚男子过户9套房子给恩爱妻子,妻子离世女儿拒绝父亲继承

假离婚后,夫妻俩依旧住在一起,阿胖的生意也并没有发生什么意外。直到去年年底,家里突生变故:阿胖妻子得了癌症,能延续的时间不多了。

假离婚男子过户9套房子给恩爱妻子,妻子离世女儿拒绝父亲继承

当时,阿胖妻子也想到了立遗嘱。夫妻俩一向是老公老婆地叫,把曾经协议假离婚一事老早抛在了脑后。阿胖妻子立的遗嘱是:名下9套房产指定由丈夫继承,女儿不继承。

这份自书遗嘱,并没有公证。

今年初,妻子不幸去世。这时,阿胖和女儿便拿着遗嘱赶到公证处,请求进行继承权公证。公证员起初也没觉得异常,便按部就班,请阿胖拿出结婚证等手续来。

阿胖尴尬地说:“我跟老婆假离婚了,这个不要紧的吧?”

公证员这下皱起了眉头:“可是遗嘱上写的是丈夫?”

这时,一旁的女儿,整个人崩溃了,突然对父亲发飙了:“原来你瞒了我们这么多年,你跟妈妈已经离婚了!”

女儿越说越气,想到不久前妈妈刚去世,便开始责怪起父亲来,甚至怀疑母亲是因为父亲的虐待才去世的,任凭父亲怎么解释,女儿就是不听。

因为遗嘱有争议,公证员对阿胖的继承权公证请求不予受理,父女俩不欢而散。

回到家后,女儿立即向外公外婆报告了爸妈已经离婚的消息。外公外婆也大跳如雷:“那你既然跟我女儿离婚了,你就不是法定继承人了,你没资格来要房子!”

阿胖怎么也没想到,当年自作聪明的一纸“假离婚”,如今闹出了这么大一个家庭纠纷,自己成了无权继承人,9套房子啊!

公证员表示,阿胖所谓的“假离婚”规避风险做法本就不可取,其次,阿胖妻子去世前立的遗嘱,也存在问题,这才闹出了家庭矛盾。

在海外经商

资产数亿的老板要打飞的回杭州专门办遗嘱

很多中年人甚至年轻人也不忌讳遗嘱公证,他们主要是考虑到,万一自己有意外,上有老下有小,很容易产生继承纠纷。

“在杭州打拼几十年的中年人,一般家里有个一两套房子是再正常不过了,总价值很可能就上千万了。如果他自己有意外,那么父母、配偶和子女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公证员分析说,“问题是,根据中国人的传统,多数人倾向于把遗产留给子女,而不是上一辈的父母,何况父母通常也有积蓄。这里头还有一个原因是,如果遗产被父母继承,意味着父母将来去世,这些遗产又将和自己的兄弟姐妹平分。也就是说,明明自己的财产,最终自己的子女、配偶分到的却很少。”

有个在国外做大宗生意的杭州人马老板,40多岁,他在一次饭局中听律师朋友提到了遗嘱公证,想想很有道理,便赶紧预约了杭州市国立公证处,并订好飞机票,专程回杭办理遗嘱公证。

马老板的担心不无道理。

他通过打拼,目前积累的资产达数亿元。

大约七八年前,他跟前妻协议离婚,留了一大笔资产给前妻、大女儿。此后,马老板跟现在的妻子结婚,并生下小儿子。

马老板因为做生意,常年在全球各地飞行。他担心万一自己有个意外,家里可能就会炸了:父母、与前妻生的大女儿、现任妻子、与现任妻子生的小儿子……

而且,马老板平时虽对仍在杭州生活的两兄妹照顾挺多,分了些生意给他们,但如果自己的遗产被父母继承,转而被兄弟姐妹继承走,这显然是他也不想看到的结局,毕竟这一来一去,被兄弟姐妹分走的钱很可能就是数千万。

这么复杂的继承关系,显然是马老板的心病。

马老板说,做好遗嘱公证,最希望的是给现在的小儿子有一份经济上的保障。

“我很着急,请你们一定要安排好这一天给我办理公证!”再过几天,马老板就要回国了,他打算穿一件喜气的红衬衫,去办理遗嘱公证。

公证员说,马老板算是一个正面积极的案例,工作中他们还遇到了很多“反面教材”。

杭州某市场有摊位的小老板,家产也近千万,后来妻子生癌,碍于情面,这位老板一直没叫妻子立遗嘱,并且认为将来家人肯定会无条件同意妻子的份额由他一个人来完整继承。

不料,妻子去世后,这位老板要去办财产继承时,丈人、丈母娘却不肯出面了。女方要求必须分割属于他们的部分。老板悄悄打听了下,这背后其实是小舅子在“操纵”。

在杭州某金融公司任职、年薪过百万的罗先生,前阵子也遇到了这样的困惑。妻子生病去世前,他和妻子娘家人关系一向和睦,妻子也没提起分遗产的事情。妻子一去世,在大舅子的暗中提议下,老丈人便要求分割罗先生家的3套房子。

老人遗嘱超8成只指定自己子女继承

女婿、儿媳被排除继承财产共有权

今天早上,不少老人一大早就赶到杭州市国立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

其中一对老人,是今天预约中年纪最长的:老大伯95岁,老奶奶90岁。夫妻俩都是干部退休,名下有两套房子。

因为业务实在太忙,国立公证处主任金涛亲自上阵,为这对老人办理遗嘱公证。

老夫妻俩有2个女儿,其中小女儿、女婿陪同老夫妻俩一起来办遗嘱公证业务。

“老人家,你们打算怎么分房子?”金涛问他们。

“大的房子200方,给小女儿家。小的房子85方,给大女儿家。”老大伯说。

“你这么考虑,有什么说法吗?”金涛问他们。

“两个女儿对我都蛮好。但小女儿家生的是儿子,经济压力大一些。”老大伯回答说。

“那么还有一个问题,你们立遗嘱,房子分给你们女儿,到时候给不给女婿份额的?如果你不指定给女儿,那么将来这笔继承下来的遗产,就是女儿女婿的夫妻共同财产噢,这个我要跟你们解释清楚。”

“不给不给,这个不用给。”老大伯老太太一致摇头说,“指定给女儿,两个女婿不享受继承共有权。”

小女婿在一边听了笑笑说,这个不要紧的,尊重老人家意思。

录音录像、填写表格,审核,签字……一个半小时后,老夫妻俩的遗嘱公证手续办完了。

金涛说,目前70岁以上老人来办理遗嘱公证的,85%以上的老人都把遗产指定为子女单方继承,女婿、儿媳不享受份额。“主要是老人对现在年轻人的婚姻关系抱有一定看法,担心子女的婚姻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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