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在楼下充电时电死了偷电车的人,死者家属要求赔偿,该怎么办?

沉默无法改变


首先你要保持沉默,不要跟小偷家属有任何关于责任划分的讨论和争辩,以防对方录音取证。如果对方要你赔钱,你明确地表明态度:“法院见”,毕竟20万对你来说不是小数,没有必要私下协商解决,对方继续纠缠的话你就报110。

其次,对于你在楼下充电瓶车的行为应该有一个专业检测,假如这样的方式存在安全隐患,也就是说不是小偷的人不小心碰到电瓶车,是否也会触电死亡,这点非常关键,影响到你承担责任的比例。



另外,还要看小偷在偷窃过程中是否对电瓶车进行破坏,因为在普通情况下,小偷只需拔出电源插头,然后破坏车锁(你不会把电串联到车锁上吧?)。此事公安部门应该已经介入调查了,这点要实事求是的说明。

最后,你最好找律师事务所,由律师出面帮你节省费用,在对方违法犯罪和作案工具、手法上下点功夫,尽量减少你的责任。毕竟死了人不可能跟你没有半毛钱关系,尽量把损失降低到最小吧。遇到这样的事情很倒霉,就算人生中一次考验吧,没有什么事过不去的。


魔都魅影


看到大家都从法律的角度来说,那我就从现场和电气的角度来说说题主的过失。


首先,题主是经常拉电到楼下去充电的,这点题主明确了。这点不符合用电规范的。家庭用电大部分都没有保护接地,引到户外使用十分的不安全,而且你没有做任何防护措施,来确保用电安全。从这点看你是有过失的,私拉电线危害公共安全。

其次,家装的用电规范是需要安装漏电保护器的。

如果是下雨导致漏电那你早就跳闸了,也不会有死人的情况发生。

如果是他动了你的车电瓶,剪了你车的线路导致的触电。那么你要知道,充电器交流变直流后电瓶车这端的电压是不致命的,因为直流

48V电压基本上认为是电不死人的,也是各行业常用电源。


好了,以上知识点都有了,接下来就是分析了。

可能一,题主自家漏电保护器有改过或者拉电电源绕过了漏电保护器,导致漏电了不跳闸,出了人命。题主毫无疑问是主责。

可能二,题主用电正常且规范的情况下。现场发现人剪断了你车里的线电池盖翻开,而插座电源没拔出,这说明现场很可能是伪造的。原因一个是跳闸,一个是车本身的电不足以致命。

可能三,题主主观认为自己是用电正常规范的情况下。现场发现人倒在了插座旁边或许还有紧握插座松不开手的情况。那么很可能漏电保护器是假货,如果楼主是租房子,可以追房东的责任。


总结,我的看法觉得现场是很蹊跷的。

从现场一眼就可以看出人是偷车的,而且是电死的。那么必须满足你的电瓶盖被打开电线被剪,人倒在了插座旁边并且有符合逻辑的过电伤痕,比如手握部分。

所以,如果以上条件都满足,那么只有一个可能。楼主隐瞒了违规用电的事实,而这是必须负法律责任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从题主说“说完打官司,我们都要上班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打”

语气异常的轻松,这是出人命了知道么?你觉得你还有班可上么?


芭寶龍


这里不讨论法制,只论述充电安全的问题,也就是私自拉线合不合规定,就文章中论述下班后像平常一样把电线插座拉倒楼下开始充电,这肯定是私拉电线,没有叙述做防护及有电提示牌,而且是充电过程中有下雨,事主没有坐撤出充电器j和有电电线插座,任其暴露在雨中,加强了漏电的可能性和危险性。就一条未经物业允许私拉电线在非安全场地充电就有责任了。充电乱像这在我国是普遍存在的现象,有的小区有但也不合规定,看来事主充电时家里的漏电保保护器失效了还是换了断路器?要不就是小偷是一手抓着火线一手抓着零线被电死的,这时漏电保护器是不会跳的。

统一回复大家😊我个人认为:小偷偷车是主因,至于是怎么被电死的不得而知。如果是车主设置了电网车主有责,如果是小偷在雨中推走车偷车时被电死有两个原因:1 电动充电器约输出54左右电压(充满时的电压)是脉动直流当小偷是在雨中行窃鞋子肯定湿湿的也能使小偷被电。2如果车主设置了防盗电网,这是不允许的车主为私设电网(假如)。3 下雨中插座漏电至小偷死亡。4 充电器是室内使用的不允许(厂家规定)在室外或潮湿和有腐蚀性的等场合使用 5 没有设置有电提示牌或围栏等避免危险的措施。

但我个人认为 :充电无错偷车该死。

但法律就是法律会给一个合法合理的判决,全赔钱的可能性不大,因车主目前看没有杀人的故意,除非设置电网或以危及生命的方式追赶小偷。


充电器81459387


巧了,同样案件,却有不同结果。题主的描述中,笔者认为:最大的问题就是私拉电线。这就意味着车主存在过错,必然要承担部分责任。事件描述看下图:


这种私拉电线,尤其是牵引至户外,需要符合相关管理部门规定才行(尤其是物业管理部门,有无规定或劝阻等)。那么想要免责,就要证明自己无过错,也就是要证明自己牵引电线是合理合法的。

从道德上看,我也认为小偷电死活该,谁让他去偷车的。但这并不能成为车主的免责的理由,要看物业对牵引电线的规定等证明材料。



要想完全免责,要符合以下情况。例如:某小区王某,同样给电动车充电的情况下,没想到因夜里下雨,小偷偷车时触电身亡。经过相关部门鉴定,死者为偷车时触电死亡。车主停车充电,经物业证明合理合规,充电器才符合安全标准。这种情况下车主完全免责,就算死者家属再怎么起诉也没有用。
所以笔者认为,物业的证明材料相当关键。即使没有物业证明,我认为车主也没有主观恶意,只是过失的次要责任,不可能会赔偿偷车贼20万这么多,毕竟死者偷车违法在先。

最后笔者认为:从道德上我谴责偷车贼。目前从车主的叙述中看,存在一定的过失。在法律上可能会负有赔偿部分责任。


明辨是非123


99随便语:在法律上不应当赔,这点必须明确。

翻了翻大家的答案,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

以往出现小偷意外死亡的案例,小偷家属索赔,网民无不义愤填膺,认为小偷家属不该得到赔偿,哪怕只是人道主义补偿,也是一种典型的不公平。

但现在,面对一起小偷家属索赔的事件,很多人在潜意识里,已经形成一种概念。

只要小偷死了,多少总要赔一点的。

这种观念是错误的!

或者说,这种观念很可怕,当所有人都认为,凡是小偷死了就可以得到赔偿,那么,这种思想就会影响到裁判案件的法官,影响到现实生活中的案件结果。

第一,不能因为小偷死了,就成了“可怜人”。

我们来举个例子。

我走在大街上,肩膀上背了一只包,包里放了一把打开刀刃的小刀。这时候,来了一个小偷,悄悄把拉链拉开,手伸进包里盗窃,于是小偷的手就被刀刃割伤了。

难道小偷可以找我索赔吗?

显然是不能的!

假如小偷恰好被割伤了动脉,造成死亡,可以找我索赔吗?

同样不能!

第二,题主违章充电,并不直接造成小偷的死亡。

有人在楼下违章充电,这是一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但这种行为并不会直接造成小偷的死亡,小偷之所以死,是因为小偷实施了“偷车”的行为。

哪怕题主违章充电,小偷不去偷车,他会死吗?

显然不会。

根据题主的描述,小偷是在偷电瓶的过程中,被电死了,这就说明了一个因果关系:小偷”撬开电瓶“是因,小偷“被电死”是果。

换句话说,小偷被电死的直接原因,是“撬电瓶”,而不是“违章充电”。

结束语:违章充电可以被处罚,但并不必然成为向小偷赔偿的理由。

人家的电瓶车停在那里充电,你小偷去偷电瓶,不小心被电死,这叫老天有报应,罪有应得,赖不到电瓶车主的身上。


99随便


对于这个问题,看似电动车车主不应承担责任,但是如果严格从法律的角度来讲,还要看充电车的地方是否属于正当的充电场所。

如果电动车主是私拉电线,在公共场所或明确不能充电的公共楼梯口或单元口充电,那么,即便小偷偷电车存在一定的过错,但是如果说电动车车主一点责任没有,估计也是不太可能的。

因为一提到侵权赔偿,最重要的就是要判定双方是否存在过错。以及双方的过错责任比例是多少。只有在一方完全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完全免责。

而如果电动车车主在充电的过程当中存在不当,即便小偷偷车是不对的,但是这只能表明小偷要承担大部分的责任,但这并不能代表电动车车主就可以百分之百无责。电动车车主要想完全免责,必须要证明自己在此事件过当中不存在任何的过失。

所以对于侵权责任纠纷,大家不要用生活的角度去想当然的理解,虽然从情感上我们认为,小偷肯定要自己承担责任。但是如果严格从法律的角度来讲,车主要想百分之百免责,必须要证明自己完全不存在任何的过失,否则,多少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只不过这个比例会比较小而已。

注意车主不是一定要承担责任,如果没有过错不需要承担责任,请大家看明白文章之后再做评论!!不要做一个无知的法盲!!!


任律师工作室


唉,简单的事情,为何老让人觉得憋屈呢?

懂一丁点电常识,先断电,可保命,这也是小偷先生不爱学习,才丢性命哈,,!

现在知道知识与命运的关系了吧?,,

从心理学角度,小偷是不能惯的,自古败家皆纨绔,说的就是心理学上的破窗效应,

即一个不好的行为,若不能及时得以纠正,那么就会有第二个第三个破窗的行为接踵而至,,

对错误的过度友善,友友们还记得农夫与蛇的故事吗?,,

枯恶不俊,最终害人害己的事情,还少吗?

所以首先,法律的公正就在于保护无过错方,若被人侵权还要赔人20万,岂不是让人蒙受不白之冤吗?,,

而车主赔不赔钱,看这两个最关键的节点:一是否私拉电线,第二是电动车在充电状态下正常使用,与小偷先生胡乱使用,是谁制造了安全隐患,

第一,车主只要使用的是,正规 生产厂家生产的移动电源装置,无破损,不漏电,放置于行人只要不有意为之的安全位置,就应认定无过错,

因为再严谨的装置,也经不住人为的故意行为哈,,,

而且,给普通电动车设置充电桩,不知是否有相应的具体规定,还请知道的朋友来具体普及一下吧!

所以,法律最重要的就是讲证据,比如第一:法律早已规定,任何公私财物都不容许任何人擅自去动,对吧?就像我们停放在楼下的车辆,只要停放合理,若还每天让人动来动去,多窝心呐,,

其二,就是想要人赔钱,就是要拿出证据,比如小偷先生非法打开了你的车体(相当于对车的撬门破窗),我们正常使用是安全的,而小偷先生偏偏要打开,不该打开的地方(比如没钥匙自己接电线想直接启动等),被电到,却还要别人背冤枉,那是件多么憋屈蓝瘦香菇的事情啊,,

忍不住就想先问个小好奇:世上电单车千千万,为何冥冥中,惟有友友车能电到小偷?这车最好的诠释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法律,讲的是责权利,责任和义务,而小偷先生,并没有法律赋予的使用该电单车的权利,而是他自己擅自做出的不受法律保护的违法行为:盗窃,偷!

也就是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每一个成年人,都必须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为自己所造成的全部前因后果,负责!


比如,人们日常乘坐公交逛商场,公交车,或者商场的电梯,是商家提供的公共使用的工具,他们与顾客已经形成了合同义务关系,他们提供的公共设施,就必须要有安全保障,,

而车主的电单车,并不是公共服务设施,就比如,友友自己吃饭用的饭碗,被小偷偷去吃东西,噎死了,那么谁,有何权力来向这个饭碗的主人,来索要赔偿20万呢?

如果这个碗,噎死了个小偷,还要出20万,那么,这是一个多么神奇的碗宝宝啊,,

小偷先生自己要玩这种惊险刺激的行业,没出问题是侥幸,出了问题,自己的选择,自己买单,这属于自己给自己的保险清单吧?

就象这,明知道会被吓到喊妈,自己还偏要去做,

如此,自己不都应明白,这需要自己承担风险吗?

如图中小伙偷看人姑娘,能不栽桶里吗?


图片

虽然说事情是这么一个情况,但还是建议友友,把自己的电动车好好的,清理检查归置一遍,虽然说有刮风下雨天气的原因,但毕竟发生过电到小偷的事情,万一哪一天电到了自己呢?

再说,万一友友的这辆车,如果对小偷特别有吸引力呢?比如已经电翻了一个,然后又吸引来另一个小偷先生又来偷呢?电翻了一个又一个,友友的心里可能也不太好受吧?

是的,虽然小偷可恨,但我们毕竟都是善良的人哈,总不能象电老鼠一样,整了一个又一个吧?

所以,还是赶紧去验一下车吧,今后,好好爱惜你的这宝车哈,,

毕竟这里已有了一段小历史:一位小偷先生,因为你而躺下了啊,,,。。!

还有就是,这车,幸运的保护了自己,而没有被偷走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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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缕晨光刘让飞


看了评论区的朋友绝大部分义愤填膺,觉得法律和律师有失公允,甚至袒护小偷。大家不妨静下心来好好想想。毕竟一条生命没有了,虽然是小偷(或者说可能是小偷),但是并非罪大恶极,他/她的生命也应该受到重视。因为生命高于一切。本事件的关键点在于:电动车车主私拉电线充电有没有给他人造成潜在的触电危险。因为楼主没有具体描述此人是如何被电死的。我们分如下两种情况:1.下雨天电线或者插座漏电?2.小偷自己剪短电线漏电被电死?如果是低一个楼主有相当的责任,如果是第二个楼主责任小一点,因为下雨天剪断电线有触电危险这是常识,危险主要是小偷自己造成的。但是不管哪种情况,如果楼主是私拉电线都是有一定责任的。试想,如果是夜归的邻居不小心踩到本来就漏电的电路而触电呢?如果是清洁工清晨从楼道里边推垃圾车碾到电线导致漏电而触电呢?或者如果因为漏电电动车/电线起火给小区造成火灾呢(事实上,因为私拉电线给电动车充电造成火灾的案例并不少)?

所以我们不能因为小偷可恶而罔顾其生命的权利;不能因为偷电动车让很多人深恶痛绝(因为生活中很多人都是受害者)而不看到私拉电线充电可能给他人造成的潜在危险。

法律的存在就是为了保障每一个人合法的生命和财产权益。而在所有的权益中生命权益是第一位的。这其中就包括你我这样的普通老百姓,当然也包括罪不至死的小偷。

另外,评论中有很多“杠精”说,那这样的话小偷偷高压线是不是供电局要赔?有人在铁轨上偷东西被撞死是不是铁路局要赔?这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因为高压线和铁轨上的危险是常识。而小区楼梯口和电动车本身都不是危险区域和物品。也有一些人提到之前的案件,小偷入室盗窃被主人看到后跳楼身亡,老人爬免费园区果树坠亡。个人认为这两个人案件主人都是无责任的,因为主人无任何违规过错,而且跳楼和树上坠落危险也是常识,造成死亡的行为完全是其在明知存在危险的结果下的个人选择,跟主人无关。

我举一个很好理解的例子,如果一个人去逛街,背一个包里边装着一个炸弹💣,遇到另一个人抢劫,抢走之后打开包被炸死了。那么你觉得这个背包人背包人对于抢劫犯的死亡有责任吗?


JackChen深漂小煜


应"卢成辉1"等三人邀答!

电动车在楼下充电电死了偷电车的人,要求赔偿20万,该怎么办?

1⃣️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人死在了你的电动车旁,这是你脱不了的干系!不能凭你一面之词,案件的本来面目要靠公安机关第一现场调查取证认定事发的原委、本案我没有一手资料来判断,只有推理断案了!

2⃣️人的生命是宝贵的,法律规定任何人无权利剥夺他人生命,死者是不是贼?现场取证结合死者的一贯表现就能判出他是来偷车的还是误碰的,这一手资料公安会拿出一手证据的!

3⃣️车主说没有责任,要由公安现场认定:

一、你确实没有在车子上布置裸线有意触人?这一点是案子定性的关键!如是有意伤害,不但要赔偿还要视情节追究刑事责任!

二、你的充电器确认没有经人为的有意图的私拆下改动电路?

三、对于人遭电后有3种情况不跳闸:

a没装触电保护器,或失灵、(这要逐层追究责任!)

b、用变压器提高次级输出电压,电人后不跳闸、

c、充电器输出端电人不跳闸,因为输出端电压是线圈经高磁感应的,与220V不相通!

4⃣️正常电瓶车充电器盒子安装固定是好的,上方输入220V交流电线路这是完全安全的,为了证明充电器的电路是否安全,我拆开了我家的充电器,将电源220V两插桩与输入电瓶两插孔用10k档正反相测试,表针丝毫不动作,防止有误,我测试家中所有的充电器都没有测到输入与输出有直接相通作用。

如果尸检确认为触电身亡,这第二种可能为超过人身最低安全电压36V以上,在潮湿条件下对人的电击伤害!

5⃣️假设死者是偷车的,因为外面下雨,他全身潮湿,如他手抓电瓶的某线路有可能遭电击(麻,抽感觉,)但不应该致命、只有他误碰220V插座以及破坏的电源线才会致命、还有就是你的充电器不规范输入与输出测到电阻,存在着电瓶与220V交流相连通所致。

6⃣️你的充电器是原装,造成了人身伤害,生产厂方无责任赔偿,厂方在充电盒上都有明文!(避免雨淋,潮湿)

7⃣️如果以上事实都佐证你车主是无辜的,确认死者为偷车的,那死者有50%责任、那还有一半责任便是你和小区物业的不作为、有的小区为何无人管理?就是因为业主齐心不缴物业费,使物业瘫痪、如果你家按章缴了物业费,那物业要负40%的责任,你自己也得负10%责任,因为你在公共场所无遮拦的环境下私自拉线充电,(因为这公共点不属于你的车库,你这是占用,不出事都不以为然,出事了就要追究一定责任)这就本身带来了安全隐患,如果现场确认死者不是偷车贼,是为了一时避雨,因挪动或触碰了带有瘾患的充电车,危及他人生命安全,虽然是误伤,(排除了故意伤害罪),那你车主就得负全责!

⚠️安全用电!人命关天!!!





许科云


这个社会怎么了?违法的人,就是违法了,为什么老是有家属为违法而损失的人索赔,我真的醉了。广东老人偷摘绿化树上的芒果而摔伤,家人就可以告公园等单位,小偷偷东西而摔伤,送命,小偷家人就可以告执法者,追的人,小偷偷电车被电死,就可以告主人,关键的是法官还主张了原告的索求,这个社会怎么了?做违法违背道德的事,没有付出成本,反而成为发财的手段,还有底线么?为什么个人的不法行为要让整个社会来买单呢?难道要国家立法把所有道德层面的问题规范完么?如果我知道当年判彭宇案的法官,我一定会告诉我的孩子,这个人老了的时候,一定不要给他让做,如果倒在路边,一定告诉旁边的人,就是他让中国人的道德边低了。如果小偷的家人要告,一定要公开审理,并且要公开宣判,不能让坏人的成本做坏事的成本太低,太低就是对整个社会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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