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居民樓道里收養13條流浪狗,分兩批被人毒死,這件事你怎麼看?

多嘴的聰明大叔


看了新聞之後,說句不好聽的話,這些流浪狗跟了這位李女士,這種結局是註定了的!

事情發生在大亞灣某小區。李女士在深圳上班,四年前住進了該小區,隨其一起入住的還有15條流浪狗,最高峰時一度達到30多條之多。

下面我們跟著新聞去了解一下李女士是怎麼養狗的:

1、狗一直放在樓梯間散養,衛生狀況非常差,過道上到處都是狗毛,圍欄上是狗抓過的痕跡,空氣中瀰漫著難聞的味道。

2、因為這麼多狗在過道、樓梯間生活,導致上下樓層的住戶不堪其擾,孩子不敢上這個樓層,回不了家。而且此前還發生過狗咬人事件。

3、因為上班比較遠,李女士回到家比較晚,所以給狗餵食都在後半夜,凌晨一兩點時分,正是家家戶戶休息的時間,她在樓道里餵狗,狗爭食吃發出嚎叫聲,嚴重影響其他住戶的休息,而且餵食時間不是一兩分鐘,而是持續半小時,有時甚至要個把小時。

請大家想一想,假如你們是其鄰居,家中有老人和小孩,不知是什麼感受?

這且不談,這些流浪狗有沒有打防疫針,有沒有辦理狗證,因為深圳對此要求很嚴的,沒有辦理狗證,是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養狗的。此外,《深圳市養犬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還明確規定,“禁止在住宅區、寫字樓設立犬隻養殖、銷售場所”,雖然李女士不是為了養殖、銷售,但是這麼多狗,跟養殖有什麼區別呢?

到底是狗重要,還是人重要,不要打著愛心的名義,一邊愛著狗,一邊卻又妨害著他人,有多大能力做多大的事,沒有金剛鑽,就不要“攬瓷器活”!


打虎拍蠅


很多人認為應該毒死,但是我要說的是方式有些偏激。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大亞灣李女士收養了13條流浪狗,四年前和自己一起住進了新房子,導致了李女士家門口的樓道上到處是狗毛,很多被狗亂抓的痕跡,空氣中也散發著難聞的氣味,7月20日,李女士下班回來看到所有的狗被毒死了,李女士很不理解,為什麼自己救助的狗會被別人毒死?大家看了是什麼感覺呢?是不是第一感覺是應該毒死?第二感覺是手段有些殘忍呢。

隨著城市養狗人數的增加,遺棄的流浪狗數量也在增加,有些喜歡狗的人看到流浪狗可憐就收養了,但是城市裡面沒有多少空間提供給流浪狗,很多人就把這些狗養在樓房過道,然而在樓道上養大量的狗會汙染樓道的環境,狗的叫聲會影響居民的休息,狗帶來的病菌會給人的健康帶來威脅。於是有些人覺得這些狗影響了居民的生活,就會和主人交涉,如果交涉得不到結果的情況下可能會採取過激的行為,估計李女士的狗就是這樣死的。

李女士覺得冤枉,自己辛辛苦苦救助了這下小生命,讓它們有了安全的住所,怎麼會有這麼心狠的人把狗毒死呢?她想不通。其實只要是互換一下角色,李女士如果不喜歡狗,別人在她樓道門前養了很多狗,這些狗擾民,那麼李女士是什麼心情?所以遇到這種事情,雙方靜下心來考慮一下對方的感受就會理解。

社區養狗必須保證狗不擾民。

社區的養狗人要遵守社會公德,狗帶來的隱患需要狗主人來負責處理,不能帶狗到公共場所,出門遛狗要帶上套狗繩、狗籠,不能讓狗大聲叫喚影響別人休息,隨時處理狗的排洩物,及時給狗做健康檢查避免有傳染病等等,因為養狗的存在導致了很多鄰里關係緊張,也有些因為狗的問題大打出手,也有些是狗咬傷了人等等,這些都是養狗帶來的問題,若是養狗人能夠遵守社會公德,及時處理狗的問題,大家也許不會堅決反對。

社區養狗應當取得養狗許可。

城市養狗是需要養狗證的,沒有證件的狗一律視作非法養狗,執法機構有撲殺的權利,狗在社區生活是影響了人的行為,養狗證就是為了養狗合法,如果你那麼喜歡狗去辦張證件又有什麼問題,但是證件的發放是有條件的,滿足相關的條件才能辦理。

城市養狗是目前一個普遍的問題,養狗人的增多帶來了很多的社會問題,隨著職能部門的介入,相信養狗的事情會得到合理的處理,目前來說,狗不擾民大家相安無事,若是擾民可以撲殺。


70後的重慶鐵匠


看了好幾個人回答,其中還不乏法律從事者。但是,大部分人也都是從這些流浪狗影響住戶們的角度來分析,覺得這些狗被毒死了,沒什麼大不了的,並且還依照《某某城市的養犬規定》來當做行為規範。但是,這些行為規範中有沒有一條是,如果養狗影響了住戶,但不夠造成生命安全的級別,周邊居民可以自我執法,並終結這些狗的生命。很顯然,沒有。那麼,為什麼不鼓勵大家自己私自“執行”呢,我這樣給大家說幾個不好的後果。

第一,像這個新聞上說,分兩次毒殺這些流浪狗。如果是這樣的話,那就需要對流浪狗進行含有毒藥的食物投放,但毒藥投放並不是精確概率的行為,投放人也並不能保證這些毒藥只會對這些流浪狗造成危害。或許也有可能被小區的某些正常養狗人事的寵物誤食,甚至被一些孩子誤食(的確是有這種概率的)。這樣算起來,毒藥投放進行毒殺的確存在安全隱患,而且投放了兩次(我只能說,投毒人可能已經用盡了自己運氣,才沒有傷及無辜)

第二,還有這樣的一種概率,當第一批流浪狗被毒殺之後,它們自然不會自己再找個沒人的地方,然後挖個坑把自己埋了等死。它們會死的很痛苦,橫七豎八,到處都是狗的屍體,至少在狹窄的樓道里看到這些屍體,如果燈光在暗一點,會不會覺得很恐怖呢?如果孩子和身體不好的老人看到之後呢?孩子會留下一生都抹不去的恐怖陰影,這有可能給他們留下內心陰暗面。老人看到會不會被嚇到跌倒甚至引起其它急性病的出現呢?並且,毒殺分兩次!

第三,我可以感受到投毒人在投毒的那一刻,以及很多人認同這個事的心態。的確,夠多了會影響為生,而且很臭,也不確定這些狗有沒有攜帶疾病,萬一咬了孩子怎麼辦。這些都是毒殺者殺狗的理由。佛教裡有句話,眾生平等。我想大家只會在遇到比自己強的人時,要把這句話告訴對方,來博取同情和讓自己站到道德的制高點上。那麼,對於這些流浪狗,我們何曾不是強者呢,因為我們可以隨意決定他們的生死。高興的時候它們是我們的寵物,不高興就隨意虐待拋棄他們,甚至結束它們的生命。佛說,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那麼這十三隻狗,殺掉它們就不會自損陰德嗎?(或許在這件事上,你是無神論者,那麼就別再自己不如意的時候去拜神祈求神靈眷顧了)

第四,我們有《某某城市養犬規定》,遇到養狗影響自己或他人受到影響之後,可以去舉報啊,讓執法人員前來處理。或許會文明一些,或許顯得自己有素質一點,有時候文明和素質不是要求別人怎麼去做,而是自己怎麼帶頭讓別人來效仿。一個城市的文明素質並不是靠幾個文明模範來建立的,而是需要大多人共同建立的。

這件事,或許並不會讓我們太多人放在心上,因為死的只是十三條狗,而且是流浪狗,它們死了也沒有人在意。那麼對於隨意殺戮的人來說,連生命都不在乎,他還能在乎什麼呢?並且這還讓我想到了一件趣事,很多網友有時在看到一些不平的事或者是一些社會問題的出現之後,常常會說,如果這要是在國外就不會發生或者很少發生,如果我們也用國外的規章制度那就怎麼怎麼了。那麼,如果在這裡,如果使用國外的法律,毒殺狗是要判刑的,因為在國外有動物保護法。那麼這時你會說,這種法律不適合在中國嗎?子所不欲,勿施於人。想要一個文明健康的社會環境,並不是要完全靠征服,看法律,看規定,繁文縟節只會讓你覺得厭煩,最主要的還是要靠我們每一個人去做文明的事兒。


非著名擺渡人


城市養狗真是一個愛恨交加、涇渭分明的話題。愛狗者把狗當做家庭成員,討厭狗者遇之繞道而行。養狗者需要充分考慮厭狗者的感受。

雖然我作為討厭小區養狗的一員,但長期的法律教育使我不認同“投毒”這種極端的方式。也許鄰居已經忍無可忍,但我還是希望在鄰里關係中首先採用溝通的方式。即使溝通無效,還可以通過物業公司、居委會、派出所進行協調。畢竟投毒可能會涉及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不值得提倡。


當然了,我認為在這個事件中,李女士的責任更大。甚至說李女士的人品堪憂!打著愛狗的名義,放任狗毛亂飛,臭味撲鼻,樓道牆壁滿是抓痕,破壞鄰居的生活環境。連人的需求都不滿足,遑論愛狗!對流浪狗的放任,甚至要求鄰居包容,這是赤裸裸地道德綁架。




如果李女士真有心養狗,那麼也應該在城市郊區找一個不影響別人的地方。在小區養流浪狗,李女士想必也沒有辦過狗證,沒有按時給狗打疫苗,給小區鄰居放了一顆大的定時炸彈,能指望誰理解你呢!所以李女士也不要一副受害者的樣子,這些狗狗被你這樣養法,落得這樣的下場也是意料之中。


律師獨角獸


在樓道養這麼多狗,擾民,毒死應該,為那位幕後英雄點贊!

小區是養人的地方,不是養狗的地方。如果可以養狗,那養豬,養驢行不行?養狗對居民很有影響:到處拉屎拉尿,白天夜間亂叫,有的大型犬隻嚇人,有的咬人,狗咬人事件時有發生。

世上人分三,六,九等,狗若咬住好說話的人或窮人,狗主人好像問題不大,如果咬住其他一些人,狗主人的麻煩恐怕就大了。

說實在話,不養狗,不喜歡狗的人要佔百分之九十五左右,大家看看關於狗這方面的新聞評論就知道了,你這極少數養狗愛狗人士,不按規定隨意亂養,影響他人,怎麼能不遭到絕大多數人的反感呢?玩物喪志,人們還是少養一點,或養小狗,最好不養,還公眾一個乾淨,美好,和協的環境。


春風化雨168609502


這個世界上就不存在什麼愛狗人士。人可以喜歡任何事物。可以喜歡天空大海花鳥魚出蟲,可以喜歡俊男靚女...但前提是在你私密的空間裡,更重要的是不要影響其它人,更何況是傷害到別人,那麼你這不叫喜愛不叫有愛心,叫什麼,叫缺德就是缺少做為人的德性。傷害到了別人你還屢教不改,你不光是缺德你就不能稱之為人,你就是畜牲。為什麼這麼說,首先毒死狗狗卻有不妥,但是誰導制了狗狗被毒死,是誰導制那個人氣極了去毒死狗狗,肯定是那個假有愛心假慈悲假仁假義的女人了,那個女人你到農村的溝溝裡去好好的侍奉這些可愛的狗狗或是用自己身上的肉肉骨頭去餵養這些可愛的狗狗,誰還去說你假仁假義,誰不為你點贊誰不說你有愛心,你不但沒有這樣做,你卻損人利已為了你的假仁假義損害了那麼多人的利益乃致於別人的生命安全於不顧,這個女人不是缺缺德帶冒煙極點了嗎。有人會說不是這個女人的錯是那些養狗的人遺棄了這些流浪狗,可這些流浪狗大多數不還是這些假仁假義的愛狗人士養的然後遺棄的並危害人類社會嗎,你看有哪個討厭狗狗的人去養狗,你看有哪個販賣狗狗的人會讓狗狗流浪街頭,養狗的是所謂的”愛狗人士”,遺棄狗的是所謂的”愛狗人士”,大喊大叫咒罵那些吃狗肉的人也是這些所謂的”愛狗人士”,狗狗卻實很有靈性,你喜愛它你就應尊重它當它象爹媽一樣的供著它,而不是當做寵物去玩它。所以說它們是假愛狗真小人。那些拿狗當爹當媽當兒當女卻不孝敬自已真正的人類的爹媽的人它們真的不能稱之為人。那些一天要溜好幾遍狗卻幾天幾十天都不看望生養”它”的爹和孃的是個什麼玩應呢……最後說一句過去是恐龍的社會現在是人的社會,當狗與人衝突時,你有千萬個理由也要保人殺狗。


原始部落315


現在很多人貌似很有“愛心”,但是這種愛心是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並且,當不利事件發生之後,這種愛心極有可能被上升到“道德”之上,碾壓他人。

有人說,“該女子獻愛心,養流浪狗礙著你什麼事?”


首先,看看該女子的“流浪狗”怎麼養的。據報道,

(1)狗始終在樓梯間散養,衛生狀況堪憂;

(2)孩子上不了這個樓層,回不了家。

(3)她每次回來放狗餵食的時間,都在後半夜凌晨一點多左右,每次都持續半個多小時到一個小時左右,嚴重影響居民休息。

其次,大家可以設身處地的想一下這個場面:

你收拾了一天的屋子,客人到你家問你“這是什麼味道啊?”尷尬不尷尬?

你打算讓孩子下樓去玩會兒,孩子突然被十幾條狗圍在樓道里,可不可怕?

好不容易半夜下班回家剛睡著,樓上響起狗搶奪食物的“協奏曲”,煩心不煩心?

事件發生後,想必很多人肯定會說“她是在獻愛心啊,她很偉大啊。”


在我的生活裡也有這麼位鄰居,每天早晨起來去喂流浪貓貓,四點準時起來,關門聲,腳步聲,鍋碗瓢盆聲一起奏響,整棟樓都為了這位大姨改變了作息。

然而,阿姨並不知足,無論小區裡發生什麼事情,阿姨一直標榜自己有愛心,大概一種“你看我每天都起來喂野貓,你看你們……”對整個小區進行道德碾壓也就算了,阿姨還非常喜歡推卸責任,無論發生什麼事情,都是別人錯了,因為她有愛心,她善良,她不可能錯啊!

說實話,你獻愛心,你道德高尚,我們也很敬佩,但是你的愛心是痛苦了所有人換來的啊!


我一直覺得幹自己能力所及的事情,就不至於給別人帶來太大的影響。獻愛心也是一樣。說句實在話,照顧他人的感受也是一種“有素質”的體現,不只是照顧流浪狗才是說明一個人有“愛心”。如果父母教會每位孩子都能照顧別人的感受,不插隊,不在公共場所喧譁……那麼他就是一名“有愛心”的人。

我是喜愛孩子的幸福媽媽,歡迎留言,點贊,關注及轉發分享。


幸福媽媽的秘密


怎麼說呢,雙方都有錯。收養的人不應該在居民樓裡養,一隻還好,十三條肯定影響別人的生活,不是每個人都是愛狗人士。再說這麼多狗會不會咬到別人,現在狗是真狗,疫苗不一定是真的,萬一咬到人算誰的。

另一方面,毒狗的人有問題呢,別人家養的有意見正常,可以通過合理的方式解決。通雙方協商,物業協商,居委會,實在不行還有政府呢,這麼毒死也不行呀。

收養動物還是要注意和鄰里的關係,別因為這個搞得鄰里不寧,畢竟遠親不如近鄰呢


世界大燴菜


這陣子叫我家小區的流浪狗吵醒了。正好看到這條新聞,順便說幾句。愛狗狗是愛心的體現,既然有愛心,就要注意別人的感受。我建議愛狗人士團結起來,在當地選擇一個遠離人們居住的地方,建一個“流浪狗收容所”,費用由愛狗人士捐贈。既體現了愛狗,又為居民解決了實際問題,屬於積德行善。政府相關部門也會大力支持的,一舉三得!


一無所有230433301


樓道里養狗收養13條流浪狗,分兩批被人毒死,這件事怎麼看?我認為這件事受先是社區工作有責任,李女士收留13條流狼狗已不是一兩天,而是長年! 這麼長時間社區幹什麼了?!李女士收留流狼狗是她已經為這個社會做出了無私的奉獻!!發現李女士在樓道里收養10幾條社區應當對值得珍惜,值得支持,值得給她創照條件,給李女士提供一處適合養狗的場地啊!!!如果李女士的行為覺得錯誤的人,你可以用找政府相關部門解決問題啊,非得毒死那些流狼狗嗎?!如果那些流狼狗不是被李女士收養的話,它們在我們的生活環保造成多麼大的影響呢?!傳播細菌等....,可是,從李女始收養了這些流狼狗開始,李女士對其狗狗們打了疫苗等.....有人負責管裡流狼狗是一件好事啊!!!可是社區為什麼不作為?!在說了,流狼狗也有生存的權力啊?!社區還是毒死流狼狗狗的,無論是誰,你們可以不愛它們,但不可以傷害它們!!!


分享到:


相關文章: