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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搜寻“文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最美创业”典型啦!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泛深入地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活动,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到家庭,结合我县脱贫摘帽实际,县文明办、县妇联决定,在全县开展2018年“文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最美创业”典型评选表彰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18年7—8月,全县集中开展寻找、评选和表彰活动,并贯之全年,深入推进。
二、推荐条件
(一)“文明家庭”:凡我县范围内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在家风优良、家教有方、夫妻和睦、孝老爱亲、科学教子、移风易俗、勤俭持家、脱贫致富、热心公益、邻里互助、爱国守法、学习进取、爱岗敬业、男女平等、优生优育、保护环境等方面群众认可、表现特别突出、事迹特别感人的家庭。
(二)“好婆婆”:治家有方,婆媳关系好;爱护晚辈,教育子女好;亲友邻里,团结互助好;为人正派,个人威望好;崇尚科学,生活方式好。
(三)“好媳妇”:孝敬长辈,赡养老人好;互敬互爱,夫妻关系好;勤俭持家,教育子女好;亲友和睦,邻里关系好;遵纪守法,道德观念好;关心社会,热心公益好。
(四)“最美创业”:围绕我县大力实施“一三五”战略部署,重点关注在我县经济建设中拼搏进取、创新创优、成绩突出的女企业家和中、小、微企业的女性创业者,旨在推动妇女就业创业。
推荐家庭或个人要兼顾道德模范、时代楷模、中国好人、湖南好人、郴州好人、桂东好人、感动人物、最美人物、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教师、优秀医务工作者、优秀运动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德艺双馨艺术家、优秀企业家、优秀志愿者、优秀技术工人、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军烈属、公安英烈家属、好军嫂、好警嫂等优秀家庭。
三、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7月 10日)。2018年7月,正式启动“文明家庭”等各类典型评选活动,并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及各种新媒体,广泛发布活动消息,吸引广大家庭积极参与。
(二)推荐报名阶段(7月10日-7月25日)。活动启动后,即可接受推荐报名。候选家庭推荐将通过他荐或自荐、组织推荐等多种方式进行。
1.他荐或自荐:各“妇女之家”可接受群众他荐或自荐。广大群众也可登录桂东发布、桂东新闻网下载表格,向乡镇妇联或县妇联申报。
2.组织推荐:各级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自下而上开展创建工作,在单位、各村(社区)推荐、家庭自荐、群众推荐基础上,认真做好评选审核工作,并于7月25日前择优上报各类先进典型。县直各单位至少推报“文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典型各1户(位)至县文明办;每个乡镇(场)推报“文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最美创业”典型各2户(位)至县妇联。
(三)评选公示阶段(8月初)
在各级各单位初步评选、择优申报的基础之上,县文明办、县妇联组成评审委员会,通过充分讨论、认真比选对被推荐家庭进行审核,并征求组织、纪委、公安、综治、安监、卫计等部门意见,最终评选结果向社会公示。
(四)表彰宣传阶段(8月
17日)召开表彰大会表彰“文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最美创业”,并通过多途径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宣传优秀典型事迹。
五、联系方式
县文明办:电话:8801338,邮箱:[email protected];
县 妇 联:电话:8623501,邮箱:1873203298@ 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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