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你的外卖有了新规定!

10月1日起,你的外卖有了新规定!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新修订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规范》内容涉及餐饮服务场所、食品处理、清洁操作、餐饮具保洁以及外卖配送等餐饮服务各环节的标准和基本规范,旨在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餐饮经营行为,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保证餐饮食品安全。《规范》于10月1日起施行。

《规范》规定:外卖“出锅”4小时内送到,严打假鲜榨果汁

《规范》适用于餐饮服务提供者,包括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等主体的餐饮服务经营活动。鼓励和支持餐饮服务提供者采用先进的食品安全管理方法,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明示餐食的主要原料信息、数量或重量,开展“减油、减盐、减糖”行动,为消费者提供健康营养的餐食;降低一次性餐饮具的使用量;提示消费者开展光盘行动,减少浪费。

《规范》规定:

餐饮外卖送餐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

外卖箱(包)应保持清洁,并定期消毒。

宜在食品盛放容器或者包装上,标注食品加工制作时间和食用时限,并提醒消费者收到后尽快食用。

烧熟后2小时食品的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热藏)的,其食用时限为烧熟后4小时。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如实记录网络订餐的订单信息,包括食品的名称、下单时间、送餐人员、送达时间以及收货地址,信息保存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现榨果蔬汁是指以新鲜水果、蔬菜为原料,经压榨、粉碎等方法现场加工制作的供消费者直接饮用的果蔬汁饮品,不包括采用浓浆、浓缩汁、果蔬粉调配而成的饮料。

10月1日起,你的外卖有了新规定!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餐饮服务

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公告

为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规范经营行为,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保证餐饮食品安全,市场监管总局修订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现予以发布,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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