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发小广告,小心被拘留!太原两单位已经被约谈

十字路口散发小广告,既影响市容环境,又存在安全隐患。7月30日,市公安局巡警支队通报,抓获两名散发小广告的违法人员,并循线追踪,约谈了散发小广告的单位负责人。

28日8时30分许,市公安局巡警支队机动四号巡逻分队和便衣队民警联合巡逻至长风街北美新天地路口时,发现一名女子正在十字路口散发小广告。这名女子看到巡逻警车后,转身就跑,便衣民警迅速追上将其抓获。从女子随身携带的包内,民警查获了大量小广告宣传页和名片。无独有偶,当天上午9时许,便衣队民警在南内环街建设路口,又抓获一名正在路口散发小广告的男子,从男子包内查获100多个纸巾广告盒。民警将两名散发小广告的违法人员带回支队审查。

散发小广告,小心被拘留!太原两单位已经被约谈

史某散发的小广告宣传页和名片。

散发小广告,小心被拘留!太原两单位已经被约谈

单位负责人阎某写下保证书。

散发小广告,小心被拘留!太原两单位已经被约谈

男子高某在十字路口散发小广告。

散发小广告,小心被拘留!太原两单位已经被约谈

高某写下保证书。

经审查,女子史某是太原市人,男子高某是山西省寿阳县人。根据二人交代,民警与涉案单位太原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和山西某中医医院取得联系,约谈两家单位负责人阎某和刘某。民警告知两家单位负责人史某和高某的违法事实,并向其说明,单位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责令其严格管理公司人员,依法经营,通过合法途径进行广告宣传,并警告两家单位在今后的经营过程中,不得做任何违法的事。两家单位负责人阎某和刘某均表示,愿意接受民警的法制教育,并做出深刻检查,承认自己应负管理责任,当场写下保证书,保证单位今后在宣传方面,绝不再触犯法律,依法做广告宣传;若再犯,愿意接受法律制裁。

据悉,对在红绿灯前、机动车道散发小广告、兜售物品者,警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以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予以处罚,对情节较轻的,给予200元以下罚款处罚,对造成严重后果或多次散发小广告、兜售物品者,给予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对于散发色情广告人员,给予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轻微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获取的涉及伪造证件、车牌、色情、诈骗、制售代开假发票等违法犯罪线索,将深挖细查,严格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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